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正式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大量学生打工族涉案!

西川少年 2025-04-06 19:51:0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针对协助他人在信息网络上实施犯罪行为的一项罪名。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起生效,此罪名的设立主要侧重于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租赁、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因此,被视为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近年来,特别是自2020年10月以来,检察机关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案件提起诉讼数量迅速增加。目前,该罪名已经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提起诉讼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

了解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人群状况发现,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收入较高的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的员工涉犯此罪的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和提供技术支持。此外,近90%的涉案人员在此之前没有犯罪记录,即属于初犯。

举个一个案例:

这个案例涉及到了甘肃省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网安大队对高某飞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调查过程。经过初步核查,高某飞伙同他人发布虚假消息,招揽网络人员注册、认证激活电话卡,并与境外犯罪团伙勾结,提供电话转接拨打服务,帮助境外犯罪团伙实施诈骗活动。

起初,高某飞通过某群中的小广告了解到激活流量卡和带语音电话卡可以挣钱,主动联系了广告发布者(A某)。A某先是发送需要激活的电话号码、ICCID卡和PUK码给高某飞,并指导他在虚拟运营商的微信公众号中完成身份认证。高某飞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认证了十几个号码,从中获得了400元的收益,但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随着实名认证受到限制,高某飞转向了转接电话的方式进行诈骗。他准备了两部手机,按照诈骗分子的指导转接境外电话,并定时开关机以保证手机正常运作。通过这种方式,高某飞非法获利了4万元。

最终,公安机关查明高某飞伙同他人从事实名认证、转接电话等活动,共计非法获利8万余元,激活虚拟电话卡200余张,上述电话卡大多用于诈骗。白银市公安局依法对高某飞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院。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虽然想赚钱是可以理解的,但需要判断所得财富是否合法。不要轻信来路不明的机会,求职时要明确工作性质,拒绝不当和违法的利益,避免成为网络犯罪活动的帮凶。

无论接到境内还是境外电话,不管对方直接要求或逐步诱导,只要陌生人要求你支付款项,都应谨慎对待,仔细核实,以免被骗。

以上是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详细描述。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从事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小编提醒大家:遵纪守法、爱国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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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川少年

简介:随笔杂记,应有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