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童行为不能压倒保护儿童的法律

菜根 2024-08-29 00:58:11

太没人性了。

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在某国内航班上,两名陌生女子疑似将一名哭闹的1岁幼童关进卫生间“立规矩”。

如果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哭,家长确有教育之责。但是,但是,这个孩子才1岁多啊!

幼童哭闹是天性,飞机嘈杂、密闭、气压等等造成的不适,都会导致孩子哭。不准幼童哭闹,是反人类的。

高铁、飞机是公共场所,但从来都不是一个安静的,适合休息的场所。有行驶、走动、说话的声音,还有花臂大哥手机外放的声音。

但社会舆论中,中国的高铁、飞机上的吵闹声,似乎都是幼童发出来的——特别是当单身母亲,或者老人带孩子的时候,幼童的哭声就会变得更大,更令人不可忍受。

所以,她们不是要求安静,是要求孩子不哭;是要求那些自己压得过的弱势者带着的孩子不哭。

她们头脑中的毒奶,是仇童舆论。也是仇童舆论,让飞机上的人对孩子毫无同情,只想着尽快让她不哭,哪怕用上恐吓手段。

这是樊登读书被黑得最狠得一次,没动手打,家长还得感谢她了。

“立规矩”,这虐童者自己发出来的三个字,一不小心露了内心的坏。

孩子哭闹,安抚、教育,这本是平等的,甚至关心、爱护的心态。不是规训。所谓立规矩,是上位者、权力者,给下位者、无权者的规训。

两个成年女人,在一个密闭的空间,大声呵斥一个1岁的孩子,给她立规矩。

好自私的人性!好大的威风!好残忍的性情!

舆论中仇童的毒奶,给了她们合法性,给了她们权力,内心深处对立规矩的嗜好就发作了。

于是,她们就越界了。

一,虐待幼童的人,应承担责任。

事件中,奶奶同意了他们的做法。其实不难想象,面对气势汹汹的中年女人,弱势性格的,可能连飞机都没坐过的老人,无法保护孩子。耳根一软,就答应了。老人还跟着去厕所,无非想离孩子近一点。听着孩子在里面哭喊叫奶奶,她真的是真心实意的答应么?无非是一种软胁迫之下的无奈。

经过监护人同意,其他人是可以代为教育,这就像学校的老师。但当这两个人把孩子关进飞机厕所,这样一个极度狭小的密闭空间,隔断亲人,制造恐惧,并大声喝斥,向孩子施压,她们就越界了。

这个界,就是国家制定法律保护儿童的界——这就像老师可以教育孩子,但体罚孩子就越界了。

这个界,不是家长可以划定的。监护人没有权利同意自己的孩子被虐待。奶奶是否同意都不重要,法律不同意她们越界了。

二,航空公司不能卸责

从来不存在其他人休息的权利大于幼童孩子哭的权利。虽然舆论这么说,也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机组人员的行为,但法律不是这么说的。人类社会中,还从来没有发生过,乘客能向哭闹的1岁孩子要补偿。

机组对作为乘客的孩子,有保护之责。机上设施厕所,不能被错误的滥用为向幼儿制造恐惧的场所。家长这么做,机组都有制止的义务。更何况陌生人。

三,父母也应该勇敢一些。

现在孩子的父母表示了理解。很多人都难以理解,父母放任自己孩子被陌生人恐吓。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航空公司一个可能的操作就是大事化小,会联系父母,与之沟通,给予补偿。

如果要说一个功利的角度,作为乘客的孩子,这次在机上遭遇的人身损害,这里面的补偿,应该比家长想的大得多。

四,即便父母同意,警方也不能同意。

贵阳机场公安,因为两女子带孩子的行为经过了幼童爷爷奶奶的同意,警方口头教育了幼童的爷爷奶奶,并未对两名陌生女子做进一步处理。

这个处理就很难令人理解。为什么要教育爷爷奶奶?

如果是因为爷爷奶奶同意了幼童被关进厕所,如果同意是错的,那么,为什么两个陌生女子又没有被处理?

贵阳机场公安的意思是,家长同意了我们就不好说什么。但这就像说,家长同意了,所以可以故意伤害这个孩子;老公自己同意了,所以可以打老婆。警方行为的依据是法律,是孩子是否受到伤害,而不是奶奶说了什么。

更何况,还拍了孩子的视频,未经允许,得意洋洋的传播。把残忍当作功德。

再或者,警方因为孩子哭闹,教育了爷爷奶奶?这就太可怕了。

五、事情应该被重新处理

事情定量,并不是大问题,小女孩可能会忘记这次伤害。但事件的性质是清晰的,各方不应该装聋作哑,就此揭过。不追求对各方的惩罚,但事情的性质不能被模糊。否则,此事的恶劣影响会进一步扩散。

这件事,某种程度上,标志着中国仇童舆论,发展到了新阶段。从舆论走到现实。以前还说只针对家长,不针对孩子。现在,开始自己动手,直接针对孩子了。

这会进一步鼓励那些特别想为幼童立规矩的人,降低自己的容忍度,不再容忍应该容忍之事,他们“永远也达不到一种彻底满足的状态”,社会的默许和放纵,会进而赋予他们教育别人孩子的权力。家长会处于恐惧之中,而每一个人都会是家长。所以,这就成了鼓励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所以,社会期待各方再次做出正确的回应。

首先,这两个人应该道歉。第一,没有容忍应该容忍之事,即为滋事。应该为此道歉。第二,虐待儿童。

航空公司和机组应该为没有及时制止虐待幼童的行为道歉。

警方也应该道歉,并收回错误的决定,重新严格依据法律做出判断,起码,尽法律赋予的批评教育之责。

家长应该道歉,并重新主张自己孩子不受侵犯的权利。

没有对这个问题的再处理,我们会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在公共场所,会来教育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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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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