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遇到过老赖吗?你知道如何预防老赖,以及遇到了老赖以后如何挽救自己的损失吗?
借钱的时候彼此是要好的朋友,可是还钱的时候彼此却是恨入骨髓的仇人。因为借钱,朋友没了,钱也没了。对于债权人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多输结果。而更为可气的是,欠债人明明可以还钱却早早转移资产。欠债人拿他没办法,法院同样拿对方没有办法,甚至都影响不了对方的生活。
借钱以后,很可能就会遇到朋友没了、钱没了,债权人生活凄惨而欠债人生活滋润,连想让对方被拘留、坐牢的机会都没有的尴尬局面。
因此,今天俣哥就给大家讲讲如果遇到了借贷该如何处理,如果遇到了老赖,又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没有关注俣哥的朋友可以点赞、关注俣哥,如果您遇到有财税、法务、财务、欠债不还等问题,都可以和俣哥沟通。
1、债权分离
有没有遇到过欠债人明明有钱,但名下就是没钱,法院就是执行不下去的尴尬?而造成这种尴尬的核心原因就是债权分离。
古人云“冤有头,债有主”,而我们的法律其实也在践行这一观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就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假设A某找B某借了10万块钱,并且在A某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A某赌博把10万元全输没了,A某没法还钱。那么此时B某就不能要求A某的家人共同还债,因为A某偷偷借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有些人针对这一情况,就钻法律的漏洞,形成了债券分离的局面。
假设A某借了B某100万做生意,但是没想到生意一直亏损,等到100万还剩60万的时候,A某把这60万放在家里,然后和A某的妻子离婚。并决定把钱、房子、车子等资产都分割到自己的子女名下,而子女的抚养权又交给A某的妻子。同时,A某以感情好的理由,继续和其前妻住在一起,形成事实夫妻,但并没有法律效应。
那么就形成了A某家庭债权分离的局面,A某承担债务,但名下没有任何资产,法院根本执行不下去,拿他没有任何办法。而A某的孩子获得了A某所有的资产,又与已经没有了夫妻关系的前妻生活在一起,前妻成了A某资产的实际控制人,A 某可以使用这些资产。
可以说此时这些资产还在A某家里,但却没有在A某手中,让法院根本就无可奈何。
比如刘震云的《我不是潘金莲》其实也是这个“假结婚”的讨论。另外,在现实生活中最耳熟能详的案例就是恒大的许家印。一方面通过高工资转移企业资产,把资产留在企业而与个人无关,另一方面又与妻子离婚,为儿子设立信托基金。同时还让自己的子女取得加拿大户籍,转移资产与债务。
如果不是国家出手及时,那么现在的许家印必然会是另一个贾跃亭。而我们普通人在经历老赖的时候,可能就没有这样的国家帮忙强制出手的待遇了。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防欠债人转移资产,另一方面也要在确定对方百般赖账时,尽快在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执行
及时提起诉讼有多个好处,其一是可以通过法院震慑对方,让对方尽快还钱;其二是可以防止诉讼时效过期,避免自己因诉讼时效过期而败诉;其三是可以及时申请强制执行,避免欠债人转移资产。
强制执行是目前债权人应对老赖使用得最多,并且效果最好的一个办法。
当欠债人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而法院受理以后。就需要由申请执行人举报财产、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同时被执行人也要报告财产,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被执行人虚报、瞒报、抗拒报告的话,那么恭喜债权人。就可以裁定欠债人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者可以申请拘留,更严重者可以直接进行判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只是,我们在实际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有些人已经做好了财产转移,所以会如实报告。那么对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有银行存款的,法院可以直接冻结、划拨;而有其他资产的,法院也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或者以物抵债。而对于没有资产不够,或者本就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的情况,就会限制高消费,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一旦发现欠债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时候,又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同时我们知道失信被执行人会影响出行、住宿、考公、事业编等,而在开公司的时候,公司负责人里面又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的影响会更大。但问题是如果我们遇到有人借钱不还,我们想要让对方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都比较困难。
只要对方如是报告了资产,并且名下确实没有资产,也就是说做了我们前面说的债券分离以后。哪怕对方看起来的生活不错,也没法让对方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而所谓的限制高消费,在某种程度上对普通欠债人的约束并不算大。因为高消费限制的是二等座以上的飞机,也就是说虽然不能坐头等舱,但是不影响坐经济舱。高铁也一样,虽然不许坐一等座以上的高铁,只要不坐商务坐,普通座位也是随便坐。酒店只要不住五星级酒店,那么影响也不大。
所以一套强制执行下来,对没有准备的老赖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但对有律师帮助或本身就比较专业的老赖来说,并没有多大意义。
3、最后办法
如果强制执行不下来,最后的方法就只剩拘留和判刑了。只是虽然拘留没有次数限制,每次最多拘留15天。而且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老赖,可以判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要拘留以及判刑欠债方并不容易。
拘留的基础条件就是要欠债方有钱但拒不还钱,而判刑的前提是情节严重及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判刑,一般连拘留都做不到,就更不用说判刑了。
况且普通人也不能做到连续不间断地拘留对方,因为拘留也需要多方配合,一旦配合过多了就会产生分歧。
所以,如若上诉的法院在成都市内,且对方拖欠的金额超过了100万,并且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3年,却依然没有任何效果的话。俣哥建议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说一下,教您制服老赖。
我们知道,如果欠债金额在几万块钱以内,哪怕欠债方借钱不还,债权人忍忍其实也能不影响原本的生活;但如果借钱不还的金额在100万以上,那么只要不是特别有钱的人,都会伤筋动骨,在某种程度上很可能会直接拖垮一家公司、一个家庭。
因此,对于欠款100万以上的借款,俣哥建议,如果上诉法院在成都,且对方拖欠金额超过100万,申请强制执行也已经超过了3年,那可以把故事给俣哥说一下。
另外,凡是能借款,就说明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借款越多,说明信任越大。可是欠债不还就是在辜负他人信任,就是在让社会更加冷漠。所以,俣哥也希望每一个欠债人都不要辜负信任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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