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进泰安心保
百种疾病保障与多重疾病护航 丨 香港友邦·AIA
香港人均寿命通常更长,然而患上超过一种危害的风险也同步大幅提高,获得全面的保障就此显得尤为关键。 “多重进泰安心保”凭借单一保单,为您以及家人送来早期危害和多重重疾保障,赔付最高能够达到所购保障额度的七倍,助力您应对医疗开销,还给予财富增长契机。
“多重进泰安心保”
1. 重疾保障·人寿·储蓄 全方面守护
2. 100 种疾病保障 全面且独特
3. 多重护航 加倍安心
保障不中断
倘若不幸罹患严重疾病,一经申请理赔,无需再缴纳基本保单的保费,仅需继续交纳附加契约(如适用)的保费,该附加契约便会持续生效,继续为您提供保障。
财富积累 终身受益
“多重进泰安心保”为您赋予保证现金价值以及在每个保单年度结束时派发的非保证周年红利,帮助您积累财富,为未来丰富的生活奠定根基。
此外,在基本保单生效满 10 年或之后,我们会在以下 3 种情形下,为您提供非保证终期红利:
其一,当您退保之时;
其二,受保人不幸离世;
其三,当您获得支付严重疾病、非严重疾病、早期危疾及/或严重儿童疾病的赔偿时(终期红利将依照赔偿比例进行计算)。
请留意,当保单下已实施的预支赔偿总计达到原有保额后,本计划将不再提供任何周年红利或终期红利。
多重赔偿是怎样运作的呢?
当保单下已给出的预支赔偿总计达到原有保额的 100%时,受保人必须从诊断日期开始生存至少 15 天,才可进行后续的索赔。后续的索赔将受到以下所列等候期的限制:

严重疾病多重赔偿
除癌症外,多重严重疾病赔偿必须来自不同的危疾类别,每个类别最多可提出一次索赔。两次疾病的诊断日期须间隔 1 年。但在下列情况下,则必须间隔 5 年:
• 如果在获得任何癌症赔偿后,再次申请赔偿的严重疾病来自第 4 类(与主要器官相关的疾病),第二次严重疾病的诊断日期必须与紧接着的癌症诊断日期相隔 5 年;
• 如果首次严重疾病赔偿是“不能独立生活”或“末期疾病”,而第二次的严重疾病赔偿来自任何危疾类别,第二次严重疾病的诊断日期与之前的“不能独立生活”或“末期疾病”的诊断日期必须相隔 5 年。然而,其后的受保严重疾病索赔则必须来自不同的危疾类别(癌症不在此限)。
癌症多重赔偿
您最多可提出 3 次癌症索赔,而不同癌症索赔之间必须相隔 5 年。
“五年癌症等候期”的定义如下:
• 如果新受保的癌症确诊位置与上一次癌症发生的相同器官,五年期将从没有出现症状和病症的日期开始计算;
• 如果新受保的癌症与上一次癌症发生的器官不同,五年期将从上一次癌症的诊断日期开始计算。
早期危疾及严重儿童疾病之多重赔偿
一般来说,早期危疾及严重儿童疾病的赔偿没有等候期的要求。然而,如果因“不能独立生活”或“末期疾病”而索赔,那么后续的早期危疾及严重儿童疾病的诊断日期必须相隔 5 年,此外,该疾病索赔不能来自第 5 类─其他主要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