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天气越来越热。在外面,一些人喜欢光着膀子。在家里,一些人则喜欢将衣服全部脱光了,在家里“裸奔”,让身体的每一处肌肤都感受到凉爽,但是,真不是逗你玩,即使是在家里,如果你不做好这个动作,在家里光着身子也是可能违法的,甚至会被警察叔叔带走。不信,你看看下面这个“裸奔男”的奇幻经历。
有一名男子,咱们就叫他张三吧,张三糙老爷们一个,喜欢在家里赤身裸体,站在阳台上看风景,不是有这么句话吗,“你在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你”。张三的赤身裸体也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但是,张三的女邻居就不干了,觉得你这风景太辣眼睛,有伤风化,于是报了警,张三于是被警察叔叔带走拘留了。
于是,这个张三怀恨在心,想着“以牙还牙”,于是每天暗暗观察这个举报自己的女邻居,终于,有一天,张三发现女邻居在家里也赤裸着身体,张三赶紧拍照,并报了警,心中窃喜:你也有今天啊,哈哈哈!但是,没成想,警察叔叔没有抓女邻居,却又将自己带走拘留了。
张三这可真是“倒打一耙,弄巧成拙”。但是,张三这两次被拘留还真不是人家警察叔叔跟他过不去,而是他这两次都违法了。
第一次,张三赤身裸体,还不拉窗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因此张三被拘留了十天。
第二次,张三偷窥女邻居,还对女邻居进行拍照,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于是张三又被拘留了十天。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女邻居为什么不被处罚,毕竟女邻居又没有故意站在窗户前,让你看,人家只是一个不注意,就被你张三拍个正着。所以,处罚谁,怎么处罚,要结合个人的行为和主观目的进行综合判定。
可能很多人看到这个例子,都当玩笑笑一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发生过类似的案例。在山东济南某小区,一名女业主看到对面男邻居在家里赤身裸体,拍下了照片,还将照片发到“业主群”里,提醒这位男邻居:在家不要“裸奔”,或者拉上窗帘,不要影响其他邻居及未成年的孩子。男邻居对此表示:你犯法了知道吗?法盲分子。男业主最终选择了报警。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双方都是邻居,完全可以通过私下联系的方式,来沟通解决这一事件,而不是随意拍摄照片,并发到业主群,将这种私密的事情公之于众。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是洗完澡或者换衣服时一时忘记拉窗帘,这种偶然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被处罚的。而如果多次长期不拉窗帘,大摇大摆赤身裸体,那么就具有裸露的主观故意。邻居看到之后,可以口头警告或者是报警处理。而不应该直接拍摄他人的裸体,传播到微信群,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其实,裸奔引发的争议,只要简单的一个拉上窗帘的动作就能解决。所以,夏天到了,喜欢裸奔的朋友们可要注意,不仅不能到大家上去裸奔,在家里裸奔之前,一定要记得把窗帘拉上,毕竟,你以为自己是条风景线,在别人眼里可能是辣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