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遇航班管家1070元的机票卖3357元,律师称行程单价

新识研究所 2024-12-10 18:20:16

买完多花2000元,航班管家App票价是航司3倍这合理吗?

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17日,来自北京的消费者韩先生通过航班管家App购买了一张从北京到深圳的往返机票。

当他登录航旅纵横App时注意到,自己花费3357元购买的11月29日从北京至深圳的经济舱票价,在航旅纵横App上显示的“含税票价”仅为1070元。

面对这样的价格差异,韩先生立即联系了航班管家的客服以求解释。航班管家客服回应说,由于公司或相关供应商与航空公司之间存在特殊的运营和结算方式,这可能导致某些额外优惠的存在。

然而,这样的解释并未让韩先生满意。“即使是有航空公司的优惠,也不可能达到2000多元,并且我所购买的舱位也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他指出,在航班管家购买的机票标明是Y舱,但在航旅纵横上的同一票号却显示为Z舱。

厦门航空的客服进一步说明,尽管Y舱和Z舱都属于经济舱类别,但它们在折扣程度上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Y舱代表的是全价经济舱,而Z舱则是折扣后的经济舱,这意味着Z舱可能有更严格的改签和退票政策以及更高的手续费。

此外,韩先生称,虽然客服承诺可以提供报销凭证,但只能提供发票,无法提供行程单,“行程单上需要标注机票的真实价格,所以他们不给行程单,这也导致我出差没办法报销机票”。

因机票存在差价且舱位不同,韩先生认为航班管家涉嫌欺诈,要求退票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韩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在第三方订票平台购买机票实付价格高于行程单票价的投诉不少,涉及去哪儿网、飞猪等多个第三方订票平台。

就OTA平台售票价格远高于航司的问题,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罗钰律师对新识研究所表示,“关于消费者实付价格高于票面价,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

罗钰律师称,“如违反该规定,依据《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向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责成相关主体对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并可转至税务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处理。”

作者:范文斐

编辑:钟响

0 阅读:38

新识研究所

简介:新知识,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