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吴士国再次接到隔自己家有50米的邻居李忠山的求救电话。
当吴士国进入到邻居家时,发现李忠山一家疑似中毒,之后就有人组织送去医院拯救,但最后还是因为抢救无效死亡,因为毒性实在是太强了。
更让吴士国没想到的是,他的一句话引起警方的怀疑,妻子被怀疑为嫌疑犯,此后经历两次死缓判刑,经过长达8年时间的长期申诉,最终被检察院撤诉,宣布无罪释放。
当妻子任艳红走出看守所时,世界早就发生了变化,电话已经可以打视频交流了。
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任艳红为何会成为嫌疑犯,最终又为何被释放?
一家四口奇怪中毒
2011年1月,李忠山的儿子李浩就因为吃方便面呕吐后抽搐,送去医院没救回来,6月的时候妻子和女儿也发生了中毒迹象,幸好被治愈。
但是这次却并没有那么幸运,剩下的一家三口人还是中毒死亡。
一家人反复中毒,难道就没有引起注意吗?事实上,李忠山的哥哥就曾经有过类似的猜测,但是都被弟弟否决了。
他认为自己一家人本本分分做人,在村里没有跟人闹矛盾,不会有人害他。
根据当时在现场的人描述:“李忠山坐在沙发一头,瞪着眼,手指头弯曲,仰头看着屋顶。他的妻子女儿躺在客厅中央地面的凉席上,一直抽搐,口吐白沫。紧接着,李忠山突然“啊”的一声站起来,吴士国连忙上前一把架住。”
警方怀疑他们的死亡很不正常,第二天医院检测三人均是灭鼠药中毒,这就更加印证了警方的腿推断。
死因是确定了,但是其他线索却什么都没有,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凶手肯定是熟悉的人,他就是这个村的人。
于是警方挨家挨户地排查,希望能够找到嫌疑人。
当警察问死者母亲许永兰,村里谁跟她儿子关系最差,许永兰摇头说没有,接着又问和谁的关系最好,她眼睛一亮说关系最好的是吴士国。
这两人的关系,村里人都清楚,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几乎就差穿一条裤子了,长大成家后,互相经常串门,你帮我,我帮你,就连双方父母也因此走得比较近。
当警方来到吴士国家询问时,他跟警察说妻子在李忠山一家三口中毒死后很害怕,晚上也睡不着觉。当问她为什么这样,妻子说邻居一场,突然都死了所以非常害怕。
原本,吴士国的意思是说妻子胆小,以前有老人死她都害怕,是个平时连鸡都不敢杀的人,然而警方听了却有了其他想法,是不是做贼心虚的表现。
当警察带任艳红去当地派出所测谎的时候,没想到其他人都通过了就她没有通过。
于是就对她进行逮捕调查,让人没想到的是,她第二天就招了,说李忠山曾强迫性和她发生关系,为了报复她才这么做的。
警方都是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人他们抓任艳红当然不是凭她老公一句话,而是有充分理由怀疑,因为当天她就去过李忠山家。
蹊跷的凶手
吴士国女儿青青的描述,当天她和母亲在下午四点的时候去集市买了豆腐,准备包水饺,当她们走到李忠山家门口时。
他们两个坐在楼顶上跟他们打招呼还要请进家里坐一会儿,任艳红打开房门进去没一会儿就出来拉着还未进屋的女儿走了。
任艳红回忆:“那天她进去等了一会儿,两人一直没有下来,她就走了”。
许永兰说,当天她进门的时候看见任艳红围着饺子馅看了一会儿就走了。
李忠山不相信妻子是凶手,他说李浩死的时候,妻子好几天连续去他们家安慰帮忙,妻子是个胆小的人,做错了事不可能还去他家,应该躲得远远才是
根据任艳红的坦白动机是2005年开始,多次被李忠山威胁发生性关系,然后一直被纠缠,“我想着李忠山纠缠我,越想越生气,就又想药他,让他死了拉倒。
她说当天进门的时候,看到李忠山邪恶的目光,让她想起过去,当时就回家拿药掺合进水饺里。
关于这一点,其他村民都觉得不可能,两人都是名声很好的人,看起来很正常,如果真的有不正当关系,村民不可能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许永兰和他的儿子以及其他亲人却觉得非常有可能,他们认为就是有关系,也是“你情我愿”,他们主张要将任艳红已死谢罪。
2012年9月,临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在庭审现场,任艳红当庭翻供。
2013年6月4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罪名成立,判处任艳红死缓,任艳红不服提起上诉
2017年7月10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任艳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任艳红不服,再度提出上诉。
8年内,两次判死缓,法院认为随着证据的更新,存在的证据除了口供,没有认证物证以及其他证据。
时间线对不上,有不在场证据
李忠山一家不止一次中毒,然而任艳红多次有不在场的证明。
以下是李忠山一家中毒的时间记录
2010年8月9日10时许,任艳红携带鼠药到李忠山家中,趁其家人不备之际,将鼠药投放到李忠山家西屋桌上已开封的一袋“牛筋王”辣条中,致李浩食后中毒,在费县人民医院治疗后痊愈。
2、2010年8月24日8时许,任艳红携带鼠药到李忠山家中,将鼠药投放到李忠山家堂屋盛放稀饭的电饭锅中,致李忠山、许永兰食后中毒,在费县上冶中心卫生院治疗后痊愈。
3、2011年1月8日15时许,任艳红到李忠山家借住的本村村民任广金家的住宅,趁其家中无人之际,将鼠药投放到西堂屋的方便面中,致李浩食后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4、2011年6月6日8时许,任艳红携带鼠药到李忠山家中,向其厨房内盛放小麦粥的电饭锅里投放鼠药,致李忠山、许永兰、李月中毒,在费县人民医院治疗后痊愈。
5、2011年7月1日,任艳红从费县上冶镇王庆山鼠药摊上购买鼠药一包,同年7月5日16时许,任艳红携带该鼠药到李忠山家,将鼠药投放到李忠山家的水饺馅及锅中,致李忠山、许永兰、李月食后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其中就有三次时间,任艳红有不在场的证据。
李忠山于2011年6月6日-8日在大田庄乡医院输液治疗,9日-16日在费县医院住院治疗;李月于6月10日-18日在费县医院住院治疗;许永兰于6月14日-18日在费县医院住院治疗。
作为剧毒性很强的鼠药,食用后会立即出现症状,如何解释李忠山最先出现症状治疗,4天后李月出现症状住院治疗,8天后许永兰出现症状住院治疗?
最为关键的是,案发现场从没有发现有关任艳红的任何证据,比如毛发、脚印、指纹等。
2019年7月2日,临沂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随即,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撤诉。这意味着,任艳红将重获自由。
2020年6月9日,任艳红的代理律师申请国家补偿金,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3050013元;精神抚慰金300万元;后续治疗费20万元;维权成本(包括律师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50万元,共计赔偿数额675万,此外,任艳红还要求相关部门公开向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月21日,补偿决定书下发,实际得到金额为178万元。
这起案子从一开始就透露出诡异,李忠山一家无缘无故多次中毒,而任艳红因为测谎没过,以及丈夫的不小心口言被怀疑,此后就坐了8年的牢狱之灾。
为了立功吧,我没别的意思啊,只是观点理解对不对不知道。
检方撤诉,那也是有律师起的作用,坐牢八年,一辈子有几个八年,?
证据能发生变化?书面证据发生变化吧!前面取证发生错误吧,有人负责吗?
应该是她投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