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足迹,碳标识,绿色低碳供应链
2024年3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的行动方案(沪府办〔2024〕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为基础,充分考虑上海市的产业结构特征和区域发展规划,为上海市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低碳供应链建设提供了具体明晰的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相较于国家和此前其他省市发布的产品碳足迹方案,上海市本次发布的《行动方案》具有以下亮点和重点:
(1)突出强调了产品碳足迹在推动全产业链低碳转型中的重要作用,首次针对低碳链主企业的发展纳入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目标。上海作为我国的贸易中心,受到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政策和全球链主企业的制约日益显现。同时上海市聚集了来自能源、汽车、钢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的我国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因此《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推进打造50家以上绿色低碳链主企业;到2030年,形成市场化良性运转的绿色低碳供应链,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低碳链主企业。
(2)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并充分结合上海市的产业分布等特征,明确了重点行业和产品领域。根据上海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规划,将钢铁、石化化工作为开展碳足迹数据库建设和碳足迹应用的重点行业;针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带来的挑战,《行动方案》将上海出口量最多、受影响最大的电子制造、机电和化工等细分行业领域产品列入重点。
(3)强调了碳足迹标准和数据的国际与国内的衔接和互通互认。一方面,鼓励企业、机构等主体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培养聚集具有国际水平的服务机构,从商业层面和学术层面推动中外产品碳足迹在数据和标准层面的衔接;另一方面,多次强调加强与长三角苏浙皖三省及其他供应链相关地区的对接合作,推动碳足迹数据及管理体系的联通。
(4)与已发布的其他省市碳足迹方案政策相比,上海市《行动方案》首次将产品碳足迹与应对气候变化总体政策体系等进行管理与协同。产品碳足迹的管理遵循全生命周期原则,覆盖上游原材料加工、运输、物流仓储和废弃物处理等各环节,因此对产品碳足迹的管理可有效倒逼上游产业链重点环节的脱碳。因此,《行动方案》将碳足迹重点行动与上海市的能源、工业、交通等领域碳达峰方案和行动进行了紧密的结合,包括工业节能降碳“百一行动”、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等,全方位推动绿色低碳供应链的建设。此外,在保障机制上,《行动方案》特别提出“推进完善市场机制”,将产品碳足迹与碳市场、绿电绿证交易进行联动,在提高相关市场活跃度的同时为产品减碳提供了路径保障。
对企业来说,未来,上海市的汽车、钢铁、化工、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和出口型企业都会受到较大影响。链主企业、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是碳足迹体系建设的重点参与主体。建议相关企业加快完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和背景数据库的建设,提高碳足迹数据的准确度、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以推动全产业链低碳绿色转型,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推动中国碳足迹标准和数据库的国际认可度。
事件 2024年3月26日,上海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的行动方案》(沪府办〔2024〕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点评 当前我国的碳市场、能耗双控以及未来的碳排放双控等政策覆盖了重点排放行业和排放源,但尚未形成对产业链完整的上下游排放全面协同管理的机制,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可以作为一项有效的补充工具。当前国家和地方层面针对产品碳足迹发布的政策和行动方案主要聚焦标准体系的建设和碳标识认证的规范,上海市的《行动方案》首次将产品碳足迹管理与供应链减排进行紧密结合,将产品碳足迹作为重点行业全价值链环节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行动方案》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充分结合了上海市的产业分布、发展规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政策和措施,针对当前碳足迹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需求提供了指导。具体解读见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产品碳足迹管理已成为全球推动全产业链脱碳和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中国正着力于构建完整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但总体而言仍处于发展初期。