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7元机票实际票价1070元,涉消费欺诈|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5 2024-12-10 21:30:45

让消费者买到真实价格机票、维护消费者权益,仍然需要平台、航空公司多方共同努力。 ▲当前,从城市A到城市B的机票定价是有基准票价定价上限的。图/IC photo 文 | 陈城

又见第三方平台低价票高价卖。

据澎湃新闻报道,来自北京的消费者韩先生反映,11月17日他通过航班管家App购买北京至深圳的往返机票,然后登录航旅纵横App后发现,花费3357元购买的经济舱,航旅纵横App显示“含税票价”仅为1070元。消费者还表示,“在航班管家买的机票显示是Y舱,但航旅纵横上票号显示的机票是Z舱”(Y舱和Z舱都属于经济舱,但通常两者在票价折扣上有差别,Y舱为全价票,Z舱属于折扣票)。

针对上述情况,12月8日,记者联系了航班管家,相关工作人员称,航班管家不会存在中间赚取差价的问题,并称“机票价格是会实时浮动的,差价可能是出票的过程中机票价格发生了变化,也可能是系统异常导致的,这个问题需要和航司核实”。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代理商在售票时的价格高于实际票价,且高出的部分并非航空公司规定的费用,涉嫌违反民航相关规定。而且,如果代理商使消费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支付了更高的票价更涉嫌欺诈。

航班管家否认赚取差价,但其卖给消费者的是全价经济舱,最终出票换成了折扣经济舱,且差价2000多元,并不是“机票价格实时浮动”“发生了变化”所能说通的。

而且,韩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在第三方订票平台购买机票实付价格高于行程单票价的投诉不少。社交媒体上,也有不少消费者爆料称,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的机票价格高于行程单显示的实际票价。这说明,一些第三方平台仍然存在低价票高价卖从中赚取差价的情况。

在长距离交通工具中,民航的票价制定高度市场化。当前,从城市A到城市B的机票定价是有基准票价定价上限的。基准票价定价的计算公式是由中国民航局和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给出的指定公式。各家航空公司可以根据基准票价定价来设置本公司全价经济舱的票价定价,并根据客流、时刻、季节等诸多因素,自行调整票价折扣进行售卖。

两地间机票会因为多种因素存在多种不同价格,每种价格虽然对应的物理座位是一样的,但在系统里所对应的舱位代码和退改签费率并不相同。

一趟航班可以低价折扣票和全价票同时售卖,以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这让机票代理商将折扣票高价卖成为可能。

许多消费者并不了解机票价格背后的诸多运行逻辑,也不会去使用专业软件查询机票实际舱位和票价,这也就给了一些不法机票代理商可乘之机。

但消费者并非专业人士,对于因此而产生的各种信息差,消费者没有义务去搞清楚弄明白背后的各种门道。

故而让消费者买到真实价格机票、维护消费者权益,仍然需要平台、航空公司多方共同努力。

除了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处置相关低价票高价卖的消费欺诈违法行为外,航空公司可通过票价展示,来让消费者了然其所购机票真实价格。

目前,民航乘机必须持纸质登机牌或电子登机凭证,电子登机凭证目前多能显示机票价格,因此只需在纸质登机牌上呈现出实际购票价格,同时在值机、安检等处设置提示标语,提醒旅客及时核对机票价格是否真实,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旅客分不清舱位代码区别困扰,直观通过对比机票实际价格和其所花费资金,来确认机票是否买贵,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后续维权。

这一举措早年曾大力推行,对遏止低价票高价卖情形产生了实际效果,值得继续推行。

购票平台也应该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监控旅客所购机票价格和出票舱位,是否符合平台以及航空公司官网所呈现的真实价格。毕竟一些购票平台能够集纳多个机票代理商,有义务确保机票代理商不存在违法售票行为。同时也应该设置诸如“买贵赔”等自我约束监督机制,倒逼机票代理商真实出票。

撰稿 / 陈城(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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