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什库教堂主教府小教堂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7〕235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什库教堂主教府小教堂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京文物〔2016〕10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什库教堂主教府小教堂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文物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西什库教堂主教府小教堂文物建筑。
(三)深化文物现状勘察,全面查明病害成因、残损范围和受损程度,制定针对性的修缮措施。
(四)加强教堂历史沿革、建筑时代特征的研究,注意传统工艺做法的传承,最大限度保留文物建筑历史信息。
(五)恢复室内壁画、门头石像及雕塑慎重,须补充明确的历史依据。
(六)结合实际残损量和工程量,进一步细化工程经费的取费依据。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评估意见进行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