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的假象与营销的支点

解毒时光 2020-05-26 21:06:57

昨天无意中刷到一个汽车评测视频,奔驰C、宝马3和卡迪拉克三个品牌的同级车,车评人在客观和主观之间寻找着尽量公平的评价方式,在操控和豪华等指标里给每辆车找到一个适合它们的定位。看着“车评人”努力的在差异不大的产品中寻找着“差异点”,并分门别类头头是道的讲给观众,有一些同情,但也感觉一丝可笑。

我开车也快二十年了,随着车龄的增长,在我眼中的车,奔驰、宝马这种品牌的区别逐渐模糊,取而代之的只有两个维度——新车和旧车。新车不仅意味着车况的崭新,也意味着对我而言是崭新的,一切的功能特点都是新奇的,在驾驶的过程中会有心去体验、去感受,时不时还狠踩个油门、紧急并线,在城市的道路上体验一把赛道的感觉,就算停车也要找一个最大的车位,开门极其小心,生怕把车漆碰到,下雨下雪恨不得弄个车衣罩上。

而旧车呢,就是一不怕剐,二不怕蹭,车随便扔在哪儿,上车之后习惯性的摁下各种按钮,行驶过程极为简单,甚至不用为任何车辆的操控问题操心,几乎做到人车合一,指哪儿打哪儿,开门点火,熄火走人,全程不用考虑车辆的问题,车就是带我到我想去的地方,它不是我的目的,只是一个工具。

“车评人”努力去寻找的那些不同,只有在新车上,在还没有被交到用户手中的时候才存在。一旦一辆新车被用户驯服,无论是豪华如奔驰还是平民如现代,无论是激烈如保时捷还是温顺如雷克萨斯,在“老司机”手上,都能开出纽北赛道的驰骋感。杨过的铁剑也是能用出名器的风范,关键是在司机,而不是在车上。

况且,极少有人会同时拥有一辆奔驰、一辆宝马和一辆卡迪拉克,更少有人会分配不同的时间去驾驶他们,从中体会的驾驶感受。一旦完成了购买选择,那辆车就成了车主的一切,直到它被换掉。所以什么驾驶感差异,不存在的,一辆车上手一个月,就不会让司机感觉到任何突兀的驾驶感,除非是一辆不合格的工业产品。

都说“开宝马,坐奔驰”,大众消费者之间一直流传着宝马的操控好,奔驰的舒适感豪华感强这种传说。如果按照当前的工业水平来看,奔驰真的没有本事把操控做好么?宝马难道就不能兼顾舒适和豪华么?

他们当然都做得到,只不过一方面在客观上。一个产品是在资源优先的情况下的一种配置,也就是说在同等的成本范围内,可以有不同的配置方案,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不同的企业会有不同的风格倾向;另一方面在主观上,生产厂商也是在主动的维持着一种“竞争的假象”。

如果奔驰和宝马的产品一样,蒙牛和伊利毫无差别,那么这些品牌本身也就不再有存在的意义了,差异化的竞争,是市场承载多品牌的前提。或者换个角度来看,如果想在已经存在诸多品牌的市场中立足,必然要寻找到自己的差异点,维持一种差异化竞争,哪怕是一种假象。

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中的一章《文化工业:作为大众欺骗的启蒙》中有这样一段非常深刻的论述:“从根本上说,克莱斯勒公司与通用汽车公司的产品之间的区别,不过是好奇心不同的孩子们所产生的幻觉而已。鉴赏家们之所以能够指出各种产品的优劣,只不过是为了维持竞争的假象和选择的范围罢了。”

当然,并不是要否定产品的差异点,以及产品品牌给消费者带来的诸如炫耀成分、地位标识和品味彰显等等,但在一个工业水平较高的社会中,产品中的差异对于消费者而言,就要像是在视网膜感受能力之上的屏幕像素差异一般,企业玩弄的不过是基于消费者“好奇心”的产品组合积木游戏。

