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邯郸的一个老城区,林晓红开了一个小超市。超市虽说不大,但在这条街上已经开了好些年头。
林晓红是个热情爽朗的人,附近的居民日常采买都爱来这儿,图的就是个方便和实惠。
靠着用心经营,小超市的生意一直还算稳定,林晓红的日子过得平淡又踏实。
2024年夏天,林晓红正忙着整理货架,眼角余光瞥见一个陌生男人在店里进进出出的。
这个男人第一次进店时,在货架前慢悠悠地晃荡了一圈,眼睛不停地扫来扫去。
他像是在找什么东西,可没一会儿就走了。林晓红心里犯起了嘀咕,但想着可能是顾客没找到想要的,也没太在意。
可没过多久,男人又折了回来,还是在店里四处打量,仍旧什么都没买就离开了。
等到第三次,男人这次目标明确,径直走向了冰柜,伸手拿了一瓶啤酒,付完钱后便快步离开了。
林晓红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却怎么也想不到,这竟是一场麻烦的开端。
几天后,相关检查人员突然来了超市。他们表明来意,说是接到举报,超市售卖过期饮料。
并迅速展开检查,果不其然,在冰柜里找到了过期啤酒,而且还另外发现了一瓶同样过期的。
更让林晓红绝望的是,在核算违法所得时,他们把过去两个月内卖掉的同款啤酒也算作过期销售,认定违法所得共计70元。
没过多久,林晓红便收到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责令她改正违法行为。
拟作出的处罚包括:没收过期啤酒一瓶;没收违法所得70元,并处以罚款20000元,总计20070元,款项需上缴国 库。
看到这份告知书,林晓红只感觉天旋地转。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就因为这两瓶过期啤酒,怎么就要面临这么高额的罚款?
自家超市不过是小本生意,这罚款简直就是要把人往绝路上逼。
林晓红赶紧找了律师朋友帮忙,律师了解情况后,也觉得这处罚明显过重,属于小错重罚。
林晓红向律师哭诉,超市每天进货出货量不小,难免会有疏漏,出现过期商品真不是故意的。
而且,也没给消费者造成任何健康危害,这样的处罚实在不合理,自己实在承受不起。
2025年1月初,相关部门就此事举行了听证会。林晓红满怀期待地参加,想着能在听证会上把事情说清楚。
争取从轻发落,听证会上,她声泪俱下地讲述着自己经营的不易,恳请减轻处罚。
然而,听证会结束后,事情却陷入了僵局,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几天后,相关部门通知林晓红去协商,可一番沟通下来,双方依旧没能达成一致。
这件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处罚是合理的,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售卖过期食品就该重罚,只有这样才能给商家敲响警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但也有很多人同情林晓红,觉得她一个小本经营的商家,平时辛苦维持生计。
就因为两瓶过期啤酒被罚这么多,实在太可怜,处罚应该考虑实际情况,做到公正合理。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销售过期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在这起事件中,虽然涉事饮料货值很低,但由于将之前的销售也算作违法所得,所以罚款数额较高。
不过,相关政策也强调,罚款要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
考虑到超市规模小,主要服务周边居民,一直以来没有其他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这次过期饮料事件,大概率是因为疏忽导致。而且,林晓红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态度诚恳。
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最终决定调整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0元,罚款降低至4000元。
同时责令林晓红加强商品管理,建立更完善的检查机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