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余华英执行了死刑,整个过程由检察机关严格监督。
法院查明,自1993年至2003年间,余华英为追求不法利益,与同伙在贵州、重庆、云南等地频繁作案,共拐卖儿童十七名。鉴于其恶劣行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5日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依法核准了死刑判决。
在执行死刑前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尊重余华英的合法权益,特别安排了她与近亲属的会面,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这一决定,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