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节目开始之前,我要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认为这个世界上存在完美犯罪吗?
法国著名的侦查学家埃德蒙·洛卡德(Edmond Locard)曾经说过,“没有真正完美的犯罪,只有未被发现的线索。” 凡是两个物体接触,必会产生转移现象。用在犯罪现场的调查中,作案人必然会从现场带走一些东西,也会留下一些东西。这就是著名的洛卡德定律。现场留下的微量证据可能会被时间冲淡,也可能因为太过隐蔽而被忽视,于是就留下了一桩桩未结悬案。今天来跟大家分享的这起案件,发生在韩国的一家酒店里。一名怀孕4个多月的女子从酒店房间里凭空消失。警方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但是十多年过去了,却仍然无法找到可以定罪的物证。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金仁淑(김인숙)。1965年生,案发当时39岁,居住在韩国大田广域市,是某保险公司的一名业务员。离过一次婚,和前夫孕育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离婚后,因为金仁淑的经济条件有限,孩子们一直跟着父亲生活。金仁淑常常跟姐姐念叨说,等我再攒一些钱了,一定要把孩子们重新接过来。可见金仁淑还是很想念她的儿子和女儿的。公司的同事们评价金仁淑说,她不仅工作勤勤恳恳,性格开朗,而且外貌出众,身材姣好。一直都不乏追求者。
2004年4月28日,金仁淑跟姐姐打去了一通电话,询问姐姐,在5月8日父母节的时候是否会去乡下父母家。根据姐姐所说,那通电话中,并没有听出来金仁淑有任何语气上的异样,也丝毫没有感觉出来,她有出远门的意思。可让姐姐想不到的是,这竟然是和妹妹金仁淑的最后一次通话了。
2004年5月7日,父母节的前一天,姐姐再给金仁淑打电话时,那头就传来了,“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的提示音。在好几天都联系不上金仁淑的情况下,她的家人就通知了警方。大约20天之后,5月28日,在得知了金仁淑失踪消息之后的大田某教会的执事郑某说,他好像知道金仁淑去哪儿了。郑执事所在的教会,也是金仁淑经常去做礼拜的教会。5月7日上午,郑执事曾经接到过一通金仁淑打了的电话。当时金仁淑在首尔江南的某酒店里,并且说要搭乘晚上的飞机离开韩国,去中国了。事实上,在案发不久之前,金仁淑就跟教会的郑执事坦白过,说自己已经辞去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会彻底离开韩国,到中国去生活。至于这么做的原因,金仁淑并没有透漏。她还说道,如果提到把这一切计划告诉姐姐和家人的话,家人们一定会反对,所以就干脆准备来个先斩后奏。那么金仁淑是不是真的像郑执事所说的离开了韩国呢?
● 失踪
经调查,金仁淑确实在5月6日入住了首尔的一家豪华酒店。根据酒店的服务人员回忆,凌晨1点左右,从金仁淑入住的房间里莫名其妙地流出了很多水。第二天5月7日早上,金仁淑从酒店房间出来,来到了地下一层的一家发廊做头发。并在这个时候给教会的郑执事打去了一通告别电话。说自己要乘坐晚上9点30分的飞机,飞往中国了。接着,从发廊出来之后,金仁淑就去了附近的手机店,注销了电话号码。
大约在下午1点钟左右,酒店的一位客房服务人员目击了金仁淑和一位男性一起进入了酒店的房间。
1个小时候后,这名男性独自从房间里出来,并且挂上了“请勿打扰”的牌子,拒绝客房服务。这家酒店虽然在当时入住价格不菲,但是在客房的楼层并没有安装监控摄像探头。所以对于案发当时状况的描述都是来自于酒店服务人员的回忆。
其中一名服务人员回忆说,在5月7日下午三四点钟左右,从金仁淑房间里传来了很大的音乐声。最奇怪的是,金仁淑跟教会的郑执事说,她会搭乘当天晚上的飞机前往中国。可是酒店房间是在5月8日才checkout的。而且办理退房的人并不是金仁淑,而是和她一起进入酒店房间的男性。
退房后,服务人员进入房间打扫,发现房内一片狼藉,到处都是水迹,房间里提供的卫生纸已经全部被用完了。在浴室里还有一些男人的鞋印。但是并没有发现血迹,屋内看起来也不像是打斗过的样子。至于金仁淑是从什么时候离开房间的,从哪里离开的,没有任何一个目击者。警方排查了5月7日当晚机场的监控录像,并没有发现金仁淑的身影。在出入境记录中也没有找到金仁淑的名字。金仁淑平时生活省吃俭用,案发当时她所入住的酒店,一晚上的房费就要30万韩币(1800人民币)。她为什么要在计划离开韩国之前,入住一家如此昂贵的酒店呢?她又为什么要计划抛下家人和她的一儿一女离开韩国呢?最重要的是她究竟去了哪里呢?
