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袁春英走下法庭,含泪签完字后被押赴刑场,枪决前表情镇静

历史潮河 2022-07-13 18:35:26

1999年,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蛛丝马迹,在市区顺利抓捕了一名吸毒人员。本以为这就是一起普通的缉毒案,万没想到的是,最后却牵出了一个特大跨省贩毒集团。经审讯,这名吸毒人员供认自己的毒品来自一个叫任雄的毒贩,随后任雄被“请”进了公安局。任雄的毒品来自“老板”任建良,任建良手里有毒品,但不自己出售。

而是发展如任雄这样的马仔替自己销售,他稳坐在背后指挥,以为这样就能相安无事。没成想警方顺藤摸瓜,还是查到了他身上,一开始任建良落网后什么也不肯说。后在警方的反复工作下,为争取从宽处理,才交代了自己的上线——羊城女毒枭“四姐”。四姐真名叫袁春英,时年39岁,辽宁抚顺人。

谁也不知道她此前的经历,只知道是二十岁出头时南下到了广东,起初做的也是正经生意。贩卖水果、经营旅馆、批发五金,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后来不知道怎么的接触到了毒品。发现毒品交易这门“生意”虽然危险,却是个“一本万利”的好生意,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比她累死累活的跑生意多得多,富贵险中求,于是袁春英放弃了自己的安稳生活。

毅然决然的走上了贩毒这条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她从来没失过手,短时间便成了羊城“白道”上的大姐大。袁春英的成功在于特殊的运毒方式,她不搞偷鸡摸狗那一套,也不搞体内运毒那一套。而是利用收养的孤儿替自己运毒,明面上袁春英“信佛”,所以大发“好心”的收养了许多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供他们吃,供他们喝,供他们住。

实际上她收养孤儿不是为了做善事,只是出于自己那些见不得人的肮脏事,让这些孤儿替自己贩运毒品。人们对孩子的警戒心向来比较低,谁能想到可爱乖巧的孩子身上竟然会携带毒品,一般看到是年幼的孩子都不会放在心上。如此,袁春英收养的那些孤儿,替她成功运进运出了一批又一批的毒品。

这些孩子大多都不知道真相,只知道这是“干妈妈”让自己帮忙带的东西,不能出纰漏。就算是后来知道了,碍于抚养长大的情分,也不忍告发。石毕便是个例子,他是1995年从湖北监利老家离家出走流浪到广州的,当时只有11岁。刚好碰上了袁春英,袁春英发现他没有地方去,便将其收为养子。

从这一年夏天,石毕开始替干妈妈送“东西”去岳阳,两年的时间送了二十多次。每次大约一百克左右,因为年纪小,他虽然清楚送的东西叫海洛因。却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到了1997年,稍微有点认知观才清楚这东西是毒品。是害人的东西,自己运送的事也是违法的,可在亲情的笼络下。他不舍让干妈妈失望,什么也没说,依然心甘情愿的替她送东西。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没有正确的是非观,有些干儿子长大后竟自立门户。袁春英救了这些孩子一时,却因为自己贪婪的欲望,害了这些孩子一辈子。任建良落网后,袁春英并未收敛,静待两年后卷土重来。还妄想建立一个中南“毒品王国”,继续在岳阳发展自己的窝点,并意图挺进省会长沙进而控制整个湖南的毒品交易市场。

但就在她做着春秋大梦的时候,一张缉毒大网悄然洒下,有个在任建良手下当“马仔”的许某通过渠道联系上了袁春英。称自己的“嫂子”是长沙“白道老大”,想要跟她合作,共同闯下一片更大的天地。袁春英没有怀疑,她不会想到这个许某其实是线人,他所说的“嫂子”其实是岳阳市禁毒支队三大队的缉毒女警赵某。

2003年3月3日,袁春英给许某打来电话,说自己近期准备带货去长沙。交易地点就在一家纸厂边,让许某转告“嫂子”,提前准备好现金。没成想这只是一个幌子,袁春英心存戒备,警方蹲守了整整几天都不见她的踪影。“嫂子”只好通过电话与之周旋,消除她的顾虑,终于让她北上长沙。

2003年5月6日上午,袁春英落网,当场在她身上搜出300克海洛因。随着袁春英的落网,留在岳阳的行动组也立即动手,将袁春英的姘夫许湘桂、心腹杨淑云等同伙抓捕。至此,这位企图转战湖南的羊城女毒枭四姐团伙被一网打尽,等待袁春英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世上有一条路无论如何也不能走,那就是歧途,只要走错一步结果都会是粉身碎骨。”

袁春英出于自己的贪婪走上了这条路就该付出应有的代价,海洛因是吗啡类毒品的总称,是以吗啡生物碱作为合成起点得到的半合成毒品。对人类身心健康危害极大,长期吸食、注射海洛因可使人格解体、心理变态和寿命缩减,尤其对神经系统伤害最为明显。因其危害性大,导致无数人倾家荡产,所以我国对毒品监控、查禁、打击力度也比较大。

只要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管数量多少,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暂且不说袁春英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光是她这些年所走私贩卖运输的数量,便远远超过所规定的五十克。足以判处她几十次死刑,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曾风光无限的“四姐”袁春英走向了自己生命的终点。2003年袁春英走下法庭,含泪签完字后被押赴刑场,枪决前表情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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