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回部设有哪些爵位,为何所有职官不分大小都叫伯克?

碧海蒼山玉宇 2025-04-27 14:25:09

在清代的封爵体系中,异姓爵位构建起一个繁杂缜密的架构。从类别划分而言,其主要涵盖异姓(具体包括满洲、汉军与汉人)、蒙古以及回部这三大板块。其中,常规意义上的异姓爵位,主要指的是公、侯、伯等爵级。而蒙古爵位,在形式与等级设定上,与宗室爵位颇为相似,诸如王、贝勒、贝子等爵衔便位列其中。

【先来理清楚清代回部的概念】

回部在地域分布上,主要集中于新疆地区。然而,新疆地区并非仅存回部,蒙古各部亦在此区域有所分布。确切而言,回部所指乃哈密与吐鲁番这两个特定地区。

在历史进程中,哈密与吐鲁番在早期曾处于独立状态。至康熙年间,哈密回部归并吐鲁番。自康熙朝始,历经雍正朝,迄于乾隆初年,回部屡遭蒙古准噶尔部的侵扰与劫掠。鉴于此,雍正年间,哈密回部为避祸端,举部迁至瓜州。

乾隆时期,西域底定之后,哈密回部再度归附于吐鲁番。鉴于哈密与吐鲁番两部在平定准噶尔部之役中功勋卓著,且归附清廷时间相对较早,乾隆皇帝遂降谕旨,令此两部参照蒙古旧制,将哈密、吐鲁番分别编设为一旗,任命其部落首领为札萨克。

回部所处地域以“回城”为称,其在地理分布上可明确划分为南、北两路。南路涵盖七座回城,分别为喀什噶尔、叶尔羌、阿克苏、库车、喀喇沙尔、乌什以及和阗;北路则仅有一座作为伊犁屯田之地的回城,即宁远城。经统计,回部“回城”的总数共计八座。

南北两路回城的管辖体系较为明确,统归伊犁将军、乌鲁木齐都统以及吐鲁番领队大臣所属范畴。在此层级之下,另设有参赞大臣、帮办大臣与办事大臣等职,分别负责管辖各自所在城池的相关事务。

【回部爵位的设置情况】

据《大清会典》所载,回爵等级涵盖王、贝勒、贝子、公以及台吉。具体而言,吐鲁番札萨克获封多罗郡王爵位,哈密札萨克则被授予郡王衔多罗贝勒之位。在回城的爵位设置方面,设有两名闲散固山贝子、一名闲散公,此外,吐鲁番还设有一名拥有闲散公衔的一等台吉。

于回部,部分王公因常久驻留京师,遂形成“住京回爵”这一特定称谓。此类爵位具体涵盖:获郡王衔之贝勒一名,镇国公、辅国公各一人,二等台吉与三等台吉共计三人。

需明确指出,上述所罗列的回部各类爵位,乃是乾隆帝平定西域之后,经系统规划方才最终确立并形成定制。在此之前,回部爵位体系尚不完善,各爵位等级普遍处于较低水平。

吐鲁番札萨克多罗郡王这一封爵,其沿革历程如下。雍正十年,初获封札萨克辅国公。至乾隆二十年,晋爵为镇国公。翌年,进而被封为固山贝子。乾隆二十二年,加贝勒衔。二十三年,晋封多罗贝勒,同年又擢升为郡王衔多罗贝勒。最终,于乾隆二十四年,正式获封多罗郡王。

自乾隆二十年起,吐鲁番札萨克的品级逐年晋升。至乾隆四十年,为强化新疆地区多民族的统一格局,乾隆皇帝颁旨,将吐鲁番札萨克郡王爵位设定为世袭罔替,并赐予“额敏和卓”封号,此即俗称的“铁帽子王”。

在清朝爵位册封体系中,哈密地区的札萨克郡王衔多罗贝勒这一爵位,有着独特的演进脉络。康熙三十五年,该地受封者获一等达尔汉之衔。此后,至雍正五年,晋封为辅国公。值得注意的是,其晋升轨迹与吐鲁番札萨克存在相似之处。发展到乾隆二十四年,受封者荣膺郡王衔多罗贝勒。而到乾隆五十三年,朝廷下诏,特准该爵位世袭罔替,受封者名号为“额贝都拉” 。

与之类似,回部之中贝勒、贝子、公等其他爵位体系,直至乾隆二十年之后方正式确立定制。不仅如此,回部所涉各爵位,即便为等级最低之台吉,亦被赋予世袭罔替之特权。

在清代的政治架构体系中,爵位与职官制度相互分离。于回部地区,各王、贝勒虽处尊崇地位,但为实现对边疆少数民族更为有效的统治与管理,清廷在此专门构建了一系列职官体系,此即常见于官方文献记载的“伯克”制度。

【伯克的具体含义和分类】

在回部,其爵位被冠名为“回爵”,职官则被称作“回官”。与内地各省依据品级与职务明确区分不同,回部的各级官员,无论品秩高低,皆统一以“伯克”称之。

伯克的等级体系共划分为五个层级,分别为三品伯克、四品伯克、五品伯克、六品伯克与七品伯克。其等级评定遵循特定原则:通常而言,若某一伯克所承担的管理事务具备较高的重要性,且所涉政务处于核心领域,那么该伯克就会被赋予较高品级。

然而,若将回部所有职官一概定名为伯克,势必引发称谓层面的诸多繁杂问题。有鉴于此,朝廷采取举措,对众多伯克赐予“号”,并据此展开详细分类。其具体类别如下:

在地方行政体系中,阿奇木伯克(官阶正三品)肩负统筹一座城市各类事务之职责,伊什罕伯克(官阶正四品)则作为其辅佐。噶杂那齐伯克主司钱粮管理事宜,而商伯克专职负责粮食相关事务。密特瓦里伯克主要掌管田地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契税事务。

在行政架构中,针对群体管理,若管理回民数量达千人以上,相应官职称为明伯克;管理回民人数在百人以上的,其官职为玉资伯克;而管理回民仅数十人的,则被称作鄂尔沁伯克。于赋税征管层面,负责管理人丁赋税征收事务的官员,被命名为阿尔布巴伯克;专门负责商税征收工作的,被授予克勒克雅喇克伯克之职;专司税务稽查的官员,其官职是巴济格尔伯克。在市场管理与司法领域,承担整顿市场秩序、协调商人事务职责的,被叫做赛特里伯克;全面负责刑名事务的官员,被称为哈子伯克;至于承担缉拿盗贼、管理监狱任务的官员,则被称为帕提沙布伯克。

此外,在行政职务设置方面,负责水利灌溉事务的官职被称作密喇布伯克;执掌瓜果菜园管理工作的,名为巴克玛塔尔伯克;承担台站、军械管理职责的,谓之哈喇都管伯克。而承办玉石相关事务的官员,以哈什伯克为名;负责采矿事务的,则称为密斯伯克。在教育领域,专司学校教育管理的官员,被叫做杂布提摩塔布伯克;至于管理回教事务的官职,即为摩提沙布伯克。

在封建官僚体制下,伯克的任命因品级差异而遵循不同机制。具体而言,三品与四品伯克的任命归属于请旨缺范畴,即其任职需经皇帝御批认可,方可获授官职。与之相对,五品及以下伯克的任免权,则由将军、都统及参赞大臣执掌。值得注意的是,吐鲁番、哈密等地的王公,鉴于朝廷出于统治考量的防范策略,并不具备人事任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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