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要讲逻辑。警察破案,也要考虑“杀人动机”这个因素,还是很重要的因素。说晴雯是被袭人害死的,我们先来看看,袭人有没有动机。
早在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已经暗中擢升了袭人的月钱,让她享受着姨太太的待遇了。说是暗中,其实王熙凤、薛姨妈、宝钗、黛玉、玉钏儿等丫鬟都在场,只是瞒着贾母、贾政两人罢了。甚至连贾母,也可能是“知之为不知”,只有贾政听赵姨娘说“宝玉已有了”时惊奇非常,是真正不知道的。
王熙凤这样说过:“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他这一两银子还在老太太的丫头分例上领。如今说因为袭人是宝兄弟的人,裁了这一两银子,断然使不得。”为什么“断然使不得”?
因为贾府有着“慈善宽厚”的名头,只有涨薪,没有降薪的。哪怕是犯了错,打几十板子,还要继续任职。实在严重了,“革去三月月钱,拨入圊厕行内”,罚款、降职、调离原岗位。当然调去打扫厕所一定伴随着工资减少,可绝没有原地降薪的。
王夫人对袭人的期望是“宝玉果是有造化的,能够得他长长远远的服侍他一辈子,也就罢了”。看来王夫人对袭人和宝玉的关系并不乐观。不过话说过来,那个时代早死是很普遍的,如果宝玉娶个妒悍的妻子,像王熙凤或夏金桂那样的,也可能容不下袭人。唯独不可能是王夫人把她撵出去。不撵出去,就是留着服侍宝玉,更没有二两月钱减为一两、从姨太太降为丫鬟的道理。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获罪、抄家、败落,袭人跟着宝玉看不到希望,自愿求去。可那样的大动荡,连贾母这样睿智的老人都想不到,只有秦可卿借助死人的超能力才能预料一二,当然也不是王夫人、袭人等人能想到的。
有人说贾母或贾政会看中别的丫头,争夺“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的”的名额。这是胡扯了。贾府的丫头虽多,能给宝玉做妾的只有贾母、贾政、王夫人和宝玉自己屋里的几个,这些人又要排除掉丑的、笨的、不听话的,剩下的还有几个?怎么那么巧,贾母、贾政和王夫人分别看中的丫头,就偏偏没有重合项?
就算完全不重合,多给一个屋里人,很难吗?两个屋里人可以,三个就不行了?贾赦屋里有多少姬妾,贾珍又有多少?谁受数额限制了?
所以到了袭人这里,哪怕将来晴雯也被安排“给宝玉使唤”,并不会影响袭人已经稳固的姨太太地位。何况贾母虽然喜欢晴雯,宝玉可是“明儿你自己当家立事”,准备过几年就放她出去的。贾母那样溺爱孙子,会逼着宝玉纳妾吗?
反之,如果袭人暗中向王夫人进谗,后果会怎么样?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贾环白天诬陷宝玉,是“回头四顾一看。贾政知意,将眼一看众小厮,小厮们明白,都往两边后面退去”,父子说的悄悄话。可是到了晚上,王夫人就问袭人:“我恍惚听见宝玉今儿挨打,是环儿在老爷跟前说了什么话”,已经有所风闻了。
晴雯被逐,太过明显,宝玉当场就提出疑问:“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这可奇怪!”如果是袭人进谗,怎么就能保证宝玉以后不察觉出来?而一旦知道袭人是陷害晴雯致死的凶手,宝玉还会对袭人一如既往吗?
这并不是说,晴雯在宝玉心中的分量超过袭人。而是,以宝玉的心软,如果知道枕边人是暗中陷害身边人、手上染了鲜血的凶手恶人,宝玉对袭人的感情势必大打折扣。
也不光是宝玉。抄检大观园前,晴雯说自己不大和宝玉在一起,王夫人马上相信了;没过几天,来撵晴雯的时候,连四儿的“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王夫人也了如指掌。可见进谗告密,就在抄检到逐晴的这几天之中。具体来说,是在王夫人训斥晴雯、扬言“回了老太太,再撵你”之后,在实际撵晴雯之前。
早在第三十四回,王夫人就告诉袭人“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这话是在“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之后说的,“保全了他”当然是重点指男女之事。
所以问题来了:如果真是袭人进谗告密,早不告、晚不告,好几年看着宝玉和丫鬟们厮混都不告,偏偏在王夫人扬言要撵晴雯之后才告。这是什么行为?投机分子是一定的,还得加上对王夫人的不忠诚。
如果不告密呢,最多是被王夫人批评:“我把他交给你了,你就看着一帮狐狸精,也不告诉我?”反正袭人的人设是“心地纯良”,工作上的小失误还不至于断送前途。
如果是袭人告密,不仅可能失宠于宝玉,还一定会失掉王夫人的信任。这其中的曲折回绕,简单的宫斗论者也许想不到,心周缜密的袭人却一定不能忽略。
又有人觉得,袭人挨了窝心脚也只能忍耐,晴雯却连一句重话也要当场顶撞起来,事后还是宝玉哄她。这样的差异,让袭人觉得心里不平衡。对晴雯的醋意,也会是袭人害人的动机。
嘿,要这样说,你真是小看袭人了。像她这样“谋大事”的人,怎么可能被这点小恩小怨蒙蔽了眼睛,与晴雯两败俱伤起来?
“争荣夸耀”才是第一位的。为了这个要上目标,一时的小怨小辱,袭人完全可以唾面自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