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主张的一事实与案件无关,即使该事实确实虚假,你也不要对此进行过分回应。因为,这件事是案外事实,该真相到底如何,是对案件结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而且,你的回应占据你的诉讼时间,影响你的诉讼思路,影响你的诉讼发挥。
举个例子,AB的一经济纠纷,不涉及案外人。B说A在何时与谁打架被行政拘留,那么这件事就与该案件无关,如果你回应,你可以说对方所述与案件无关,如果不是你干的,你可以再加上一句而且与事实不符。到此为止就可以,赶紧拉回你的案件本身来。
现实是,大多数当事人就这种事和对方争起来了,自己的思绪就被影响,该说的话反而忘说了。这就是进入一个误区,即需要和对方说的话进行全部争辩。为什么很多当事人庭后感觉有些话忘说了,这就是一个很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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