本次上海市《行动方案》的出台,一方面顺应了国家碳足迹管理工作的部署和政策需求;另一方面,上海市的优势产业和出口型产业的企业受低碳转型和国际贸易等内外部因素的驱动,具有强烈和紧迫的产品碳足迹核算与管理的需求和动力,《行动方案》因此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1.1 我国迈入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加速期 中国在碳足迹管理领域起步相对较晚,但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当前已进入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的加速期,对碳足迹核算、碳标识认证等相关标准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明确的需求。 在国家层面,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针对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碳标识认证、碳足迹应用推广等提出了明确量化的目标。2024年1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了《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认可方案》征求意见稿,弥补了我国产品碳足迹核查认可制度的空白。202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着重强调要“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多个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中涉及该议题。 在地方层面,广东、山东、江苏等地率先开展试点示范,推动碳足迹管理的落地实践,探索构建符合地方实际情况和特色的管理体系。2022年10月,深圳市印发《创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方案》),率先在全国建立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并突出了区域合作的特色;2023年3月,山东省出台《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采取“自上而下”的模式。 上海市在“双碳”政策发展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一致走在前列。2017年,上海市发布了地方标准《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DB31/T 1071-2017),是我国最早的产品碳足迹地方标准之一。2023年,上海市在工业通信业率先开展碳管理试点工作,目标为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供应链碳管理建立工业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推动建立碳标签制度,建设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实现碳足迹标识国际国内互认,为本次《行动方案》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1.2 内部低碳转型与外部贸易压力双重驱动 上海是我国的经济、金融和贸易中心,优势产业和外向型企业聚集,对长三角地区的发展具有强大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尽管上海在产业低碳转型上已取得显著成果,但其传统的钢铁、石化、化工、汽车和制造业等行业仍然面临较大的碳减排和转型压力。上海市聚集了重点排放行业的龙头企业,如宝钢、上海电气、上汽集团等,其相关决策对全产业链的脱碳和转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来自国际的绿色贸易壁垒政策和链主企业的制约是我国加快建设完善碳足迹的主要驱动之一。近年来,欧美等国家以碳足迹、能效等标准和认证为条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使用日益频繁,使我国出口产品面临愈加严格的市场准入规则。根据统计,美国、欧盟和日本既是上海最大出口国家和地区,也是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最多的国家/地区,其覆盖的产品领域与上海市的出口产品高度重合,集中在机电、化工产品等[1]。一方面,相关出口企业面临碳足迹数据披露的合规风险以及数据管理带来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我国的碳足迹标准和背景数据库方面尚缺乏国际认可,使得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和劣势。上海市作为我国的贸易中心和受影响最大的区域之一,需带头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和应对措施,在提升全国碳足迹国际化水平、促进中国产品融入国际绿色供应链体系中发挥引领作用。 此外,随着公众对低碳产品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完善碳足迹和碳标识认证体系可以提高碳排放信息的透明度,保障市场公平性,从需求端带动供应端的低碳发展,鼓励低碳绿色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二、方案内容解读 2.1 主要目标 本次《行动方案》针对碳足迹相关工作分别明确了短期(2025年)和中期(2030年)目标,涵盖四个方面: 一是量化的产品碳足迹标准的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定出台3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相关地方、企业或团体标准;到2030年,目标数量提升至100个。 与全国层面碳足迹工作部署一致,上海市将建设相关标准体系放在目标和任务的首位,并遵循了“企业和团体标准先行试”、市场主导的原则。当前,缺乏实用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的本土标准体系是我国碳足迹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在2008-2022年间,我国公开发布的碳足迹相关标准共78个,包含国家标准(14个,均为推荐型标准)、地方标准(15个)、行业标准(6个)和团体标准(42个)。