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强奸案”有新进展,男方坚称无罪,并追责相关办案人员

龍族趣事 2025-04-05 04:31:20

将近两年后, 大同“订婚强奸案”有了新进展。男方家属仍然坚持认为自己的儿子无罪,并对办案流程产生质疑,将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4月2日,被告席某的母亲郑女士向大同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控诉材料,掀开了这则案件的新篇章。

案件简要回顾,双方各执一词

这个案件双方在以下多个环节上的说法都不同,各执一词。

1、女方告男方强奸的原因

男方家属认为,在订婚前男方已经承诺二人结婚一年以后在婚房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二人于订婚次日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又提出要在婚房房本上加自己的名字,双方未谈拢。男方家属觉得这才是主要原因。

而女方则称,是因为自己不同意婚前发生关系,而男方却强行与自己发生了关系。

2、双方是否发生关系

男方家属称,男方并未强奸女方,女方是自愿的。

而女方则坚称自己被强奸。

3、报警的时间

男方家属称。事情发生在2023年5月2日,5月4日女方报了警。

而根据阳高县法院一审判决及答记者问展示的时间点是,案发当晚,女方报警。

该案中的迷惑环节

按照被告席某的母亲郑女士的讲述,5月4日女方报警后,5月5日男方便带着女方去民政局办理结婚,并想着同时也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然而,就在房产证就差十几分钟就要送达的时候,女方却忽然不办了。也不同意撤诉。

女方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变化,迷惑不解。

一审获刑,二审开庭重审

该案经过阳高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3年12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席某被控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当庭提起上诉。

2025年3月25日,该案二审开庭,不公开审理,包括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未当庭宣判。被告席某在法庭上数次落泪。自从2023年5月4日被警方带走后,他已被羁押690天。

男方坚称无罪,证据有利

郑女士一直坚持认为自己的儿子无罪,并希望撤销一审判决。

然而,有没有罪并非她自己说了算,需要证据来说话。

目前,女方最有力的证据是音频录音,内容是女方的母亲质问“席某对女方进行强暴是不可否认的东西”。席某回答“嗯,嗯”。

不过,音频能否作为定罪的直接证据,尚存在争议。

而男方的证据则显得更有利,主要有两条。

1、在另方提交的《刑事上诉状》中附有医院诊疗手册的记录,显示女方的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

2、大同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男方将追责相关办案人

郑女士对该案前期办案程序提出质疑:

2023年5月4日,席某被阳高县警方带走;

5月4日、5日,警方进行取样;

5月5日,警方对该案立案;

5月8日,大同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受理鉴定;

5月9日,阳高县公安局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报请批捕;

5月15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月19日。大同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果。

郑女士觉得,在没有获得鉴定结果的前提下,做出的一切决定都不合理。

她认为相关办案人员犯有玩忽职守罪,2025年4月2日,她向大同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诉材料。请求对12名办案人员以玩忽职守罪追责。其中包括阳高县刑警队警员及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这期间还有个小插曲,她当时就向检察院索要收到材料的证明,但对方并没有出具,说是要向领导汇报后再回复。

写在最后

从目前的现有证据来看,女方控诉席某强奸的证据并不充分。

相反,男方倒是有比较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并未强奸。

但席某最终能否被判为无罪,还很难说。他已经被限压690天,如果无罪,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另外,郑女士对相关办案人员的追责,最终会是什么结果,也不好说。

静侍该案的下一步进展,相信法律会维护所有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参考资料:

现代快报——“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提交控诉材料,请求追责12名办案人员

潇湘晨报——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男方已被羁押690天,姐姐哭诉:一再退让,我们也是受害者)

0 阅读:0

龍族趣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