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4月,一声“杀人啦!”如同晴天霹雳,惊醒了上海的某个老旧小区中的居民。在嘈杂的叫嚷声当中,一名年轻女子在走道上狂奔,但很快就被闻讯而来的保安堵住了去路。
而在她的身后,一个年近花甲的妇女气喘吁吁地走过来,指着年轻女子大喊,“就是她!她杀人了!”很快,上海民警就赶到了现场,并在确认犯罪现场后证实。
这名女子的确有杀人嫌疑。然而就在警方将年轻女子抓捕归案,准备提起法院判决时,居然又有一位自称是凶手婆婆的妇女爆出,被害者的舅舅也是她杀死的。
这下可惊呆了警方,究竟是多大的怨仇,才会使得一名女子居然连杀两人?
一、失败的爱情根据警方的审讯与调查,凶手名叫王琳,在上海的某家医院任护士一职,平日里与同事之间相处友好,并没有特别的情况。
而被害人叫做李铭,是与王琳同一家医院的医生,两人在医院里是同事关系,但是在背地里却是男女友关系。在王琳杀害李铭前,两者已经明确订婚。
再过几个月就是预定的结婚日了。在这种时候,王琳怎么会想到杀人呢?在悔恨的哭泣声中,王琳最终道出了事实的真相。原来王琳是江西人,自幼父母离异。
自己则与母亲相依为命,在毕业之后为了赚钱才留在了上海医院里工作。而在工作当中,王琳与本地人李铭互生情愫,逐渐发展为了恋爱关系。
在彼此确定心意后,李铭便向家里透露了自己与王琳之间的关系,并提出结婚的想法,而李铭的家人一开始也对这场婚姻颇为欣赏。
但在订婚之后不久,李铭在无意中便向家里人透露了王琳的家庭背景,这使得李铭的家人马上就拉下了脸。在他们眼中,自己家虽然算不上大户人家,但好歹也算是衣食无忧。
现在儿子找了个外地人,这以后两边无法互相帮扶,儿子又怎么在上海立足发展呢?但鉴于婚约已经订下,李铭家人也只好捏着鼻子承认了这个事实。
只是在态度上,开始对王琳有些爱搭不理了。敏锐的王琳很快就察觉到了李铭家人态度上的变化,于是便和李铭讲明了利害,并且自己也用行动开始向未来婆婆示好。
在李铭向家人表达态度后,李铭的家人也只好在无可奈何中开始逐渐接受王琳,双方很快就开始商量房、车等事情。然而在涉及到钱之后,两人的爱情就开始变了味。
考虑到王琳的家庭背景,李铭家在商量之后,决定自家在房车等大件上多出些钱,这样以后儿子在家里说话也能挺直腰板。
而王琳母亲在知道后,也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并向其他亲戚东拼西凑了些,希望能有所表示。在这个过程里,小夫妻俩的争吵却是一天都没停过。
李铭觉得房子自家出了大头,那么装修上应该自己做主,但王琳却不同意;而在买车的问题上,李铭希望能买辆大点的车,以后方便接送孩子或者买东西。
但是王琳却觉得自家母亲已经拉下了脸皮向亲戚借钱,李铭却“贪得无厌”,完全没有在意她的看法,再加上房产证上还没有自己的名字,怒火一下子攻上心头,两人之间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二、好心变坏事当然,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之间哪有不吵架的呢?但随后发生的一件事,却让双方的关系降到了最低点,甚至影响到了彼此的婚姻。
在数年前,李铭的舅舅患有肺癌住院,在王琳和李铭认识之前,就转院到了他们所在的医院,王琳就是因为看护李铭舅舅,才结识的李铭。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是两者的月老。而病痛的折磨,使得他必须要定期注射止疼针来缓解疼痛,在两者交往之后,这个活就一直是王琳来负责的。
但是在两者吵架之后,一气之下的王琳却突然开始停止给李铭舅舅打针,希望李铭能借看望舅舅的机会主动走下台阶,揭过这件事。
可没想到的是,就在王琳停止打止疼针后半个月,李铭的舅舅却忽然出现了肺癌转移,经化疗与抢救无效,最终离开了人世。
一直疼爱自己的舅舅的去世,李铭内心充满了悲伤,在他得知王琳这段时间内居然没有给舅舅打止疼针时,悲伤化为了愤怒。
而同样愤怒的李母则固执地认为,是王琳害死了自己的弟弟。于是双方的矛盾开始进一步激化,因为要先举办葬礼,原先已经定好的婚期也只好延期举行。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内,李铭开始不再在意王琳,两者似乎形同陌路,没有任何的交集。而王琳也没有想到,自己原本只是想要有个台阶下,却弄巧成拙。
尽管李铭和王琳都知道,止疼针对于癌症并没有治疗效果,但王琳确实做的不对,她也无从辩解。但在这段时间内,她也依然对李铭抱持着幻想。
希望能够在舅舅的葬礼过后,自己能和李铭有重归于好的机会。此时的李铭也在母亲的念叨下,开始质疑起自己与王琳,是否真的已经做好了共度一生的准备。
原先坚定的态度开始变得不明朗起来。即使事后王琳找到自己主动认错,也依然对王琳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察觉到李铭态度不对的王琳,也开始对李铭升起了怒火。而隐隐约约的怒火,在偷看李铭的手机,找到李铭与家里人的聊天记录之后,很快就转变为了冰冷的杀意。
三、杀害李铭想殉情在发现李铭想要和自己分手之后,王琳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从医院多次偷去了胰岛素、安眠药和注射针管,想要两人一起殉情。
事发当日,王琳提前起床,将安眠药提前放入李铭的杯中,在李铭起床后再假意给李铭倒了杯水,吃完早餐再一起上班。
不觉有猫腻的李铭再服下安眠药后,很快就昏倒在地。而王琳也开始调配过量的胰岛素和安眠药,直接注射进了男人静脉当中,作为护士的她深知,这样是最无痛感的死法。
在确认李铭死亡后,王琳便给家里人打了告别电话,声称自己爱着李铭,但既然李铭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那自己就算死也不会让别人得到他。
