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的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显示,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首次超越盗窃罪,排在第一位。
醉驾型的危险驾驶罪已经成为当前第一大刑事案件。有人提出对于醉酒驾车没有必要一律以犯罪论处,毕竟刑罚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
危险驾驶罪的刑罚虽然不重,只有拘役,但它毕竟是故意犯罪,有很多连带的后果,比如《律师法》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但是这会出现一个怪异的现象,张三醉酒驾车,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属于故意犯罪。
李四醉酒驾车,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严重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却属于过失犯罪。
因为交通肇事罪对于违反交通法规(如醉酒驾车)是故意的,只是对死亡结果是过失的,但整体上还是认为是过失犯罪。
所以,张三和李四相比,从刑罚来看,李四判得更重。张三拘役结束后是不能做律师,但是李四徒刑结束后还是可以从事律师职业的。
鉴于危险驾驶罪作为故意犯罪的连带后果,所以有观点认为醉驾没有必要一律以犯罪论处。
这里涉及对刑法体系性的认识,虽然醉酒驾车型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行为犯,只要醉酒驾车,无论是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都可以构成犯罪。
但是《刑法》关于犯罪的定义中有一个但书条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同时也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些总则的原则性规定对于刑法分则中的任何犯罪甚至故意杀人都有约束力。
所以,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规定了“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只是喝酒驾车不能说是犯罪,犯罪应该是给某一方造成严重后果,才叫犯罪了。只是酒后驾车又是清醒的安全驾驶。有什么罪?如果没有生产酒和销售酒,就一个酒驾都没有,不是更好。真抓那就抓源头。
体制内很多都不会邢,只要不出交通事故,一般人么就最好不要试
别的~都有酒驾处罚,为什么很少违法?而我们却屡禁不止?…
危害公共安全,理应严惩!
唐山打人识时都不是犯罪?[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