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一行两会记者会,央行推出一项初期3000亿元支持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计划。这3000亿元是由银行提供,央行给再贷款,央行收银行的利息是1.75%,银行收企业的利息,原则上不超过2.25%。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根据其实际体质情况,获得的授信和利息,会有差异,时间上都一样,目前都是一年,不过可以展期。
按照潘行长的原话,如果这3000亿元用的好,可以再推出3000亿,甚至再来个3000亿。金融街论坛中,潘行长的发言提到3000亿元专项回购资金自上周五开始,就能有正式文件,然后上市公司就能根据文件进行专项贷款申请。
10月20日晚间,A股市场已经有23家企业披露了回购贷款申请,总规模超过了100亿,短时间内,申请专项回购贷款的上市公司数量,还要继续增加,首期3000亿的额度,笔者认为不一定够用。
那么,针对上市公司积极申请专项回购贷款事项,笔者认为,广大投资者们千万要擦亮双眼,上市公司回购行为,不一定对股价形成正向刺激,即便是正向刺激,产生的效力持续性也有限,千万不要认为上市公司发布回购计划,股价就一定会大涨,而且回购规模越大,股价涨幅就越大,这完全是错误的想法。
对于上市公司发布的回购计划,笔者建议各位投资者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甄别。
第一,申请专项回购贷款的企业质地如何?
根据今晚公布的申购名单,绝大多数都是央企国企,剩下的就是优质民企了,前者获得的授信额度大,后者获得的授信额度相对少些。那么央企国企的优势大些,一些中小微企业即便获得了授信,笔者认为也是杯水车薪。
第二,回购方案中涉及到的股价区间,这个股价区间,一定要与现在的股价,进行对比。如果回购的股价上限比当前股价要高的多,那么是有利的,如果非常接近,就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施行。自9月24日起,很多股票价格都有明显上涨,个股的涨幅更大些,那么当前的股价距离回购上限,可能就比较接近了,即会影响回购进度,甚至会导致回购方案终止,但是央企国企等大市值品种涨幅是很有限的,因此优势比较明显。
第三,回购规模。发布的回购金额越大,肯定越好,这个真不怕多,可以拿上市公司的总市值跟回购规模做对比,即可。像茅台、宁德时代这样的优质企业,拿出几百亿进行股份回购,都不多。
第四,回购股份的用途。欧美、港股的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进行的股份回购,只能注销,进而减少注册资本。而A股在这方面的要求就比较宽松,可以拿来做股权激励,也可以用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也可以回购完持有,承诺一定时间范围不减持,也可以进行股份注销,而且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将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等同于分红。
笔者认为,我们优先关注那些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的上市公司,这样的企业,肯定是良心企业。
第五,因为回购资金是有成本的,利息支持会影响公司利润,对于那些获得的授信额度非常大的上市公司,我们需要对财务费用重视一下,当然了,盈利能力强的企业,这点利息成本,根本不值得一提,但是,对于盈利能力比较差的企业来讲,比如处于盈亏边缘,大额的利息支出影响,我们必须要考量了。
第六,申请的回购贷款是要归还的,即便是可以展期。
如果将获得的回购贷款进行股份回购,可以产生收益,那肯定是多赢的结果。如果回购的股份最终产生了亏损,而且亏损幅度比较大的话,那么一年期到期后,该如何展期,而且可以展期多少期,目前都没有答案。再有,如果这笔回购资金亏损比例达到多少,上市公司该如何补充抵押物,银行是否该进行预警,银行该如何处置这笔贷款,央行该如何进行再贷款,目前都没有答案。
第七,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这部分股权市值,该如何体现在财务报表上?如果持股规模比较大的话,该列入什么会计科目核算,这对财务报表会有重大影响。这部分股权,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进行频繁的买卖操作?这部分股权,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进行质押获得贷款?目前都没有答案。
第八,一旦股价快速远离了回购方案的上限,且上市公司没有同步提升回购股价上限的话,该笔回购贷款余下的资金,该如何处置呢?如果在专用账户里面趴着不动,也是有成本的,这是得不偿失的。如果上市公司同步提升了回购上限后,股价还是继续上涨,而且股价涨幅非常大了,此时再进行股份回购的意义就不大了,那么回购方案的时效性如何定义?如果将回购周期延长,又该如何与申请的专项贷款展期衔接,这都是问题。
第九,无论上市公司质地如何,首次申请的授信额度用完,如果还想继续进行股份回购,是否可以继续进行额度申请?额度、利率、期限该如何设定?如果还有3000亿元计划,是否可以继续申请?目前都没有答案。
总之,央行提供流动性,供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而且专款专用,在独立账户进行操作,这对资本市场来讲是非常大的利好,肯定有助于市场主体信心的提振。然而,政策是好的,在落实的时候,出现一定的偏差,这也是比较常见的,因为目前处于初期阶段,我们还是需要进行持续跟踪。对于投资者而言,也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被一些回购公告所迷惑,也千万不要有思维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