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正的包拯:仅仅当了一年的开封府尹

调侃历史 2021-12-31 10:16:15

史料记载,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授予了包拯一个新的职位——开封府尹,也就是让包拯担任开封市长了。

这一年,包拯已经58岁了,这位包市长已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包老头"了。

由于公务繁忙,虽然包拯被任命为开封市长,但直到次年,即嘉祐二年(1057年)三月,才正式到任。

嘉祐三年(1058年)七月,因为政绩优秀,包拯被提拔为御史中丞(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去朝廷监督百官、反腐倡廉去了。

综上所述,从嘉祐二年(1057年)上任,到嘉祐三年(1058年)离任,包拯担任开封府尹的时间,也就一年而已。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但对于包拯而言,他也干了很多事情。

当然了,包拯干的这些事情,既有造福于民的好事,也有意气用事的坏事。

先说那些好事。第一件好事,治水。

史料记载,包拯到任仅仅3个月,开封府就连降大雨,暴发了一场大水灾。

当时,倾盆的大雨变成汹涌的洪水,如同猛兽,瞬间就淹没了京城无数街道,史称∶"直冒城郭,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筏渡人。"

危急时刻,尽显英雄本色!面对汹涌的洪水,包拯临危不乱,他指挥若定,一面指挥百姓抗洪救险、保护家园;一面命人调查洪水不退、泄洪不顺的原因。

很快,调查结果出来了,《宋史·包拯传》是这样记载的∶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

这里的"中官",指的就是宦官。就是说:宦官仗着皇帝的宠爱,私自修建园林,以致堵塞了河道,造成了这次大水患。

在此之前,有曹利用的前车之鉴在,对于这些宦官,官员们全都避之不及,生怕得罪了这帮爷。即使明知道这些宦官乱修园林,堵塞了河道,前几任开封府尹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之前,京城也暴发了一场洪水。当时,明知道宦官的园林堵塞了河道,开封府尹也不敢去处理,只能任由河水上涨,摧毁民宅。

开封府尹的这种不作为,让开封百姓们义愤填膺,大家皆认为,所谓的"首都市长"就是一个欺软怕硬的软蛋。所以,大家认为这位新任的包大人也不会例外。

然而,没过多久,大家就惊讶地发现,这个包大人,仿佛就是那个例外。史料记载,得知泄洪不顺的原因后,包拯大怒,他下令拆毁所有的违章建筑!

包拯还再三强调,只要是违章建筑,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还是什么当朝红人,全都是一个字——拆!出了什么事情,就是我一个人的事;天塌地陷,都由我一人承担!

领导都这样说话了,下属立刻一片欢腾,大家嗷嗷地就奔着那些违规建筑去了。在这个拆迁过程中,宦官们也知道包拯的办事原则,只能自认倒霉了。

最终,在包拯的治理下,洪水的问题被解决了,包拯也一时间名声大震,《宋史·包拯传》称∶"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但凭此句,包拯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无须言表。

第二件好事,诉讼革命。

从前,百姓上衙门告状,不能直接进入公堂,需要将状纸交给门牌司,由这些守门的差役递送到里面。

让差役"办事",是不是得"意思意思",给点钱呀。当然,钱多钱少都是个意思,差役不会忌讳这个,只是"心诚则灵",给得越多,他们传递的速度就越快。

在这种规则下,有钱的,可以告状;没钱的,只能望着衙门口兴叹。到了最后,宋朝百姓索性编了一句"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顺口溜来讽刺。

前任的那些开封府尹们包括寇准、范仲淹在内,都没有认为这个规则不妥,然而,现在包拯来了,这个规则就得改了!

包拯清楚地知道,这个规则有百害而无一利,老百姓告一次状,就得花钱买路。如果开封府尹清廉,可能少花点钱;但若碰上一个贪得无厌的官员,无数的银子送进去了,却连审讯的机会都没有,这让百姓情何以堪。

在担任开封府尹期间,包拯下令,在衙门口设立两面鸣冤鼓,百姓若要告状,可直接击鼓鸣冤,任何人都不能阻拦。鼓声一响,不管大老爷在干什么,你是吃饭也好,洗澡也罢,都必须第一时间升堂审案。

在法制历史中,包拯的这个小小的改动,堪称是一个壮举。因为,这项改动为申冤者开通了一条快速通道,让百姓的申诉可以第一时间到达法官的案前。这个制度对于那些不法官僚、豪门,也将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以前那种买通衙役、隐藏状纸的时代,也一去不复返了。

咱们通过戏剧《铡美案》,就能知道以前的开封府尹,是多么地黑暗了;这些改革,又是多么地深得民心了。

改革前,官员们出于利益的需要,会出现官官相护的情况,会严防死守、以大欺小,利用手中的资源欺压百姓,比如,隐藏百姓的状纸,扼杀他们的诉讼请求。所以,秦香莲为了告那个负心的陈世美,才会那么地费劲,都没有机会见包拯一面,就被那些司衙门的官吏轰了出来。

改革后,秦香莲若想告负心的陈世美,只需在衙门口击鼓鸣冤即可,无人敢对其阻拦,开封府尹也必须第一时间升堂办案。

而且,通过这件事情,我们也能够明白,为什么大家称包拯为"包青天"了。为什么大家一提起开封府尹,就第一时间想到包拯了。

要知道,宋朝的历代开封府尹,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寇准、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等,但是,为什么没有人管他们叫作"寇青天、范青天、欧阳青天、司马青天"呢?