要想揭开这一切的谜团,显然和金仁淑一起入住酒店的那名男子就成为了关键。经调查,警方得知这名男子姓南,和金仁淑是恋人的关系。但是南某实际上早就已经有了家庭,还和妻子有两个女儿。所以确切的说,他和金仁淑是婚外情的关系。更加不可思议的是金仁淑在失踪当时已经怀孕18周了。孩子的父亲不是别人,正是南某。
金仁淑和南某是在案发7年前偶然相识的。那天金仁淑和公司的几位女同事们,下班后决定小酌一杯,就来到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恰好那天南某和几个朋友就坐在邻桌。可能是被金仁淑的外貌所吸引,南某主动提出拼桌,并且为金仁淑和她的同事们付了账。期间,南某还殷勤地递上了自己的名片。当时的南某在一家大学里做教授,后来出来自己开了公司。金仁淑和南某很快坠入爱河。他们在一起时就像普通情侣一样甜蜜,可南某毕竟是有家庭的。几年来,金仁淑也几次提出分手,但始终没能彻底放弃这段感情。金仁淑还曾经两次怀孕,但都在南某的说服下堕胎了。她一直幻想着南某会和原配妻子离婚,和自己组建家庭。一开始,南某承诺说,会马上离婚。可时间长了,南某开始找各种理由和借口,说两个女儿还小。等女儿上大学了就一定离婚。就这样7年的时间过去了。案发之前,金仁淑再一次怀孕。这次她把怀孕的消息还告诉的姐姐。还跟姐姐说南某对于这个孩子的到来也很开心。还说南某自称已经有两个女儿了,希望能有一个儿子。那么南某真的是真心欢迎这个小家伙的到来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会不会南某决定放弃韩国的一切,带着金仁淑去中国生活呢?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南某。一开始,南某对此是三缄其口。几天之后,警方终于找到了审讯的突破口。南某承认说,他曾经承诺金仁淑,会卖掉韩国的公司,和妻子离婚,带着金仁淑到中国重新开始生活。但是在5月7日出发当天,南某却说让金某先走,再给他3天的时间,他一定会安排好一切,去中国找她。
出乎意料的是,南某随后竟然还承认了,是他杀害了金仁淑。但是对于抛尸地点,他一会说是扔到了首尔汉江附近的元孝大桥(원효대교)。一会儿又说是跑到了京畿道的 炭川(탄천),然后又改口说是京畿道的幸州大橋(행주대교)。警方在他提到的所有地方都进行了搜索,但最终还是没有发现金仁淑的遗体。在调查过程中,警方甚至发现,在金仁淑失踪后,南某还私自动用了金仁淑账户里的3000万韩币,大约合18万人民币。
南某似乎是意识到了警方并没有发现金仁淑的遗体,也没有掌握任何关键性的证据。在庭审过程中,他竟然该改口了。他说之前的招供都是来自于警方的刑讯逼供。自己从来都没有伤害过金仁淑。最终他只因为私自挪用他人钱财,被判了1年6个月有期徒刑。
那么南某所说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呢?让我们把时间拉回到案发之前,看看在南某身上是否能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 蛛丝马迹
审判过程中,南某说,因为考虑到金仁淑要去中国了,所以想在她临走之前,带她住一次豪华酒店,也算是浪漫一下。两个人在2004年5月6日入住。5月6日深夜,也就是5月7日凌晨1点,南某准备了泡澡水,和金仁淑一起泡了澡。这才导致浴缸中的水外溢,出现了服务员看到的房间中有水流出的一幕。