2023年起,得益于政策的支持,产品碳足迹相关团体标准迎来爆发式增长,从2023年至本稿编写日共发布147个,覆盖了钢铁、化工、电子、家电、消费品等各类产品。 上海市于2017年发布了地方标准《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为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了通用的原则和框架,但尚缺乏针对特定行业和产品类别的、更细致实用的核算指南;另一方面,产品碳标识管理及碳足迹认证的相关标准仍然缺位。对碳足迹标准数量的目标设定可以有效增加碳足迹标准的市场供给,为全国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提供重要的输入;同时,鼓励企业和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提高标准等级和覆盖的产品类别,也符合我国产品碳足迹体系发展的总体思路。 二是碳足迹服务平台体系的建立。《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服务平台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产品碳足迹服务平台体系。 当前,我国产品碳足迹体系存在缺乏协调统一性管理、过程监管缺乏透明度和一体化等关键问题;此外,产品碳足迹管理所需数据庞杂且分散,传统人工和分散管理的方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和目标,因此建设碳足迹服务平台体系被列入了碳足迹工作的重点目标之一。近两年,上海市已先行先试,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宝钢集团等龙头企业和机构均已发布了适用于不同场景的国内领先的碳足迹管理平台,涵盖碳排放管理、碳资产与碳交易管理、碳中和与碳资信评价服务等多个维度。《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可以推动平台进一步纳入和完善产品碳足迹数据管理和相关服务的功能,为产品碳足迹数据库的建设和总体碳管理生态圈的完善提供有效的工具和保障。 三是打造绿色低碳链主企业。《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推进打造50家以上绿色低碳链主企业;到2030年,形成市场化良性运转的绿色低碳供应链,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低碳链主企业。 “链主企业”指在产业供应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可通过其规模和影响力等对供应链的结构和运营策略施加重要影响的企业。通过对供应商进行碳足迹数据管理、报告和碳排放指标等设定要求,链主企业可以有效地从终端倒逼产业链各环节企业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实施节能减排措施,推动全产业链的绿色低碳转型。本次上海的《行动方案》是国内首个针对链主企业提出量化发展目标的政策文件,符合上海市重点行业链主企业聚集的特征,在全国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 四是培育绿色低碳专业服务机构。《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服务水平的绿色低碳专业服务机构;到2030年,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 当前我国碳足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碳足迹评价与认证相关服务市场存在一定乱象,给市场监管带来一定困难。本《行动方案》充分结合了上海市优先发展高质量、国际化的服务产业的总体战略规划,在我国绿色低碳领域的服务业发展和升级上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2.2 重点任务 在重点任务方面,有别于国家发改委《意见》和其他地方政策聚焦碳足迹标准和管理体系的建设,上海市《行动方案》针对“高水平建设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多维度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全方位推动供应链重点环节绿色低碳转型”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二十项具体任务,旨在充分发挥产品碳足迹在倒逼供应链脱碳、推动各重点领域低碳转型中的作用,并强调了产品碳足迹在上海市应对气候变的总体战略规划中与其他政策工具的协同性。 2.2.1 高水平建设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在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上海市提出了五项具体行动,分别为:建立产品碳足迹标准计量体系、建立完善碳足迹数据库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实施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加快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和推动碳足迹国际国内衔接互认。与国家发改委《意见》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方案》进行对比,可以看出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原则和方向基本一致,在此基础上结合区域自身特征提出了针对性的重点方向。具体如下: 1)建立产品碳足迹标准计量体系 《行动方案》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总体原则,鼓励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所、机构等各类主体按照“立足上海、服务全国、对接国际”的原则,开展地方、企业或团体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企业和团体标准作为市场主导的标准类别,可以增加碳足迹标准的有效供给,提升标准与市场的良好衔接;同时依据市场需求制定的高于强制性或平均水准的团体标准,可以推动行业内企业的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 在建设路径上,上海市明确了“逐步升级、逐步扩大”的思路,即企业和团体标准先行先试,支持具备条件的标准转为国家标准;以国家公布的核算规则标准之外且本市企业集聚度高、供应链带动性强的产品为重点,逐步扩大标准覆盖的产品类别和范围。 