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位老人,因为砍伐自家辛苦种植多年的树木,准备用来制作自己的棺材,没想到却被邻居举报,林业局上门直接对其罚款5.4万元!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林业局的理由竟然是:"你种的树并不属于你"!这事儿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案情回顾
这位老人姓王,今年已经75岁高龄。30年前,王老汉在自家的宅基地里,辛辛苦苦种下了几棵树苗,一晃眼,这些小树苗已经长成参天大树。
王老汉一辈子勤劳善良,日子过得虽然清贫,但他从不向儿女伸手要钱。前些日子,王老汉突发奇想,打算用自家种的树,给自己提前做口棺材。
谁知道这事儿被邻居看到了,二话不说就打电话举报。当地林业局接到举报后,很快派人上门调查。
让王老汉没想到的是,林业局直接开出了5.4万元的罚单!理由是王老汉擅自砍伐树木,违反了《森林法》的相关规定。
王老汉一下子懵了,辛辛苦苦种了30年的树,凭什么就不能砍?更何况,这树可是在自家地里种的啊!
面对王老汉的质疑,林业局的回答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你种的树并不属于你,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未经批准,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砍伐。"
二、案情分析
咱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森林法》规定,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 。
但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森林法》明确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个人承包的,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所有以外的,归集体所有。
也就是说,除了个人承包的林地,其他的林木都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王老汉种在自家地里的树,到底算不算个人所有呢?
按照法律规定,个人所有的林木,是指个人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林地上的林木,以及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林木。
如果王老汉种的树,是在自家房前屋后的宅基地上,这应该属于个人所有,他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处置。
但如果这些树是种在承包的集体林地上,情况就不一样了。这属于集体所有,未经批准,个人是不能随意砍伐的。
林业局给出的罚款,看起来数额不小。但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如果王老汉砍伐的树木价值确实不菲,这个处罚其实并不离谱。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要搞清楚王老汉种的树,究竟属于哪一种性质。
如果确实是个人所有,林业局的处罚就欠妥当。如果是集体所有,王老汉也应该尊重法律,不应该擅自处置。
三、网友评论
@树活着:心疼老人,辛苦种了30年的树,连个棺材都做不成。
@明镜不昧:个人和集体产权的界限,看来还需要进一步明晰啊。
@有法必依:法律面前,可不能搞特殊,该罚还是得罚。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