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写的是民事案件的一审原告或被告。面对对方上诉,你上诉与否,建议把握住几个大原则:
1、如果你对裁判结果不服,那么无论对方是否上诉,你上诉
不服就上诉,很简单的逻辑。而且对于一审裁判结果来说,上诉是对你目前最有可能性、最快速、性价比最高的维权手段。
2、如果你对裁判的本院查明事实、本院认为的部分不服,且该内容可能影响你的其他案件(特别是正在进行的),则无论一审你是否胜诉,则你上诉
特别是涉诉案件多的公司、个人,一个裁判文书即使你胜诉了,但本院查明事实、本院认为的部分有对你不利的内容,而一旦你有别的案件,可能会被影响(生效裁判文书的极大概率的直接引用)。
3、如果案件是争议很大的,或法官自由裁量权很大的案件,在你不是全部胜诉的情况下,对方上诉,则你上诉
如果这种情况只有对方上诉,如二审不但认为对方上诉无理、还认为一审对你判低了,但你没上诉,则对你最好的结果就是维持。而你上诉,情况就不一样的。你的上诉就是降低你的风险,让二审看到你的底线。
4、如果案件就该你赢,且裁判文书没什么问题,你胜诉大部分或完全胜诉了,对方上诉,你不用上诉了,这种案件,二审维持概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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