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王女士花8000多元买了一双古驰运动鞋,才穿了4、5次,她就发现鞋后跟的鞋帮上烂了一个洞,她认为是鞋子质量有问题,要退货,但店铺却说是她穿鞋方式不对,得用鞋拔子穿!
王女士的运动鞋是在万象城icon买的,鞋子8000多元,当天她在店里共消费了32300元,鞋子买回家后她穿了4、5次。
一天早上,她准备穿鞋时发现鞋子脚后跟的鞋帮处烂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洞,于是她就把鞋子拿到了店里去。
店员看到鞋子后跟鞋帮上有一点小小的折痕,认为鞋子上的洞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这双鞋应该要用鞋拔子穿,而不能用踩踏的方式穿。
王女士表示鞋子比较硬挺,平时自己穿鞋,就是用手拉一下就穿进去了,她认为鞋子本来就是用来穿的,有折痕很正常,更何况店员并没有提醒过她要用鞋拔子穿。
一开始店铺要求付费维修,经过沟通后店铺同意免费维修,但鞋子才穿几次就有洞了,鞋子的质量可能有问题,她要求把鞋子退掉。
记者网上查询了这款鞋子的介绍,发现介绍里则没有需要用鞋拔子穿的提示,王女士和记者一起去到店里,商城工作人员表示店铺现在不方便接受采访,店长会主动和王女士联系的,商城的推广人员也会和她联系。
经过沟通,最后店铺给王女士退了鞋。
8000多元的名鞋穿了4、5次便烂了个洞,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店员解释的需要用鞋拔子穿鞋的说法更是让人觉得好笑。
即使要用鞋拔子穿,店员也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王女士买鞋的时候也没有送她鞋拔子,此外,有谁会有事没事带个鞋拔子在身上。
即使是几百元的鞋,穿4、5次,也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王女士认为是鞋子质量问题可以理解。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面对王女士退货诉求,店家应及时解决问题,而不是找借口推诿,好的售后和服务能才能赢得顾客信任,希望店家重视销售的同时能重视售后服务。
王女士一次性能在店里消费3万多,可见其消费能力是很强的。这8000多在她看来应该并不贵,但鞋子有瑕疵心里总是不舒服的,要求店家退货可以理解。
但奢侈品再香,也只是一件物品,再好也会出现问题,买奢侈品的同时,不妨也可以多多考虑一下国货!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奢侈品果然不骗我们这种穷人[得瑟]
古驰是真会做生意啊,垃圾东西做成奢侈品了,厉害
还不如某田的[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