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的权力有多大?

俊恩评社会 2024-12-29 04:24:40

在职务犯罪领域,相当于一个公安加半个检察院,有权采取讯问、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一系列措施,且律师在该阶段无法有效介入。

强制到案相当于拘传,强制到案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需要采取管护或者留置措施的,强制到案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你的家人被监委人员带走,超过十二小时没有回来,有可能被正式立案了。

管护相当于拘留,对于有逃跑、自杀等重大安全风险的,可以进行管护。采取管护措施后,应当立即将被管护人员送留置场所,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采取管护措施的,应当在七日以内依法作出留置或者解除管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留置相当于逮捕,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省级以上监察机关调查的案件,发现新罪的留置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一次。

责令候查相当于取保候审,责令候查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如果你的家人发现采取管护、留置措施不当,有权申请解除或变更管护、留置措施。驰誉律师,驰誉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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