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在古代,是一个国家政权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许多朝代的兴衰均与其实行的税收政策有关,很多的著名的变法改革也必定触及税制的改革,而繁重的苛捐杂税更是成了旧社会黑暗的代名词。
从周朝的“井田制”到唐朝的“两税制”,再到明朝的“一条鞭法”,税制改革无时无刻不在进行。
汉朝实行“三十税一”的税收政策,可以说基本是中国古代税收的最低点了,然而在执行的过程中,就真的如其所描述的那样美好吗?
也许真实的情况并非人们所想象的那样!
(古代农耕)
一、从“井田”到“税田”,税制改革影响深远《礼记》曰:“苛政猛于虎也”,这是孔子感叹当时的苛捐杂税之繁重堪比猛虎伤人,孟子也主张“什一而税,王者之政”,可见在先秦时期,10%的税率已经可以被视为仁政了。
(苛政猛于虎)
秦国经商鞅变法废除了原始的“井田制”,开始实行“以顷亩出税”为标准的田租制度,打破了朴素的“公田”模式,极大的增大了农户的积极性,为秦国的崛起奠定了经济基础。
虽然说“税田”和以往的“井田”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但从抽税的比列上看却大致相同。
“井田制”是将土地划为“井字格”的九份,由八家耕种,其中外围的八份为私田,中间部分为公田,所以上缴比例就应该是1/9。
(井田制)
而根据“岳麓秦简”中《数》的记载,商鞅实行的“税田”缴费比例大概也是1/10或1/12,这与“井田制”的1/9比较接近,而这一法则的制定,也应该是受到了早在魏国搞改革的李悝的影响。
《汉书》中曾记载李悝改革魏国税制,以100亩田地为例,收粟150石,要缴15石的税,也就是说在战国至秦朝期间,什一而税已经是一种普遍的税收制度了。
(李悝)
汉王朝建立后沿袭秦制,但对于秦的税收政策却不以为然,《盐铁论》记载:“先帝哀怜百姓之愁苦…率三十而税一…”这里的先帝大约指的是汉文帝,这位崇尚道家的皇帝将人民的田租降到1/30。
二、田租“三十税一”,“口赋”、“算赋”负担沉重汉文帝的父亲汉高祖刘邦时期,实行的是“十五税一”的政策,这相比于秦朝已经是“轻徭薄赋”了,连年的战端以及秦政的残暴,普通老百姓的日子苦不堪言,新税制确实起到的一定的作用,但还远远不够。
(汉文帝)
刘恒继位后继续秉承“黄老之学”,延续“无为而治”的国策,将田租税率又降低了一半,甚至还有11年实行了免税的政策,目的就是要修生养息。
“三十税一”作为一项稳定的税收政策一直贯彻到东汉年间,然而这项看似友好的亲民政策真的给广大老百姓带来了福音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原因就在于田租并不是汉朝人所要承担的唯一税种,名目繁多的人口税,其数额其实是远超田租的,而这一部分费用通常叫做“赋”,例如“口赋”和“算赋”。
(赋税的演变)
这是一项固定的人丁税,7岁到14岁者,每人每年需缴纳20钱,称为“口赋”,15到56岁者,每人每年需缴纳120钱,称为“算赋”。
到了东汉末年,“口赋”的起征年龄竟然从1岁开始!
汉文帝仁政,将“算赋”降为了40钱,但到了汉武帝时期,国家对外用兵,皇帝好大喜功,为了应对巨大的战争消耗,刘彻又将“算赋”恢复到了120钱,此后便一直再未改过。
(汉武帝)
汉武帝对于汉朝的发展走向影响巨大,他以一人之力把“文景之治”积攒下来的财富,几乎挥霍殆尽了,在他的治下,汉朝的子民承受了巨大的赋税压力,就是为了击败匈奴,扬汉家之威仪。
三、土地兼并猖獗,失去土地颠沛流离事实上,“三十税一”的政策也并非十全十美,“税田”政策之所以可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关键在于土地的私有化,农田也就可以买卖了。
然而西汉繁杂的人口税已经大大加大了人们的生活成本,加上还要服兵役和力役,更是让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普通农户步履维艰,过不下去了怎么办?只有卖田!
(汉代士兵)
土地兼并就是这样形成的,贫苦的劳动者被迫将田地出售,富庶的地主则大量收购,无田的劳动者为了生活,只能以高出10倍的田租租种地主的地,而地主则仍可按“三十税一”的税率向国家缴税。
贫者愈穷,富者愈富,两极分化的现象也就越发的严重,看似实行了低税率与民休息,但实际上却促进了土地兼并,使得土地快速的流向了封建地主阶级,而真正需要扶持的农民却只能变成了佃农。
(汉代农民)
出现这一现象的根结还是在于制度,国家只是规定了税收比例,但并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实行严格的监管,导致了土地的分配不公。
其实在这一点上,汉武帝时的董仲舒已经注意到了,对此他也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汉书》记载他提出:“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
董仲舒认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主张在全国范围内重新划分田亩,即使不行也要设置一个封顶,杜绝土地过度集中于少数地主手中。
(董仲舒)
很可惜,由于汉武帝忙于对匈奴用兵,要的是更多的资金,董仲舒“平均地权”的思想自然不会得到贯彻,直到100年后的王莽,才将一切土地收归国有进行重新分配,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改革还是失败了。
结语不管怎样,西汉的“三十税一”政策的确是开了古代田租低税率的先河,使得国家迅速的从秦末的战乱和动荡中走了出来,人民获得了难得的修生养息,“轻徭薄赋”,“三十税一”的政策是功不可没的。
(休养生息)
但换一个角度看,经济改革的不彻底导致了土地兼并,加上其他赋、税、役的设立,造成大量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变成了佃农甚至流离失所,而国家却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从这一点上讲,其实施所带来的效果也并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