而那个“车评人”,仿佛是广大消费者中最极致的那个代表,仿佛一个充满了好奇心的孩子,在努力的分辨出各种玩具的不同;或是模拟出几个男孩子,在争论某个卡通片里面哪个人物最厉害,哪个人物的绝招更有杀伤力;抑或是几个女孩子,在过家家的游戏里,给娃娃安排不同的身份,以及区分着彼此角色的不同。

以前在做营销的时候,往往把精力放在如何吸引消费者关注上,关注度是一个非常严格的指标,争夺消费者的注意力,是营销中最终极的手段,只有实现了这一步,接下来的无论是产品差异性传递,还是企业品牌个性的主张,才有一个观众的基础。

可能是当局者迷,有一层窗户纸一直没有点破,终于在“车评人”的努力和霍克海默与阿多诺的洞见中,对于营销和产品竞争有了进一步的发现,竞争的假象也好,努力维持的差异也罢,其背后的基础,无非就是消费者的“好奇心”,而这个好奇心,也恰好是营销争夺注意力的支点。

也就是说,在一个产品极大丰富的时代里,企业、消费者,以及辗转于二者之间的营销代理人们,实际上是围绕着“好奇心”,完成了一个共谋。

好奇心,并不关乎基本的使用层面,所以不同的企业,在用商品满足消费者最基本的需求层面是没有太大差异的,但在那之上,各个企业似乎很有默契的维持着彼此的不同,借以创造出消费者可观可感的差异性,这样消费者就可以像面对不同玩具的孩子一般,选择一番。

而在这之中,营销中介的身份,则有些暧昧,时而帮助企业,去确立差异,寻找好奇心的突破口,时而又要站在消费者身边,去帮他们在极其细微的差异中,找出满足好奇心的乐趣。

随之而来的,是产品本身的使用基础,已经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市场上林立着满足不同好奇心的有差异但又相似的东西,而消费者也似乎也乐于为这种对他们好奇心回应的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这也导致原本可以简单直接的产品,变得在同样内核支撑之上的眼花缭乱。

但就像孩子早晚会抛弃他们最爱的玩具一样,企业为了满足消费者好奇心的举动,终将也会被好奇心本身所抛弃。

在某一款产品或某一系列产品中,这个倒也是正常现象,不断地更新换代,企业为之付出了大量的额外努力,只不过是为了维持没有什么太大变化的基本功能之上那些为了满足消费者好奇心所附加的东西。日益浮夸的新一代产品,总是彰显着爆棚的迎合心和尴尬感。

但这还并不是最危险的事情,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消费者好奇心的完全丧失,就是终极的打击。消费者并不是对某一款、某一个品牌的好奇心丧失,而是对于某个品类不再投以基础功能之外的关注,更不会倾注更多的好奇心,从最早的家电到电脑,再到如今已经走到边缘的手机和汽车。

随着整个商业环境的升级,消费者就像是一个好奇心永不满足的孩子,但同时也遵循经济领域最根本的原则——边际效益递减,饿的时候吃第一个包子是最香的,天天吃包子就会吐。

在社会宏观层面,消费者的好奇心是一种动态平衡发展的,但对于某一个具体的领域,消费者的好奇心缺失就是一种不可逆的颠覆。就像如今不会再有人为了买个笔记本电脑花费大量时间研究一样,人们终将会对那些手机、汽车失去好奇心。

可以预见的是,消费者的好奇心逐渐远离具体的消费性物质产品是必然的,最终能够持续引导消费者的,一定是文化工业所创造出的文化产品,实际上本质并没有太大差别,那些文化产品也都是同样的内核包装成奥特曼或美人鱼的模样,吸引着不同兴趣的男男女女。

那些被消费者的好奇心抛弃的产品,并不会在生活中消失。而是转身,甘愿装扮成为某些文化产品的基础部分,在花哨的外表之下,努力的做好一个不被关注的可怜附赠品,就像综艺节目中那些让人讨厌的植入或是直播里被带的货。

但本质上,传统的产品,只不过在原有的功能基础上,长出了更多满足好奇心的鲜艳枝叶,略有些无奈的在注意力的花园中,唱着叫卖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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