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洽的邻里关系弥足珍贵但日常生活中,邻里相处难免存在摩擦
近日,文登区法院就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后维修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原告大鹏和被告小红等5人同住一个单元楼,今年雨季前后,住在顶层的大鹏家
房顶出现了漏雨的情况,联系物业得知,公共维修基金已经用完,此次维修需要楼栋住户平摊。经物业多次组织单元楼业主协商维修事宜未果后,大鹏自己垫付全部维修费用将屋顶修好,并将小红等5人诉至法院,要求每人分担2800元维修费。
争论焦点
"相邻关系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双方当事人若不能消除心中的隔阂,可能会使矛盾更加激烈,不利于构建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承办法官说。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并研判案情,秉承“促进邻里和睦、妥善化解纠纷”的原则,指导调解员电话联系大鹏和小红等人进行调解。不料,小红接到调解员电话后情绪十分激动,并且明确表示拒绝支付2800元维修费。“买房子时,顶楼的价格就比其他楼层优惠,所以顶楼漏水就应该由他自己承担。而且同样是漏水,隔壁单元维修楼顶,一人只分担了1000元,我们为什么要分摊2800元!”针对争议金额,大鹏则表示有维修账单作证,此次维修实际花费17400元,所以其他住户每人分担2800元并不算多。
面对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的局面,为了避免激化双方矛盾,两位调解员兵分两路,通过线下与线上沟通的方式,从维护良好邻里关系、明确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等方面入手,分别做双方工作。同时,针对案件中“ 隔壁单元维修费较少的情况,调解员也多方进行调查,经详细对比解释,大鹏的维修金额在正常范围内,小红等人也明白了维修费用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法官说法
新善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邻里相处要坚持睦邻友善、互相体谅,在常行为中多换位思考,才能避免对他人造成生活上的不便,从而维系好邻里之间的关系,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该案中,顶楼业主因直接受到漏水影响,对维修事宜较其他业主而言比较迫切,因此可以在有效通知其他业主及对维修方案、价格进行协商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先行垫付维修费用,最后各方再进行结算。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应维持邻里和谐,相互理解,防止纠纷和矛盾恶化,顶层住户注意保存证据,明确损失范围,避免后续成本的增加;其他楼层住户也应查明事实,不应推诿逃避,要积极支付修缮费用,合力解决问题,共同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