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腐败分子一人坐牢全家得利的迷蒙,反腐败任重道远

雨秋闲聊 2025-03-09 13:54:46

打破腐败分子一人坐牢全家得利的迷蒙,反腐败任重道远

文/叶雨秋

最高法:坚决打破腐败分子一人逃亡全家得利的迷梦,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3年,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对腐败犯罪依法严惩,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万件2.7万人,同比增长19.9%,。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惩多次、巨额、向多人行贿犯罪。

这么 明显的数据只能说明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罚,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执法力度,深究腐败分子的源头以及相关人员等。在审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没收违法所得特别程序案38件,追缴违法所得4.5亿元及价值数亿元房产等。依法惩处沈德咏、盛光祖、李文喜等30名原中管干部,赃款赃物一律追缴。

通过此处大家也应该明白人民法院对这些腐败分子的绝不姑息的态度。

反腐工作是一个长期且持久的任务,任重而道远,在这条道路上,要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法办事,办事必严。对腐败分子真正的做到零容忍。尤其不能让他们有幻想,认为自己一个人坐牢就行了,家人就可以在外面享受美好生活,逍遥自在。

绝不能让这些贪腐所得,通过所谓的合法包装或者一些隔离风险的金融产品,最终逃脱被追讨。想做到一人逃亡,全家得利不可能的,即使到天涯海角也要追下去!其子女亲属如果在其中获利的,那么一定也要追讨回来,不但要注意讨回来犯罪所得,其实连孽息或产生的增值也要追回来。

反腐还要继续深入,不能让一个腐败分子逃脱。尤其是金融领域现在揭露出来的腐败分子,例如原中信银行的董事长,招商银行董事长,每一单都涉及的赃款都是数亿元。所以金融反腐要持续深入,深挖那些大老虎,将赃款全部取出来,一定要罚的那些腐败分子倾家荡产!

最近惩处的沈德咏、等30名原中管干部,并且做到了赃款赃物一律追缴。

之前对于行贿人的查处力度相对较小,这也给行贿人造成了问题不大的假象,实际上也纵容促进了行贿受贿现象。

这次高院受贿行贿一起查,对于那些多次、巨额、向多人行贿的犯罪分子加大惩处力度,让这些犯罪分子感受到法院的决不姑息的态度。

审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没收违法所得特别程序案38件,追缴违法所得4.5亿元及价值数亿元房产等,坚决打破腐败分子“一人逃亡、全家得利”的迷梦。

之前有一个现象发人深思,就是某些贪腐分子抱有侥幸心理,企图“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大家,舍得我一个,子孙永无忧”,而实际操作中也确实有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时间久了就没人追了的假象,毕竟时间跨度过长的案件群众没有看到或者没有信息渠道得知对贪腐分子的追究,这样就弱化了法律的权威。

事实也是,腐败分子动辄千万、数千万、上亿、几亿、十几亿的贪腐,最后到底追缴了多少、有多少被腐败分子转移、国家损失了多少,都是舆论和公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如果一人落马,全家跟着得利,这样的查处,是有漏洞的,也是很难对腐败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的。对腐败分子,不仅要查,更要罚,要罚得其“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要知道,但凡腐败分子,其家人、亲戚,甚至走得近一些的朋友,都有让普通群众羡慕的工作、仰视的地位、惊叹的收入,已经享受了太多不该享受的好处和待遇,理应知足。但从他们的行为来看,显然是不满足的。既然不满足,那就让他们体会一下法律的威力、纪律的威严,让他们付出惨重代价。

那么腐败分子的家属明知巨额财富来历不明,却不举报的,是否有罪?如有罪,应该按何罪论处?包庇罪吗?

明明知道钱物是贪污所得,而又心安理得消费享用的家属,法律能否对他们有惩罚措施?

“一人逃亡、全家得利”、“一人坐牢、全家享利”的现象,过去肯定是有不少。这些赃款赃物应该追究彻查、依法追回!那已经被享用挥霍掉的部分是否应依法赔偿?

打击贪污腐败,除了追究个人责任外,还应该对其家庭财产进行严格审计和查处。不能让“一人坐牢、全家享利”的情况再次发生,要让贪污腐败分子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倾家荡产,彻底铲除腐败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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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杰哥 50
    2025-03-09 21:23

    死刑的同时连带没收家属全部财产并在脸上刺青王八犊子!

雨秋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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