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维秋已被执行死刑了

周慧雄子 2025-01-22 14:13:37

樊维秋2010年就离婚了,据说是因赌博欠下巨债和妻子樊某假离婚,没想到假戏做真了,其人格在无形之中被扭曲了。

樊维秋曾经担任过某控股医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曾担任过某百货商店的法定代表人,可想而知,曾经的樊维秋也算是个人才。

没想到,失败的婚姻能严重扭曲一个人的灵魂,最后变成恶魔戕害了无辜的生灵!

是不是因此导致悲剧,不知道,但一个经历过职业或者事业高度的,且到了4050的人,很容易看透,看破,社会机制,人际等因素,最好不要惹到这样的人,否则一触即发,多方悲剧。

大快人心,珠海驾车冲撞市民案凶手樊维秋被执行死刑,不过,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

一是樊维秋可谓是罪有应得,他和老婆离婚后,不满意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居然不选择如何解决问题,而是选择开车撞击行人来泄愤,致使35人死亡,太罪恶了!

二是这次审判的速度可真快啊,事件是去年11月发生的,现在才过了两个月多几天的时间,不仅审判结下来了 现在都开始执行了,真是佩服其工作效率。

62岁的樊维秋,结束其罪恶的人生,世间一切再也与他无关。他一死百了了,但他就给死伤者家属带来的悲痛,却将萦绕一生,成为永远的伤疤。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这种伤痛尤其让人难抑。

让人气愤的是,在樊维秋心里,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感,在2024年12月27日被判处死刑之后,樊维秋居然还有脸提出上诉。

好在,罪孽深重的他,终究还是免于一死。说实话,这个结果对他而言,真的是太太太便宜他了。

在樊维秋被执行死刑的当天,另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徐加金,也结束了他21年的罪恶人生。

追了热播剧《漂白》5集,真心说,反派人物演的真好,坏人真坏,透着屏幕都让人感觉惊悚!

但反观警察方面,有点拉胯,特别是有三个地方说不过去:

竟然没有领导挂帅。小区发现碎尸案,肯定会引起社会恐慌,竟然没有大领导挂帅?也没有限期破案,更没有专家组,就是一个刑警队长,结果最后还给调离了!

明明知道犯罪嫌疑人,可就是抓不住。小警察也不弱,竟然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可接下来就有点说不过去了,知道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也知道他可能还会犯罪,可就是抓不住,为什么就不发全国通缉令?

犯罪嫌疑人绑架人质,目的是为钱,拿钱放人是套路,可他们为什么还要分尸?

恶魔伏法,我为什么没有觉得“大快人心”?

11月11日,案发致35人死亡。

12月27日,宣判死刑。

1月20日,执行死刑。

这个人间恶魔,别说让它多活60多天,就是当场击毙也无法“大快人心”!那是35个鲜活生命换来的极大教训,它留给我们整个社会的震荡还远未结束。

太丧心病狂,自己情感纠纷害死这么多人,任何借口都不是伤害无辜的理由,愿逝者安息,支持严惩凶手。

可是,再从重从严他也只是一条命,无辜的逝者多么的可怜,几十个家庭,多久才能从这个悲痛阴影中走出来。

这次珠海驾车冲撞行人的案子相比于之前广州的那起处理得可以说是相当快了,从2024年11月11日樊维秋作案,到今天2025年1月20日被执行死刑,前后两个月多一点。

广州那起,从2023年1月11日温庆运作案到2024年4月19日被执行死刑,前后超过15个月。

希望这种快速处理罪犯的方式能够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还社会太平。

即便有委屈有怨念,伤害了这么多无辜的普通人算是什么?恶魔一样的存在。

冤有头债有主,这世间坏人很多,但是在临死前也不敢欺负更恶的人,就是懦夫。伤害无辜的百姓,罪该万死。

2024年11月看到新闻上说该男子,开车撞向在公园锻炼的人群,导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当时就觉得这人好可怕,自己活不下去了,还要连累这么多无辜的家庭,35条人命啊,一夜之间就和家人天人永隔。

也是看到判决到执行最快的一次,人死不能复生,只望那些无辜逝去的人能够安息。

珠海的这起驾车案,判决速度让人感叹。短短两个月多一点,从作案到执行,效率惊人。

对比广州类似案件,从案发到执行花了15个月,简直像龟兔赛跑的现实版。不得不说,珠海这回确实“跑”得让人服气。

处理速度快,震慑力也显而易见。毕竟公众对恶性案件的耐心是有限的,拖得时间太长,容易滋生不满。迅速定罪处罚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民众安全感的及时回应。一拖再拖,反而让人觉得法律“软绵绵”。

还有个值得琢磨的点:这样的效率到底是偶然的闪光,还是未来的常态?毕竟谁都希望每次恶性事件都能快速落锤,而不是让案件在程序里慢慢“熬汤”。

要知道,法律不仅是用来审的,更是用来让人信的。

不过,快速处理不代表可以“求快不求细”。

公众关心的不只是快慢,公平和正义才是底线。快,很重要;快得稳,才更有说服力。

期待这样的高效不止是一时亮点,而是能成为制度化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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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慧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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