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制度:党委(党组)会议制度
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公司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党委(党组)会议制度,使党委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会议召集与沟通决策
党委(党组)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代理。会议根据需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议题由书记与副书记共同商议提出。凡提交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相关部门需充分准备并提供相关依据和建议。参会人员包括党委成员,并可根据公司需要邀请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还可根据需要扩大,邀请直属总支、支部书记列席。
二、会议内容与决策范围
党委(党组)会议的决策内容包括:
1. 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资委及本企业党组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2. 制定公司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策、决议的措施;
3. 规划公司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中长期蓝图和年度计划;
4. 讨论决定公司党建和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 研究决定公司处级以上党群干部的任免事项,及所属部门领导班子及以上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任免等重大事项;
6. 向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 对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8. 其他需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会议要求与决策执行
1. 党委(党组)会需超过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方可召开。涉及干部任免等重要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
2. 会议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讨论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若重要议题存在重大分歧,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后再行决定(紧急情况除外)。
3. 会议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提供相关材料。指定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议题、讨论和表决结果等。决策执行由党委委员和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并定期督查通报。
4. 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决策信息,除非会议决定需要传达或公开。
党政联席会议由董事长、党委书记及其他领导共同商议议题,包括公司领导团队的重要问题和工作汇报,以及公司党委关于党建、群众工作、思想建设等重大事项的讨论。会议还将涉及职工民主管理方面的重大议题进行分析。领导团队会评估本月工作状况,探讨未完成事项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确定下月的工作重点。
会议议题应以文字或口头形式事先通知与会人员。对于重要的企业改革、制度修订、技术改造和新项目开发的论证事项,相关材料如方案、草案和可行性报告等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送达参会人员,以供充分准备和讨论。党政主要领导会前就相关议题进行沟通,确保会议的决策效率。
党政联席会议的召开需要超过半数的人员出席。会议主持人在充分发扬民主并权衡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多数意见做出决策。如遇分歧,会议主持人应暂缓决策,进一步调研并统一思想后再做决定。会议记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内容起草纪要或决议,并由党委书记审核、董事长最终审定签发。决定事项由公司党委委员和分管领导按分工执行,并由综合办公室定期通报督查执行情况。与会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过程和决定内容,除非会议决定允许传达或公开。
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制度规定
每年伊始,由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此会议旨在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和成果,同时规划和部署下一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议议程由政工部提出初步建议,经过党组副书记的审核及党组书记的批准后,最终由公司党组决策并确定。参会人员包括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各单位及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党务负责人。政工部负责会议的全程组织工作,并以公司党组文件的正式形式发布会议内容。
此外,公司所属各单位需严格遵守每季度召开一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该次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展。参会人员范围包括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共青团负责人、女工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以及其他相关政工干部。会议的议题将围绕公司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例会精神进行设定,并由政工部承担具体的组织和执行工作。
通过此项制度,确保了公司所属各单位能够定期交流和反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单位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了党建工作的深入进行和持续发展。同时也保障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党组织参与中央企业重大决策是其核心职责,也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路径。在参与过程中,党组织需全面考虑,聚焦于重大事项。
一、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基本要求
1. 对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确保企业决策的正确性。
2. 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等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科学决策,保障国有资产的增值。
3. 平衡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及职工权益,推动企业的和谐发展。
二、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决定的重要措施。
2. 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生产经营策略。
3. 关键性的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决策。
4. 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5. 公司结构变更、解散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
6. 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考核、薪酬及监督。
7. 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8. 公司在安全生产、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举措。
三、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流程如下:
1. 公司党委召开会议研讨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事项,提出意见。必要时,党委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建议。
2. 担任董事会或经理层职务的党委成员,需在决策前与董事会、经理层沟通党委意见。
3. 党委成员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并及时报告决策情况。
4. 若发现决策不合规或可能损害利益,党委成员要提出撤销或缓议的意见,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公司党委通过双向交叉任职的方式参与决策,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同时,符合条件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的党员可进入党委。党委会议要遵循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决策规则。党委成员要坚决执行党委决议,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及其重要性
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塑造内部凝聚力和外部形象,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具有深远影响。因此,企业必须重视新闻宣传的多重功能,如导向、信息、解释及教育等,以支持企业的科学发展。
遵循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 以人为本,关注员工需求与声音。
2. 坚持党性和实事求是,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可靠。
3. 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展示企业成就和亮点。
4. 紧密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确保宣传内容与业务紧密相连。
5. 善于疏导并注重实际效果,追求宣传的实际影响。
新闻宣传的核心在于传递企业核心价值观念,提升员工素质,展现时代性并富有创造性。内容应主要围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进行宣传,同时反映职工意愿和利益诉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此外,还需积极传播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战略目标、任务,展示员工队伍形象、企业先进事迹、模范人物及产品质量和整体形象,以提升品牌形象。
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应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公司刊物、内网等传媒工具,并在国家和省市级新闻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党群工作部需深入学习和理解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
政工部在新闻宣传中担任重要角色,负责建设和管理宣传通讯员队伍,确保通讯员发挥骨干作用,做好内外宣传工作。同时,还需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工作规定,确保新闻宣传的纪律性。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概述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形式,其目的在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及推动学习型政党的构建。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相关学习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核心学习原则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核心,旨在深入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主观与客观世界的双重改造,并在实践中发展和运用理论。
二、主要学习内容
1. 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全面理解和把握这些理论的核心内容。此外,还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确保思想和行动与中央部署保持一致。
