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冲突:4 名男大学生为拍摄 "网红照",轮番踩踏他人越野车引擎盖致损。车主王先生震怒报警,却遭学生轻描淡写回应:"只是拍照,没蹦跳"。双方因赔偿金额与责任认定陷入僵局,车主放话:"一分不要,只要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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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2 日 安徽无为碎石滩,越野爱好者王先生停车休息时,车辆遭四名大学生攀爬踩踏
监控显示:四人多次跳跃、站立引擎盖,鞋底碎石造成漆面划痕及结构变形
维修预估费用 1 万元,车主报警后联系上涉事学生
学生代表电话中态度强硬:"不接受狮子大开口,等警方鉴定"
事件发酵后,疑似学生家长发声:"愿赔偿,但别毁孩子前程"
争议焦点:
法律边界:车辆损失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道德成本:公共场合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该如何惩戒?
教育反思:高学历群体为何频现 "低素质" 行为?
维权尺度:"宁弃赔偿要案底" 是否构成过度维权?
深度观察这场 "引擎盖上的较量",撕开了当代社会三大矛盾:
规则意识的集体失语:当 "拍照打卡" 成为社交刚需,部分年轻人将公共空间异化为私人摄影棚。越野车引擎盖不是蹦床,更不是免费道具,这种 "只要我爽就踩" 的心态,与 "高空抛物"" 地铁占座 " 本质相同,都是对公共秩序的践踏。
维权认知的代际冲突:涉事学生在电话中反复强调 "没蹦跳"" 只是轻踩 ",这种避重就轻的态度,折射出 Z 世代对侵权行为的认知错位。就像在景区刻字的游客总说" 就刻了个小记号 ",在他人财物上留下痕迹的行为,本质都是对他人财产权的侵害。
维权手段的争议漩涡:车主王先生 "宁弃赔偿要案底" 的表态,在赢得部分网友支持的同时,也引发 "以暴制暴" 的质疑。当赔偿金额与案底影响不成正比时,司法裁量的平衡点究竟在哪里?这种 "玉石俱焚" 的维权方式,是否会让法律沦为泄愤工具?
专家观点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教授李晓明指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9 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可处 5-10 日拘留,情节严重的可处 10-15 日拘留。但最终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结合财物价值、主观故意等综合判定。"
青少年心理专家周敏则建议:"与其简单处罚,不如组织涉事学生参与车辆维修全过程,让他们直面自己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这种沉浸式教育比单纯的法律惩戒更有意义。"
小编锐评当年轻人把 "有趣" 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把 "个性" 等同于 "任性",这场引擎盖上的闹剧就不再是个案。我们需要思考:在社交网络裹挟下,如何重建对公共空间的敬畏之心?当维权遭遇 "法不责众" 的侥幸心理,怎样才能让规则真正长出牙齿?或许正如网友所说:"案底不是目的,让每个越界者明白 ' 有些地方不能踩 ',才是对法治精神最好的守护。"
支持车主,不要赔偿,要他们都留案底
必须追责!
做错事认错态度不好人家能原谅吗?起码态度好一些人家也不见得就会如此。只能说这几个学生活该。
这种操作这种德行,换我是车主我一样选择不要赔偿必须留案底,妈的做错事还死不悔改,这种玩意儿就该狠狠的治,让他们记住一辈子
怎么都得给这几个大学生深刻的教训才行
车主做得好
纠结“踩踏”还是“蹦跳”毫无意义啊,只看维修金额的
学生的家长还威胁车主。说个俗点的话,这年头,都是底层百姓,谁怕谁呀。还威胁,那就硬刚到底。这种学生还要什么前程,年龄不算小了,骨子里充满恶意,就该给他们点教训。
最支持车主的一集
作为成年人,为什么都不要呢,赔偿和案底,难道很难?
有一个学生家长已经找到车主并威胁让他开不了车。刚刷到的。
告它故意破坏别人的财产!
建议砖家不要再建议
不,坦克300啥时候也豪车了。
从小到大不知道都学了啥?装了一肚子垃圾!就是没学会做人
这几个傻逼,必须判刑。
没事,从劳改费里扣,扣齐再说
凭什么放弃赔偿?当然要又要赔偿又要对方留案底啊,拒绝一切和解
有个自称是其中一个的父亲,牠想把车主杀了
支持车主
支持
那么大的人了,不懂事是不可能的,建议给他们留案底,不然这辈子还不知道再干出什么事儿来呢!
就冲这个烂态度,车主这么干都是正常的。
支持车主维权!该走的程序走完,要谈协商赔偿谅解之类的,看老子心情!不是必须的!
追责这些弱智[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