南某随后用毛巾,清理了房间内的水。第二天早上5月7日,金仁淑还出现在了酒店地下一层的发廊里。所以可以确定的是金仁淑并没有在5月6日深夜遇害,南某所说的一起泡澡的话应该是真的。金仁淑在做头发期间,南某离开了酒店。随后,两人于中午十分,在酒店的餐厅会面,一起吃了午饭。吃完饭之后,于下午1:00左右重新回到客房。根据南某所说,回到客房之后,两人不小心睡着了,醒了的时候都快3点了。南某想着既然已经过了退房的时间,那不如就再续一晚吧。
之后,南某离开了酒店房间。临走时,因为担心昨晚沐浴弄湿了地毯需要赔钱,就故意挂上了“请勿打扰”的牌子。
可是当被问到最后是在哪里见到金仁淑时,南某的回答十分模糊。警方问他是在酒店房间和金仁淑告别了?还是送金仁淑到了机场?他一直闪烁其词,顾左右而言他。
事实上,在案发前一个月,南某就和朋友约好了于5月8日一起打高尔夫球。要知道金仁淑预定的出国日期是5月7日。也就是说,从头到尾,南某都没有和金仁淑一起去中国的想法。
另外,根据酒店工作人员回忆说,金仁淑当天预定酒店时,只拎了一个随身携带的包包。如果是决定要在中国长期居住的话,怎么会没有行李呢?南某说,行李他已经提前帮金仁淑寄到中国去了。可是在调查后,警方却发现,这本应该在中国的行李,却在韩国京畿道河南市 (하남시)的一个仓库里。当时仓库的管理人员回忆说,是南某亲自来寄存的4件行李。还说可能要长期寄存,所以能不能价格上便宜一点。
警方问南某说,为什么没有将行李寄到中国时,南某的回答是,当时还没有金仁淑在中国的地址。想着等她到了中国确定了地址了,再寄。此案的疑点还远不止这些。
根据教会执事所说,金仁淑曾经在和他商谈的过程中提到,因为一些签证的原因,她必须要用假护照去中国。还找了一位专门做假护照的broker(中间人)。南某也承认了,存在这样一个做假护照的中间人。根据南某所说,当时中间人给金仁淑做了两个假名,金顺玉和金英玉。但是警方在出入境管理局的名单上,也没有找到这两个人的出国记录。另外,金仁淑又不是犯罪分子,她为什么要用假护照出国呢?
2004年6月初,金仁淑失联一个多月后,金仁淑的姐姐曾经接到过一通奇怪的电话。显示的是未知号码。显然对方有意隐藏他的身份。打电话过来的是一名男性,声音非常的沙哑,很有特点。他说自己是来往于中国和韩国之间的商人,受到了金仁淑的委托,才打了这通电话。还说金仁淑现在在中国遇到了点麻烦,被中国公安给扣起来了。还没等姐姐询问更多的细节,男子就匆匆挂掉了电话。让人不寒而栗的是,事后姐姐意外发现,给她打电话的这名男子的声音,和南某的姑父的声音极为相似。
一切的线索似乎都指向了南某。然而,警方去金仁淑失踪之前入住的酒店房间,南某的车辆都进行了严密的排查,并没有发现任何疑点。没有血迹,没有毛发,金仁淑的遗体更是一直都没有找到。所以即使是警方怀疑南某,也无法给他定罪。
南某当时的妻子,因为南某卷入了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失踪案,又被判了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就和南某离婚了。但即使是离婚后,作为前妻的她,依然坚信南某这起案件中是无辜的。她甚至怀疑,是不是金仁淑自导自演了这么一出戏,目的是要栽赃和陷害南某。
事实上,在南某和金仁淑交往的后期,南某又发展出了另外一名情人。而这一切南某的妻子,或者叫前妻都是知道的。前妻觉得,金仁淑可能是气不过南某一直没有离婚,再加上又和别人好上了,才决定用消失的方法去报复南某。
● 失踪者寄来的信
案发之后,南某还给出了,所谓金仁淑还活着的一项重要证据。说金仁淑,在离开之后,曾经给她姐姐寄去过一封报平安的信。
