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风暴,惠民县村民何去何从

发财的小北鼻 2025-02-18 11:56:02

在法治社会不断推进的当下,一桩发生在山东省惠民县的土地征收争议,如巨石投湖,激起千层浪,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聚焦。惠民县姜楼镇王判新村和大年陈镇陈王庄村的村民们,本在世代耕耘的土地上安稳度日,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生活的平静。

土地征收纠纷缘起

惠民县姜楼镇王判新村和大年陈镇陈王庄村的村民们世代在本村承包耕地,安居乐业。2022年,他们遭遇晴天霹雳,自家赖以生存的耕地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被强行占用用于高商公路(惠民段)和庆章高速建设。施工方既未发布征收公告,也未依法履行安置补偿义务,施工过程中,地上附着物被损毁,村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这些耕地是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失去耕地后,补偿却迟迟未到账,村民生活陷入困境。

其中,王判联村和陈王庄村部分村民依法承包的36.48亩耕地,在2022年底未依法履行征收前置程序、未签订补偿协议、未落实安置待遇的情况下,就被强行占用施工。经了解,这些耕地被纳入“高青至商河公路(惠民段)项目”征收范围,征收主体是惠民县人民政府。

面对这些不合理遭遇,村民们没有沉默。2023年1月9日,李先生等村民向惠民县姜楼镇王判联村村民委员会邮寄村务公开申请材料,希望核实土地征收情况,让过程更加透明。但村委会对此不理不睬,未作答复。同年4月3日,村民们无奈向惠民县姜楼镇人民政府邮寄《村务公开监督申请书》,督促村委会履职,镇政府同样不予回应。这一系列冷漠对待,加剧了村民的不满,也让他们对征收过程的合法性、透明度和公正性产生怀疑。

法律维权波折重重

面对政府部门和村委会的不作为,村民们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23年9月28日,李先生、陈先生等11位村民联名向惠民县政府邮寄《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要求政府依法履职,落实补偿安置待遇,保障村民基本生活。但政府的回复未能解决实质问题,令村民失望。

陈先生随后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惠民县政府不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虽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已拨付至村委会,社会保障补贴资金也已划入专户,陈先生的青苗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补贴资金已落实,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般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个人无权直接要求政府履行这两项费用的补偿安置职责,因此判决驳回陈先生的诉讼请求。陈先生不服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政府未将征收补偿费用直接拨付给他,也未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损害其合法权益。然而,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村民维权之路更加艰难。

在此期间,村民们针对山东高速高商公路有限公司强占耕地施工的行为,向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查处申请。2023年2月7日,村民们向该局邮寄查处申请材料,指出山东高速高商公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批复前就占地施工,存在未批先占、征收程序违法等问题,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但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月27日答复称,该项目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批复,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施工建设情况。村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答复程序合法,第三人占地施工已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村民是否获得合法补偿安置并非被告法定职责,最终判决驳回村民诉讼请求。

2024年4月,为依法获得征收安置补偿利益,村民们再次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惠民县人民政府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惠民县政府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已拨付至王判联村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分配方案。但直到现在,村委会未向村民分配相关费用,村民多次沟通,均遭推脱,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多方沟通现转机

尽管维权之路坎坷,村民们始终未放弃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近期,惠民县、司法局、姜楼镇政府以及大年陈镇政府的领导专程前往村民委托的律所沟通。政府领导表示愿意与村民深入交流,共同商讨解决问题。律师团队明确希望政府严格依法办事,保障老百姓合法权益。政府领导承诺回去后会重点研究案件,尽快提出可行方案。这一积极态度为解决纠纷带来希望,让村民看到问题解决的可能。

目前,村民们仍在等待政府的具体解决方案。“民以食为天”,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村民理解并愿意配合政府征收工作,但绝不能接受政府以牺牲百姓利益为代价搞建设。他们恳请相关部门不忘初心,体恤民情,坚持依法治国,督促依法履行征收补偿安置职责,监督纠正征地中的违法乱象,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还惠民县一片法治蓝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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