2)建立完善碳足迹数据库管理服务体系 碳足迹数据库主要包含产业链上游环节能源、生产和运输相关的基础数据,以及涵盖了全生命周期阶段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库是碳足迹计算的基础,对核算结果可以产生关键的影响,因此建设高质量、反应实际情况且国际认可的数据库是我国碳足迹工作的重要任务。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及数据库管理存在以下问题和痛点: 一是缺乏国际广泛认可的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本土的排放因子等数据尚未形成体系或被认可。目前我国企业进行产品生命周期评价主要应用国际数据库,而在国际权威数据库中,中国数据集仅占3%左右[2],无法反映我国实际的能源结构和技术现状,使中国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中面临不公和被动的处境。 二是碳足迹数据库建设所需的数据种类繁多、数量庞大,需要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经济成本,传统的数据管理体系和方式无法满足相关需求。此外,如何实现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数据库间的协同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三是数据质量、认可度和数据安全问题。当前我国碳足迹标准体系尚未对数据的可追溯性、透明度和不确定度评估做出明确和严格的规范,导致数据质量和国际认可度不高。而由于碳足迹背景数据往往涉及生产和供应链等企业核心数据,在提升数据质量和透明度的同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也成为了一大挑战。 针对上述问题,上海市《行动方案》较为全面地提出了相应的方向与措施。首先,明确了应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产业链上企业间有效的信息共享、传递和披露。例如通过物联网(IoT)、大数据等解决数据获取难、缺乏互通协同性的痛点;通过区块链技术,可在提高数据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的同时保障数据安全性。 其次,针对本土数据缺乏且影响国际竞争力的问题,《行动方案》特别明确了“建立电力、热力及重点行业产品等排放因子发布机制”、“发布钢铁、石化化工、汽车等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数据库”。一方面,电力和热力部门作为基础的能源供给影响广泛,因此电力和热力排放因子将直接影响全产业链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钢铁、石化化工和汽车行业是典型的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具有供应链长且复杂、影响广泛的特征,同时也是上海市及周边地区的重要工业基础,出口外向型企业聚集,因此作为产品碳足迹的重点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3)推进实施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产品碳标识是将碳足迹核算结果制度化和标准化的一种环境标识,通过提供经验证的、可信的量化信息帮助消费者和下游采购商做出低碳绿色的消费选择,并使得经过碳标识认证、绿色低碳的产品更具有竞争力。近两年,全球针对碳标识的相关机制和政策频繁出台且日趋严格。欧盟今年2月通过了《赋能消费者以实现绿色转型指令》[3]最新修订版,对产品碳标识等绿色声明的认证和监管实施了法律层面的规范和约束。英国、美国、新加坡等较早开展碳标识机制的国家地区已经针对碳标识机制建立了严格和成熟的监管机制。从全球针对碳标识的政策趋势可以看出,碳标识制度从原来的企业自愿认证及自愿使用,开始向实行严格评价标准和强制性的国家质量标识转化,并且向国际统一的碳标签认证制度转化的趋势十分明显。 我国的碳标识工作起步较晚,当前尚缺乏统一的碳标识制度、标准和对认证机构的监管。随着近年相关需求的爆发,碳标识认证市场处于相对混乱的状态。本次的《行动方案》在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碳标识认证的同时,也强调应按照国家认证制度要求,加强对碳足迹认证机构监督管理,实施信用惩戒、事中事后监管和同行评议等制度措施。 4)加快培育专业服务机构 《行动方案》鼓励开展碳足迹核算、评价、认证、管理、咨询等业务,培育一批绿色低碳专业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的建设是推动碳足迹工作市场化、商业化和产业化的重要保障。国家发改委《意见》将“支持碳足迹核算、认证、管理、咨询等服务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作为保障机制行动之一,粤港澳大湾区《方案》以建设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为目标,治理打造包括“信息交互、绿色诊断、合格评定、教育培训、宣传推广、应用采信等绿色低碳一站式综合性服务”,推动碳足迹服务体系的产业化应用。与这两个政策相比,上海市结合了其作为中国国际化窗口和服务产业中心的定位,提出了“鼓励国内专业服务机构成为国际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境外碳认证服务”。该举措也将有助于提升中国在碳足迹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加强产品碳足迹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国际互认。 5)推动碳足迹国际国内衔接认证 《行动方案》鼓励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所、机构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碳足迹方法学研究、技术规范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交流合作,从商业层面和学术层面的交流开始推动碳足迹的中外互通互认。