姐姐说2004年5月24日,金仁淑失踪大半个月之后,她确实收到了一封亲笔信。从笔迹上看,信是金仁淑写得没错。信中,金仁淑说,她已经辞去了保险公司的工作,想要用这些年攒的钱开一家服装店,让姐姐不要太担心。但是信中金仁淑并没有说她目前在哪里。而且寄信的地方是韩国首尔的一家邮局。邮局工作人员说,寄信人应该就是金仁淑本人,但是她来邮局寄信的时间是2004年5月初,也就是案发之前。金仁淑向交代工作人员说,希望他们在5月23日的时候将这封信寄出。那么金仁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经过了进一步的调查,南某承认说,是他在案发之前嘱咐金仁淑,让她一定要给姐姐写封信,报平安。
南某反复不定的证词,让人不得不怀疑,他在这起失踪案件中,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然而,更让人细思极恐的事情还在后面。这起案件还有一个案中案。金仁淑失踪的5年前,南某还卷入了另外一起死亡事件。去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南某的母亲,确切的说是继母。
● 案中案
在南某4岁时,父亲再婚,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南某的弟弟。很长时间以来,一家4口都生活在首尔。1999年的一天,南某的继母回老家韩国庆尚北道的闻庆市省亲。第二天,继母跟亲戚说,大儿子南某也来了闻庆市,要跟大儿子见面办点事,随后就坐大儿子的车,一起回首尔了。
可是当达到首尔时,南某却发现,继母死在了车的后座上。尸检报告显示,死因是颈椎骨的断裂。南某声称,回来的路上自己一直在听广播,开的声音很大,也没有注意到后座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记得,在高速公路上,本来以时速130km行驶着,但是有过一次急刹车。会不会是那次急刹车,导致继母撞到了前排的座椅,颈椎骨折。
可是交通事故专家分析说,只有大型事故才会导致颈椎断裂死亡。一般这种情况下,车窗都会被震碎。而且如果真的是撞到了前排的座椅,额头一定会有严重损伤,可是南某继母的额头上并未发现严重的伤痕。反而在她的脖子上有一条带状的皮下出血痕迹,看起来更像是被人掐住过脖子。最重要的是,南某一路下来毫发无伤,甚至说都不知道后排发生了什么事,这实在是太蹊跷了。从闻庆到首尔的车程一般只需要3个小时,可是那天南某足足开了5个小时。不过即使是这样,迷之法官还是相信了南某的话,判了他无罪。
在南某继母去世前一个多月,南某的亲生父亲刚刚去世,并且留下了大量的地产。一家人因为财产的分割,开始出现矛盾。 短短一个月之后,继母也离奇暴毙,这真的只是一种巧合吗?不管是继母死亡案件,还是金仁淑失踪案件,南某都是最后一个见过受害者的人,也是唯一的嫌疑人。这,也是一种巧合吗?
韩国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秀晶教授(이수정 교수)曾经评价南某说,他要么是一个心思高度缜密,记忆力超群,知道如何避重就轻,摆脱嫌疑的高智商罪犯。要么就是一个神经大条,记忆力极差,被命运耍得团团转的倒霉蛋。大家认为南某是属于前者,还是后者呢?
失踪案其实和凶杀案一样,都会有一个动机。金仁淑失踪当时怀孕18周。作为一个一点都不会讲中文,也和中国没有什么关联的准妈妈,她放弃韩国的一切,去中国的动机是什么呢?如果找不到这样一个合理的动机,那么她遇害的可能性就是极高的。
化骨水,第一次故意流出房间是为了后面的大量用水做掩饰!
继续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