可就当她准备给自己注射安眠药时,李铭聘请的家政也准时来到了上班地点,看到了李铭昏倒在地上,王琳自己拿着针管的一幕。
慌乱的王琳误以为事情暴露,马上就推开家政跑了出去。而家政在确认李铭没了气后,便三神没了七魄,紧接着,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而根据警方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看,王琳供述的犯罪经过与现场情况和家政的供词一致,并没有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在搜集证据及供词后,警方很快便提起上诉,让王琳接受了法律的制裁。法院判决,王琳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律分析:刑法中关于从业禁止的适用我们可以看到本案中,护士王琳利用自己在医院的职务便利,获取医院药物,杀害李铭。这种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件比较常见。
例如老师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对自己的学生实施性侵行为;快递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侵占他人快递的行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行为。
所以在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关于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新规,这是为了预防再犯罪的可能性。
因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违法行为,其本身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职业道德,如果再让其从事原本的职业,很难保证其不会再犯,所以增加了这样一个规定。
要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中的禁业规定,首先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业便利实施了犯罪,什么情况下属于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便利呢?
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自己的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例如,张三是某基层法院法官,在审理李四盗窃案中,受到李四的妻子王五的请求,为其宣判无罪,好处费是100万。
张三接受好处费后,宣判了李四无罪。从这里可以看出,张三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利用自己作为法官的职务便利,收受了王五100万的好处费后实施了渎职行为。
职务便利分两种情况,一是职务上的便利,上述中的张三就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二是因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例如、斡旋受贿行为。
举个例子,张三是某中院法官,其学生赵六在其下级法院审理李四盗窃案中,受到李四的妻子王五的请求,为其宣判无罪,好处费是100万。
赵六没答应,王五遂找到张三,张三接受好处费100万后,让赵六宣判了李四无罪,赵六知晓王五与张三的行为,后宣判李四无罪。
该案中,张三利用自己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成立斡旋受贿。
回到本案中,为什么认定王琳利用了职务便利呢,因为医院的药物是寻常人所接触不到的,王琳作为医院中的工作人员,能拿到该药物是通过护士的职务上便利条件。
如果王琳通过其他方式杀害李铭,例如用刀刺死了李铭,就不能认为其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王琳最终没有宣判死刑,而是有期徒刑。
在宣判时可以禁止王琳继续从事医务相关工作,刑满后,王琳再就业就可以避免其重新回到医院,防止其有再犯的可能性。
每个行业有每个行业的职业操守,医护人员的工作是为了挽救生命,王琳的行为无疑是损害了其作为护士的职业操守,不仅没有挽救生命,还剥夺了他人的生命。
打破了我们对于“白衣天使”这一词的认知。天使与恶魔就在一瞬之间,昔日的白衣天使变成白衣恶魔,也仅在王琳的一瞬之间。
这护士不害李也会害其他人家的,她只需一个念头,利用职务之便李舅癌疼一个月,歹毒歹毒。
这种人怎么能做白衣天使,恶魔一个,支持法院判死刑立即执行。
他的母亲就沒想过,如果不是她,她儿子会死吗,她也间接害死他的儿子
想要一起死不是渎职的理由,就算是情杀,生病的老人招你惹你了?!
抛开事实不谈 他男人就没有一点错吗 为什么不是别人而是他[得瑟][得瑟][得瑟]
门当户对的重要性[得瑟][得瑟][得瑟]高攀那方,你想甩掉其实是不容易的[抠鼻][抠鼻]人家费尽心思攀上了,想甩不和你拼命[得瑟]真不是爱不爱的问题
过量的胰岛素和安眠药,学会了[笑着哭]
渎职是刑事责任
本文最大的错误是李母!她从开始就不看好这段婚姻是本剧的导火素!其次女孩未婚千万不要同居,因为一旦分手,女孩是最大的受害者!
你o!黑医生不计手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