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退市机制的多元化和常态化成为重要趋势。2025年3月,玉龙股份主动退市与*ST普利强制退市两大案例,分别代表了市场化主动退出与监管强制的“出清”,两者并行凸显了资本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
一、十倍牛股陨落:强制退市彰显监管刚性
1、*ST 普利的退市堪称典型的强制退市样本。3月21日,证监会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ST普利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连续两年虚增利润总额合计5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50%,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近年来,强制退市的“组合拳”不断升级:2020年退市新规落地后,A股形成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四大退市指标体系。2023年A股强制退市公司达46家,创历史新高。2024年A 股退市公司共52 家,相比2023年增加超18%,再创历史新高。退市公司中,交易类退市占比超七成,体现投资者 “用脚投票” 的市场化机制生效,面值退市成为最主要方式。整体看,监管部门通过“应退尽退”的刚性执行,加速出清“空壳公司”和“问题公司”,为市场健康发展筑基。
二、百亿巨头 “主动撤退”:市场化选择凸显治理理性
1、与*ST 普利的被动退市不同,玉龙股份的主动退市更具标本意义。这家曾市值超百亿的黄金采选企业,因现金流枯竭、核心资产被冻结、高管集体离职等问题,选择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退市,并申请转入全国股转系统退市板块。其退市方案中设置了现金选择权(行权价13.20 元/股,略高于停牌前收盘价13.04 元),控股股东济高资本承诺为70.62% 的股份提供退出通道,最大限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玉龙股份的决策凸显了企业战略调整的自主性:一方面,避免因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导致股价进一步下跌,拖累股东利益;另一方面,退市后可摆脱上市公司合规成本,聚焦债务重组与业务转型。这与此前经纬纺机、*ST 上普等国资背景企业的主动退市形成呼应,标志着A股公司正从“保壳续命”转向“价值导向”的理性选择。
三、主动与强制退市并存:资本市场成熟的双重维度
强制退市与主动退市的并行,本质上是资本市场“有进有出”生态逐步健康的核心体现。其中,主动退市体现出企业基于战略的理性决策,而强制退市则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两者共同推动市场“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
一方面,制度不断完善下,从被动出清到主动优化。退市新规实施以来,监管层既通过强制退市 “拉黑” 违法违规者,又通过主动退市为企业提供市场化退出渠道。2023年A股主动退市案例增至5家,较 2021 年增长 66%,显示企业对退市的接受度显著提升。
另一方面,市场出清,在从政策驱动到市场选择。面值退市数量的激增,反映投资者 “用脚投票” 的市场化机制生效。而主动退市的增多,则体现企业对市值管理、经营效率的重视。两者共同作用,打破了A股长期存在的“只进不退”僵局,促进市场估值体系回归理性。
此外,对于投资者的保护,则是从“事后救济”到“事前预防”。无论是* ST紫晶的“先行赔付”机制,还是玉龙股份的现金选择权,均表明监管层与企业正从“退市即甩锅” 转向 “退市保权益”。数据显示,2023年退市公司投资者获赔金额同比增长300%,投资者保护网越织越密。
四、需更多主动退市与投资者保护深化
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并行,标志着退市机制成效初显。但国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成熟仍需多重考验:
主动退市比例偏低。根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A股主动退市企业1家,港股市场主动退市数量15家,相比于美股主动退市占比(约 60%~90%)和欧洲、日本等成熟市场主动退市占比普遍高于强制退市来说,主动退市的数量和占比相对偏低;
退市后机制待完善。目前退市公司转板至新三板的流程仍较繁琐,流动性不足,需建立更畅通的多层次市场衔接机制。
强化投资者保护。目前部分的退市在一定程度给投资者保护带来很好的范例,但未来更多的退市,还需继续完善补偿机制以及追责体系,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
投资者教育任重道远:部分投资者仍存在“炒壳”“博重组”心理,需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引导价值投资,推动市场生态根本性转变。
总之,玉龙股份与*ST普利的退市案例,映射出中国资本市场从“重上市”到“重退出”的转型逻辑。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的双轨并行,既是市场化的必然选择,也是法治化监管的体现。未来,唯有通过制度优化与执行强化,才能推动资本市场真正实现“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高质量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