其原因,恐怕就在于此。

现在,好事说完了,该说坏事了。

包拯虽然是一个公正自律的人,但是,包拯也是人,他也会被感情所左右,干一些荒唐的事情。比如说,救火。

据南宋学者曾敏行的《独醒杂志》记载,有一次,开封发生了火灾,身为开封府尹的包拯立刻组织人员去灭火,他身先士卒,第一时间来到现场,准备就近指挥灭火。

包拯到达现场后,看着这烈焰熏天、已经波及了数十家店铺的大火,忧心忡忡、甚是焦虑。就在这时,有人跑来禀告道∶"请示大人,如今要救火,是去甜水巷取水,还是去苦水巷取水?请大人明示。"

一听这话,包拯怒了,如今救火在即,还分什么甜水、苦水?盛怒之下的包拯认定这个人是在戏耍自己,他下令把这个人抓了起来,不由分说,就斩首示众了。

目睹了这一切后,其他官员皆对包拯畏惧不已,大家都玩命地干活了,在很快的时间内,就把这场大火扑灭了。

那么,包拯的这个随便杀人的行为,真的正确吗?

在宋朝,"甜水巷"和"苦水巷"是真实存在的地名。这个人的意思就是说,请问大人,我们去哪里就近取水。结果包拯不由分说,就把他斩首示众了。

退一万步说,即使此人真的是在调戏包拯,也罪不至死,最多就是打一顿板子。

可见,包拯虽然被称为"包青天",但他也会感情用事。虽然这个人以刚正自律名扬天下,但也有"犯浑"的时候。

更可气的是,包拯犯浑也就算了,写这个故事的曾敏行,竟然还替包拯辩解。

《独醒杂志》记载,包拯之所以不问缘由直接杀人,是因为这个人是一个"无赖子"。当时,一伙无赖的人聚在一起,想故意调戏一下包拯,所以才有了这么一间。

要是这样解释的话,这个案件就说得通了。毕竟,宋朝法律规定,有意妨碍救火的人,将被处以极刑。

即使在现在的这个社会,大家都在救火,你不帮忙也就算了,还在一边妨碍救火,那只能严惩不贷了。因为不严惩你,就是在纵容犯罪,在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当然了,虽然曾敏行解释,说话的人是一个"无赖子",所以包拯斩杀了他。但是,若细细查看这个事件,也能看出很多的疑点。

比如,包拯身为开封府尹,一定是被重点保护的,一个小小的无赖子是怎么突破层层警卫,冲到包拯身前的呢?

看来,曾敏行在记述这件事情时,也包含了个人情感在里面,所以他才说,这个人是一个无赖子,而回避了包拯意气用事、胡乱杀人的事实。

综上所述,即使是包青天,也有不青天的时候。当然,但凡是一个人,就有犯错的时候,包拯犯了一两回错,我们也是能够理解的。但是,如果中了小人的计谋,导致晚节不保,这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

北宋著名的科学家沈括,在自己的《梦溪笔谈》中记载了包拯这么一个糗事。

这件糗事,叫作"被卖"。

包拯为官,号称明察秋毫,但在沈括的笔下,我们却看见了一个不一样的包拯。

包拯任开封府尹期间,一个大款犯事了,被判杖刑。大款有钱,想花钱免罪,但包拯不爱钱。

见包拯毫无通融的意思,大款便找到了负责杖打自己的小吏。他给了小吏很多钱,希望通融一下,让自己免受刑法,最次也请他打轻点儿。

小吏收到钱后,眼珠子转了一下,道∶"你放心好了。明日,包大人宣布结案时,必让我杖刑你。到时候,你只管大叫冤枉,其余的事情都交给我处理。"

第二天,上堂会审后,果然如小吏所言,包拯宣布了判罚结果后,就让小吏对大款用刑。

大款马上按小吏的计划行事,大喊"冤枉,冤枉",惨叫不断,叫声连连。大款一喊冤,小吏马上道∶"老爷已经结案了,判罚准确无误,你只要老老实实地挨打就好了,何必多说无用之辞?"

小吏的这番话,有一些拍马屁的味道,他告诉大款,包大人已经结案了,自然不会有错,你再喊冤枉又能有什么用呢?

要知道,一般的官吏都喜欢这样奉承的言辞,但是,包拯可不是一般的官吏,听到这些拍马屁的话后,不喜反怒,他认为小吏私自评论这个案件有越权诽谤之嫌。

于是,包拯下令停止用刑,把这个小吏拖了下去打了十几板子,此外,为了反驳小吏说的判罚准确无误的评论,反而把大款无罪释放了!

史学家们认为,包拯之所以这样做,是要打压手下嚣张的气焰,不让他们恃才自傲,随意评论判罚结果,以维护司法公正。但问题是,包拯这么做,却中了这名小吏的圈套。小吏用了一个苦肉计,就让大款逍遥法外,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包拯一直被蒙在鼓里,被卖了还不知道呢。

其实,在真正的历史上,包拯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断案,而是因为他直言进谏、弹劾百官。

史料记载,离开了开封府担任监察御史后,包拯一直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监督百官,弹劾群臣。当时,只要是被他"盯上"的大臣,基本上就没"好果子"吃。

为此,贪官污吏对他闻风丧胆,对包拯避之不及,还送给了他一个很贴切的雅号—-"包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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