一方面商业化是国际上生命周期单元过程数据库的主要运营方式,另一方面,先从技术学术层面确保我国碳足迹体系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才能逐步推进碳足迹体系在各方面的国际互认。 同时,《行动方案》提出加强与长三角苏浙皖三省和其他供应链相关地区对接合作,共同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衔接互认。一个地区对产品碳足迹的评估和认证可以被其他地区所接受,一来有利于简化企业跨区域经营时的复杂程序,二是有助于促进绿色低碳产品的交流和贸易,推广最佳低碳技术和管理实践,从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 2.2.2 多维度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 为推动产品碳足迹在各领域的应用和渗透,《行动方案》提出了五个维度,分别为:发挥政府和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发挥链主企业引领作用、强化重点区域示范引领、推动长三角协同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具体而言,五个维度覆盖了不同行业的B2B和B2C产品,充分调动和发挥了政府、国有企业、链主企业和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影响力。 图表2总结了《行动方案》针对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的相关行动和重点方向,并于国家发改委《意见》和粤港澳大湾区《方案》进行了对比。 在参与主体上,三个政策都明确了政府和龙头企业的作用,上海市《行动方案》进一步强调了产业链链主企业优先开展产品碳足迹应用的重要性,同时结合城市自身的产业经济规划,将宝山、临港和上海化工区等重点工业区域、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列为碳足迹示范工作的抓手。 在重点行业和产品上,上海市充分结合了自身的产业结构特征和未来产业规划,选取了供应链长、影响力大、出口外向型企业聚集且碳排放密集的工业产业,同时也覆盖了电子、快消品等B2C领域。 在推广示范的实施路径上,三个政策都明确应将碳足迹表现纳入政府的采购要求,发挥商场和电商平台的力量对低碳和具有碳标识的商品进行推广营销,同时与碳普惠机制结合,鼓励公众购买碳足迹标识产品。 2.2.3 全方位推动供应链重点环节绿色低碳转型 产品碳足迹的管理遵循全生命周期评价(LCA)原则,包含上游原材料获取、生产加工、运输与物流仓储以及废弃处理各环节,因此对产品碳足迹的管理可以有效推动能源、工业、交通、循环经济等各领域的绿色低碳发展。本次《行动方案》特别将“推动供应链各环节绿色低碳转型”作为一大重点任务方向,针对提高绿色制造水平、推行低碳运输方式、提升资源循环利用能级、推动绿色电力开发利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五个方面分别提出了重点行动措施,与上海市已发布和实施的能源、工业、交通等领域碳达峰方案和计划进行了紧密关联与协同,例如工业节能降碳“百一行动”、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交通运输工具电气化、物流包装绿色转型、完善绿电市场交易机制等等。因此《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了产品碳足迹从终端倒逼全产业链脱碳的特征,促进了产品碳足迹相关工作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协同。 2.2.4 保障机制 《行动方案》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分别为: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能力建设、推进完善市场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明确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产品碳足迹和绿色低碳供应链工作协调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统筹和协调推进。 与全国及其他省市的碳足迹相关政策方案相比,上海市《行动方案》特别提出通过完善市场机制为产品碳足迹工作提供保障,包括绿电绿证交易政策、全国及上海碳市场和绿色金融服务。使用和购买绿电和绿证是企业降低组织和产品碳足迹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碳市场的行业扩容和发展则将极大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开展碳足迹管理工作,促进相关数据体系的建立完善;通过将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提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的采信依据,激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并为低碳产品和技术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下一步展望与建议 3.1 碳排放管控向上游供应链延伸,碳足迹管理成为重要抓手 我国针对重点行业碳排放已建立了相对成熟的政策管控机制和市场工具,其中,碳市场、能碳双控等政策覆盖了重点排放行业和排放源,但尚未形成对产业链完整的上下游排放全面协同管理的机制,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可以作为一项有效的补充工具。近年,国家和地方层面已出台了诸多产品碳足迹相关的政策和方案,但多数聚焦碳足迹标准体系的建设和碳标识认证的规范;上海市的《行动方案》首次将产品碳足迹管理与供应链减排进行紧密结合,将产品碳足迹作为重点行业全价值链环节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具有重要的意义。 3.2 碳足迹数据质量、透明度和可追溯性要求大幅提高 当前,来自国际供应链、欧盟等发达国家的碳贸易壁垒政策日益增加,国际碳足迹核算标准和碳标识认证制度呈现愈加严格的趋势,给我国企业带来了诸多挑战。