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因为一个座位,大爷狂扇小伙4个大嘴巴后猝死,小伙儿不但不道歉,反而要大爷家属赔偿50万。大爷家属一口回绝,小伙儿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法院会怎么判?谁又应该为此事负责?
一、案情回顾
河南的李大爷今年68岁,退休后闲来无事,喜欢乘坐公交四处游玩。这不,前两天李大爷刚上车准备找个空位坐下,突然看到一个小伙子正霸占着一个座位,旁边的老太太却只能站着。
李大爷见状义愤填膺,立马上前理论。小伙子年轻气盛,哪里肯让座,俩人吵着吵着就动起手来。李大爷一时气不过,抬手就是4个大嘴巴。没想到,小伙子刚挨完巴掌转身要还手,李大爷突然捂着心口倒地,120赶到时已无力回天。
事后,李大爷的家属找到小伙索要医药费和丧葬费,小伙觉得自己没错,不仅拒绝支付,反而要李大爷家属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双方争执不下,小伙一怒之下将李大爷家属告上法庭。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案情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看,李大爷与小伙的行为都有不妥之处。
第一、李大爷不应该动手打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李大爷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理应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小伙拒绝给老人让座,也有悖社会公德。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应当为老年人设置优先座位,并予以标明;对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提供便利服务。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给老人让座,但年轻人理应尊老爱幼,主动关爱老人。
第三、小伙索赔50万明显不合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受到人身损害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给予赔偿。小伙既没有实际损失,也没有因此误工,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总之李大爷虽然做法不对,但小伙索赔过高,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当全面考虑案件起因、过程和后果,做出公正裁决。同时也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文明礼让,遇事多沟通,切忌动手伤人。
三、网友评论
@老顽童:大爷太暴力了,打人不对,但小伙儿也不能太较真儿,没事儿让个座怎么了?
@仗义执言:不管怎么说,小伙儿索赔太过分了,大爷家属本来就伤心,这不是火上浇油吗?
@情理之中:其实双方都有错,但都不是不可原谅的错。希望通过法律的裁决,化干戈为玉帛,消除对立情绪,大家都能有个好的开始。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
打人者被阎王收走,也算得到了报应。小伙子气也该消了,各回各家吧。不要道德绑架。
我实在不好意思说该死!
不让座就有违公德?哪条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