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烈是警卫系统的杰出领导者,从战争年代到和平时期,干保卫工作几十年。
六十年代,从武装警察部队调去新组建的二炮担任政委;七十年代调任武汉军区担任政委。
1977年,被上级下令调去北京卫戍区担任政委,而且限期到任。
吴烈在1945年之前,以及1949年以后到1966年之间,一直干警卫工作。土地革命和抗战时期担任中央警备团团长,解放后担任中央纵队司令、公安局参谋长、北京卫戍区司令员、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等职。
他在1959年到1961年担任新组建的北京卫戍区第一任司令,此时该单位还是正军级。
1966年,成立二炮也就是现在火箭军,是当时公安部队领导班子加上炮兵部队组建而来,他担任政委。在二炮干8年。1974年调任武汉军区担任政委。
在我们的意识中,军区司令、政委是军区主官。但在五六七十年代,军区一位司令配备多位政委。一般第一政委都是地方一把手兼任,第二政委负责军区日常工作。可在当时的武汉军区,第一政委是王平,他没有兼任地方工作,专职军区工作。这样一来,吴烈与其他副政委一样分管一项或者几项工作。
过去在二炮工作时,主要负责干部工作。到武汉军区后,负责全军区干部工作。名义上是大军区正职,实际上干得是副职的工作。
武汉军区9个军级单位,52个师级单位,403个团级单位,干部一共六万四千一百九十九名。其中,军职易守难攻189人,师职784名,团职5318人。他一上任就将军区编制和干部工作调查的非常清楚。
他在任时,按照接班人的五项条件和老中青三结合、五湖四海的原则,对军、师、团干部进行考察。尽管师以上干部由总政部任命,可干部推荐是军区推荐的。对干部离休安置进行解决等。
在军区干得得心应手时,接到通知调去北京卫戍区担任政委。
卫戍区过去是正军职,1966年扩编到兵团级。上级调他安然卫戍区主官,内心还是有顾虑,压力很大。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这一点深有感触,更愿意留在军区工作。可调令很坚决:愿不愿意都要来。
这样,他从一位大军区正职调去正兵团级单位担任主官。不过,还让他兼任北京军区副政委,从级别来说是大军区副职。
到卫戍区后,进行整顿工作,1983年退居二线。
60年代,国内有武装警察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