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大家借钱得谨慎,不然是会被帽子叔叔抓走的,为什么这么说?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大部门的规定,胡乱借钱,是有可能形成“民间非法借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 什么是“违法放贷行为”?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范围
- 以营利为目的
-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2. “经常性”,怎么定义?
-2年内,出借资金超过10次
- 贷款到期后,无论延期多少次,只算1次
3. “不特定对象”,范围怎么定义?
-除亲友、单位内部人员之外的,社会人员
非法放贷,是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国家必须严厉打击,这次有了量刑标准,给国家点赞。1. 有漏洞?有关部门也想到了。有人会问,如果通过亲友,间接的向社会人员放贷,或者将贷款人“招进”单位内,不就可以绕过了?有关部门也想到了,因此专门补充了,3种额外认定场景:- “行为人通过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单位以发放贷款为目的,为了规避法律规定,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发放贷款的”- “行为人采取,向社会公开宣传放贷信息,同时向不特定多人和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2. 国家是在保护你。有人会说,放贷又不偷又不抢,应该没关系吧?万一有急事,银行贷款条件,又那么苛刻,找私贷不是正常吗?国家没有一刀切,正常亲友间借贷是允许的,而且坚决打击“非法贷款”,其实是在保护你!这社会本质就是“人吃人”,我国数千年历史已经证明,非法借贷,是“吃人”最快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