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A市一城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2024年寒假有偿补课被学生家长举报,经查实被当地教育局给予记过处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一年内扣除50%的绩效工资,当年师德师风考核定为不及格档次,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三年内不能调回原单位。后调到所辖区的一所农村学校,以前百十号学生现在守着二十多学生,工作压力减少了很多,有了以前没有的农村补贴,工资不少反而多了,并且两年后,多年的未聘高职可以聘任了。因祸得福,岂不乐哉?引用包大人一句话,“元芳,你怎么看?”
这种情况确实有些复杂。一是对教师个人而言,因祸得福。虽然因有偿补课受到处分,但调到农村学校后,工资待遇反而提升,高职聘任也将得以解决。同时,职业发展受限。从城市调到农村,可能意味着职业发展机会减少,尤其对习惯了城市生活的教师来说,适应农村环境可能需要时间。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清零的今天,作为一名受处分教师,处分和调动可能带来心理负担,影响工作状态。二是对教育公平。有经验的教师调到农村,有助于提升当地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城市学校失去一位优秀教师,可能影响教学质量,尤其对依赖补课的学生不利。
有偿补课被处分后,工资待遇反而提高,可能削弱当地有偿补课整治政策的威慑力,容易引发其他教师对处分力度存疑,可能在无声中传递出“有偿补课并非严重问题”的信号,违反国家严禁有偿补课的初心,影响禁补政策效果。
这种情况反映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虽然教师个人可能受益,但从整体来看,仍需加强政策执行力度,不得有违常态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政策的初心,确保教育公平。
建议统筹研究,处分体现惩戒,引导广大教师严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体现教师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和典型示范。
技术支持:Deepseek,略有修改,目的在于启智明理,引以为戒。

有偿补课不是要开除吗?怎么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不能全国统一处罚标准吗?
在职教师违法参与有偿补课,应该一律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