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企业所提供的格式条款因为没有与消费者协商,所以在制定实施时,尤其要注意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图/IC photo
文 | 迟道华
超1秒按30分钟收费,共享充电宝这次又受到了舆论关注。
近日,据《法治日报》报道,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李女士在使用“×电”共享充电宝时,遇到了一次计费问题。根据规则“使用时间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的标准计费”,李女士的租借时长为30分钟27秒,尽管超出了不到1分钟,还是按照60分钟计费,因此李女士被收取了8元费用。这种超出1秒钟仍按一个计时单位收费的方式让李女士感到不满。
此前,“景区共享移动电源1小时10元”话题就曾冲上热搜榜单。如果说,涨价是企业在经历了行业野蛮生长后,用以缓解经营压力,获取更多利润的市场化选择,那么,其收费方式的不受欢迎、遭吐槽,则反映了涉事企业在收费规则制定上,让消费者感到了“不太友好”。
其实,站在企业角度,规则已明晰,消费者既选择使用,就需按约定好的标准交费,这没啥问题。但从消费者的视角来看,只是超时了几秒钟,就要多付一个时段的钱,显然很不划算。
而且,企业所定格式条款,是预先拟定,未与消费者协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享充电宝企业在制定实施格式条款时,尤其要注意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所以,消费者的吐槽和不满,并非只是一种情绪表达,更有利益诉求。
现实中,一些消费者使用共享充电宝,等到付钱时才有一种遭遇“价格刺客”之感,于是,“重新查看了计费规则”,才发现原来是这般收费,难免有一种“不够公平合理”的感觉。或许,消费者应该在使用前再认真看看收费标准,但更重要的是,企业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充分提示,而在格式条款制定中,又是否为消费者的利益保障做了周全安排。
共享充电宝的出现,曾被视为解决手机电量焦虑的“救星”。正是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信赖、使用,才有了共享充电行业的兴起,以及相关市场的发展壮大。
当前,对各个赛道而言,都处于增长红利结束,转而向存量要利润的拐点时期。在此背景下,共享充电宝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压力不小,赛道竞争激烈,传统运营模式越来越不被市场认可,一些品牌也在寻找新的增长曲线。
这个过程中,企业追求最大利润空间,无可厚非。但企业的发展最终还是要靠服务好消费者。如果在收费模式上,总给消费者以吃亏的感觉,企业即便因此一时得利,恐怕也难持久。
检索发现,网上对共享充电宝各种问题的反映并不少,类似充电速度慢、标价不透明、归还后仍计费、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等,这些问题,涉及收费模式、设备更新、管理机制各个方面,最终指向的是如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这是任何领域的企业都需要解决好的大问题,尤其对共享充电宝这样一新兴行业而言,在满足用户充电需求的同时,也把后续服务搞到位,才能赢得市场认可。
由此而言,消费者反映的一些不满和担忧,或许正是企业在竞争中实现弯道超车的拐点。
而且,很多消费者吐槽的难题,并非就是无解的。比如,在收费方式问题上,早在今年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提出,从“以小时计费”的收费规则转变为以“充电度数”多少进行计费;也有消费者期望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计费,即“用多少付多少。”
类似的声音,共享充电宝企业应该及时听见。至少,别让消费者总感觉花冤枉钱,那种超过1秒就要多付费半小时的收费模式,太过僵化生硬,不妨改一改。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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