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就像一盒巧克力,在入住之前,你永远不知道居住体验怎么样?
如果运气爆表,遇上各方面都满意的房子,房东人善心美好说话,能长期租住,免除隔三差五找房搬家的苦差,生活品质自然大幅提升。
不过,房租到期想续租,一定别偷懒,续租合同记得签!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合同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过,《民法典》还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所以,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的租赁合同,但通过微信、短信等明确了租金、租期、租赁房屋等必要内容的,应当视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了租赁合同,不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不定期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书面合同,也没有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明确租金、租期等相关内容的话,就构成事实不定期租赁。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共性问题不定期租赁合同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原《合同法》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而《民法典》变化为“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所以,如果出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需要给予承租人一定的搬离时间;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也要给予出租人寻找“下家”的时间。
至于提前通知的合理期限到底是多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只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三、如果不签续租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房客继续租用房屋,房东没有表示异议的话,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到期后,未签署书面合同,但租金进行调整,双方也事实上接受了调整后的租金,承租人继续承租,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合同除租金约定外可沿用原合同的约定。
但如果房东突然要求涨房租,房客是没有办法拒绝的——房客拒绝房东的话,房东就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但需要给合理期限。
所以,续租的时候千万别怕麻烦,签一份合同,多一份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