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因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形会被判定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1、缺乏规章制度依据
企业因员工过错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属于企业可以单方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因此,企业需要在规章制度中对此情形进行明确规定,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才有法律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可以规定: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或拒不接受工作分配或调动、指挥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满足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公示告知三个要素,才能成为法律认可的管理依据,
2、工作安排缺乏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虽然有用工自主权,可以安排员工从事什么工作,但如果工作安排超过了员工的岗位职责、员工无法胜任、超过常规工作任务量或者具有惩罚性、侮辱性等,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员工可以拒绝。比如企业单方调岗、调动工作地点,员工拒绝到岗,是否属于不服从工作安排,需要根据调岗的合理性进行判断。所以公司应事先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员工拒绝时应给予申辩的机会。
3、工作安排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企业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工作安排,员工拒绝服从不构成违反规章制度,比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时加班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拒绝超时加班合理合法。此外,如果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员工不仅可以不服从,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4、员工有正当理由拒绝服从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属于严重违反规章行为,如果员工处于孕期、身体不适、家人生病等情形,因故拒绝了公司安排的工作,公司强硬的根据规章制度解雇,产生劳动纠纷很容易被判定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