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男子支付50万元给儿子做手术,钱一到手前妻竟和新欢买新房

白卡闲聊 2024-05-03 03:40:22

河南一男子,本以为给儿子50万做手术,前妻会好好照顾儿子,没想到钱一到账,前妻就拿钱和新欢买了新房!男子怒了,直接把前妻告上法庭,这钱究竟算谁的?

一、案情回顾

张先生和前妻李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小明,孩子不幸患上了重病,需要做手术。张先生心疼儿子,便给李女士转了50万元,让她安排孩子做手术。

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手术还没开始,李女士就拿着这50万和现任老公王先生买了一套新房!眼看儿子手术的事就这么被晾在了一边,张先生气不打一处来,决定教训教训这对夫妻。

张先生一纸诉状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李女士归还这50万元。李女士却辩称,这钱是张先生给孩子的,孩子还小由她代管,她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张先生无权干涉。

二、案情分析

张先生给李女士转账50万元,是有明确用途的,即给孩子做手术,这在法律上属于附条件赠与。

根据《民法典》定:附义务赠与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同时可以要求受赠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本案中,张先生在给李女士转账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给孩子做手术用的,这就构成了"附义务赠与"。李女士在收到赠与物后有义务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而不是挪作他用。

此外,李女士在收到赠与后,未征得赠与人张先生同意,擅自改变了赠与财产的用途,违背了赠与人的意愿,损害了赠与人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受赠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形,致使赠与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人承担损害赠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返还张先生为孩子手术赠与的5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网友评论

网友"不爱吃鱼的猫":拿着给孩子看病的钱去买房,这样的妈妈也配当妈吗?

网友"坚强的single dog":法院判得好!但愿这50万还来得及给孩子看病,别耽误了孩子。

网友"柠檬精上线":光还钱可不行,得让她尝尝违约的代价!这事儿张先生处理得太对了!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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