2. 掌握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需加强关于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及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
3.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凝聚力量,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4. 系统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包括经济、政治、科技、法律、文化等领域的知识,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养,培养其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
三、学习要求及组织
1. 完善学习组织: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可视需要适当吸纳其他相关人员。需严格管理学习过程,确保学习效果。
2. 规划与执行:根据中央要求和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做出阶段性安排。建立并执行相关学习制度,如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等,确保学习任务的落实。
3. 深化学习与研讨:集体学习研讨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要精心设计主题,组织讲座和报告,鼓励成员间深入讨论和交流。个人自学是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党委中心组成员需认真研读指定书籍。
4. 知识共享: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情况和成果,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积极性。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了稳固提升公司的思想政治水平,深入推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我们特制定此详尽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构建在党组(党委)领导下,党政工团协同工作、各负其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新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一、宗旨与目标
本制度的宗旨是:
1. 培育一支具备理想信念、道德素养、文化素养和纪律性的新型员工队伍,使他们熟悉业务、擅长管理、精通经营。
2. 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培养员工的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3. 弘扬公司企业文化,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协作精神与创新意识,营造共同的企业愿景。
4. 通过调动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主要目标包括:
1. 提升员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
2.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与宣传。
3. 普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家庭美德教育。
4. 引导员工深入思考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5. 加强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二、实施原则
本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
2. 思想政治工作应与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相互促进、有机融合。
3. 坚持思想教育与行政手段并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坚持表扬与批评相结合,以正面激励为主,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5. 重视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的平衡,确保激励效果最大化。
6. 结合耐心说服教育与严格组织纪律,实现软硬兼施。
7. 在提高员工思想认识的同时,积极关注并解决其实际困难。
三、实施方法
为有效实施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我们采取以下方法:
1. 综合普及教育与分层次针对性教育相结合,确保信息准确传达给每一位员工。
2. 利用公司内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教育内容。
3.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
4. 结合集体讨论与个别谈心,深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开展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
5. 举办多样、有趣的活动,如讲座、展览等,进行思想教育。
6. 组织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实现寓教于乐,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7. 在公司重要活动后进行即时总结和教育,巩固成果。
8. 通过分享成功案例、树立榜样等方式,进行正面激励教育,激发员工的进取心。
企业文化建设制度简述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为了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需要遵循一定的制度和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引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继承国有企业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现代管理和企业文化的优秀成果,以爱国奉献为追求,以促进发展为宗旨,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具有时代特征和丰富管理内涵的企业文化。
二、目标
建立适应世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反映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通过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素质、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企业文化与企业发展战略、员工发展的和谐统一。
三、内容
企业文化以企业精神和经营管理理念为核心,包括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管理理念、企业道德、管理制度、思想道德建设、企业标识体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等。
四、要求
企业文化建设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务求实效,促进发展。强调建设特色,继承创新,深度融合,优势互补,有机结合,相融共进。
五、责任与领导体制
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党政领导的共同职责。领导体制要与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党委、董事会和主要经营者都要发挥决策作用。明确主管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落实、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
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广大党员要带头参与,全体员工积极投身其中。通过有效的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党组织设置制度深化研究
关于党组织设置的问题,是党的重要组织机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任务既重大又充满挑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构建党的组织机构时,必须坚守一系列核心原则,旨在强化党的领导地位并推动党的建设工作的不断加强。
首要遵守党章是根本基础。党章作为党的根本法规,详细阐述了党的组织制度、结构、设置形式以及领导机关的产生办法及其主要职权等内容。各级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在设置党的组织机构时,必须始终将党章作为行动指南,确保一切行动符合党章的规范和要求。
其次,必须确保党组织设置与党在新时代的任务相适应。伴随时代变迁和任务转换,党的组织机构也需相应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服务政治路线,发挥坚实的组织保障作用。
再次,遵循按行政区域和社会基层单位设置的原则至关重要。党的地方组织应根据国家级行政区域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等进行构建。同时,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只要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就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种设置有助于强化党的领导,密切党群联系,充分展现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
此外,决定基层组织形式时还需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求和党员数量。根据党员人数多少来设立合适的基层组织形式;准确理解工作需求的内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来灵活调整;在特定情况下,如工作确实需要但党员人数未达到成立相应基层组织条件时,应灵活变通并上报上级党组织获取批准;对于临时单位、机构或短期学习班等,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也可成立临时党组织。
党内选举制度是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文规定的重要制度,旨在选举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确保党员能正当行使选举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关键环节。
党章明确规定,除了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其他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均需通过选举产生。选举过程中,选举人的意愿需得到充分尊重,民主需充分发扬,选举人的民主权利需切实保障。选举采取公正透明的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的名单需经过深入讨论和酝酿,依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选举人有权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更换候选人、不选任何候选人和另选他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特定的人。
党内选举具有多种形式:
1. 可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由党员直接投票完成,适用于小规模、彼此熟悉的选举场合;间接选举则按一定比例先由党员选出代表再投票,适用于大规模、广泛范围的选举。
2. 还包括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等额选举是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差额选举则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
党内选举的具体规则和工作步骤严谨,包括划分选举单位、提名和产生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确定投票和计票方式、进行选举、公布结果和确定当选人员等。尽管并非所有党内选举都需完全遵循这些程序,但如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选举,通常须遵循既定程序,如确认会议有效性、通过选举办法、表决通过监票人、公布投票结果等。严格遵守选举程序有助于确保选举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防止混乱现象的发生。任何违反党章的行为,如追查选票、打击报复、虚报票数等,都将受到严厉打击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