身体(1)
【原文】百体皆血肉之躯,五官有贵贱之别。
【典故】百体
【释解】指人体的各个部分。
【出处】《管子·立政》:“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
【典故】血肉之躯
【释解】指“人”。
【出处】《荀子·劝学》:“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禽兽之性也,别在于有血肉之躯。”
【典故】五官
【释解】指人的耳、眉、眼、鼻、口等五种面部特征。
【出处】宋·陈抟《五官总论》:“五官者,一曰耳为采听官,二曰眉为保寿官,三曰眼为监察官,四曰鼻为审辨官,五曰口为出纳官。”
【典故】五官贵贱别
【释解】指从人的五官即可看出贵贱之别。
【出处】见上。
身体(2)
【原文】尧眉分八彩,舜目有重瞳。
【典故】尧眉八彩
【释解】谓尧是八字眉,或借指帝王容貌。
【出处】《孔丛子·居卫》:“昔尧身修十尺,眉分八采。”汉·佚名《春秋元命苞》:“尧眉八采,是谓通明,历象日月,璇玉作衡。”
【典故】舜目重瞳
【释解】指舜有两眸子,或指帝王之相,或咏异人天相。
【出处】汉·王充《论衡·骨相》:“尧眉八彩,舜目重瞳。”南朝宋·裴驷《集解》引《尸子》:“舜两眸子,是谓重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