因此,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符合产业发展特点的碳足迹标准和背景数据库,提高碳足迹数据的科学性、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是我国企业提高国际话语权和碳足迹数据国际认可度的关键。上海市和国家层面均针对提高数据质量、规范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协同与治理方面提出了相关的目标和保障措施,并明确提出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和专业服务机构的培育。 3.3 数智化碳足迹服务平台体系将发挥重要作用 构建碳足迹服务平台体系和数字化碳足迹管理系统在上海市、国家层面和其他省市地区发布的相关政策中均被多次提及和强调。一方面,在数智融合的趋势下,积极引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优化碳足迹管理流程,建设贯通产业链的碳足迹综合管理云平台,全方位监测和分析制造业碳排放数据,可以有效提高碳足迹数据的准确度、透明度和可追溯性,赋能碳足迹背景数据库的建设,为企业制定减排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服务平台可以帮助实现碳足迹的数据收集、核算、第三方审定、认证、标识发放等全过程一体化、一站式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支持行业和区域间数据的协同和连接,并能帮助实现碳足迹与碳普惠、绿色金融等体系的联动。 3.4 市场主导,多样化主体全面参与碳足迹体系建设 上海市《行动方案》以及国家发改委《意见》均明确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并鼓励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电商平台和消费者的全面参与,自下而上推动碳足迹和碳标识的发展。在标准体系建设上,鼓励企业和团体标准先行先试,百花齐放,再逐步将有条件的标准升级为行业和国家标准。这有利于协同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丰富碳足迹示范场景,齐头并进推动消费侧和供给侧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到社会方方面面。 3.5 企业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在企业层面,上海市的电力、汽车、钢铁、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和出口型企业都会受到较大影响。链主企业、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是我国当前碳足迹体系建设的重点参与主体,对其建议如下: 一是需建立和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将产品碳足迹纳入绿色供应链评价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供应商的准入和筛选标准,并逐步从一级和二级供应商延伸至三级。对上游供应商进行碳排放目标设定、碳数据管理和披露等方面提出要求,从产业链的终端倒逼上游的有色、钢铁、化工、建材及运输、包装等行业应用创新低碳技术,优化工艺流程,调整能源结构,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 二是应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与供应链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合作,参与相关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行业背景数据库的建设,为团体标准、商业数据库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链主企业应积极与上游供应商合作,共同设定碳足迹管理计划和目标,并支持供应商提升碳排放数据管理和披露的质量。 三是建立内外合作机制。一方面,积极参与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推动碳排放核算、核查标准与国际接轨互认。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可以牵头建立行业内的合作机制,如减排联盟、伙伴关系项目,形成行业合力,进一步扩大减排的效果和影响力。 对于产业链上游企业,除了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应有和投资低碳技术之外,应着重建立满足政策标准及下游链主要求的碳足迹数据管理体系,加强碳足迹监测、核算、报告和认证等管理。此外,加强对员工在碳管理、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能力建设,形成低碳可持续的文化。注:[1]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2023,《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上海重点行业对外贸易影响分析报告(2023)》[2]此处特指德国商用数据库Gabi和瑞典Ecoinvent数据库,这两个数据库是目前普遍被认为在全球应用最广泛、认可度最高的数据库。[3]Directive (EU) 2024/825. Directive (EU) 2024/825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8 February 2024 amending Directives 2005/29/EC and 2011/83/EU as regards 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 through better protection against unfair practices and through better information.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3AL_2024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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