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跟妻子办离婚,结果妻子竟然将现男友带来民政局。
男子气坏了,当场与妻子吵了起来,情绪失控下,还给了妻子一个耳光。结果这一耳光导致妻子重伤,警方当即将男子带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李大哥和妻子王某的感情从大学时代开始,那时他们一见钟情,校园里的青春恋爱让两人无比憧憬未来。可走进婚姻殿堂后,生活的琐碎逐渐消磨了他们当初的激情。王某觉得李大哥沉默木讷,根本不懂浪漫,特别是每当节日来临,别人收到花束、礼物,她却什么也没有。而李大哥却认为,只要自己努力工作,就能让王某过上好生活。两人因此发生了多次争吵,两人渐行渐远。这时候,王某认识了一个叫张某的男人。张某细心体贴,对王某嘘寒问暖,渐渐赢得了她的好感。一次次的温柔攻势下,让王某不自觉地越过了雷池。于是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妻子王某自然地提出了离婚,李大哥心灰意冷,但也默默接受了这个结局。双方约好时间,一同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可没成想,离婚那天,妻子王某竟然带着张某来了,两人还亲密地手牵手,这让李大哥怒火中烧。李大哥走上前,强压怒意地质问妻子王某:“你带他来是什么意思?这是在故意羞辱我吗?”王某冷笑:“我们只是来离婚,我带谁来,跟你无关。”李大哥顿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抬手扇了王某一巴掌。妻子王某被打得措手不及,直接倒在了地上,李大哥的脑子也一片空白,他从没想到这一巴掌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张某见状,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警察迅速赶到,将李大哥带走调查,而王某也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医生的检查,妻子王某的伤势达到重伤二级,警察当即以故意伤害将其逮捕!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李大哥扇妻子王某一巴掌,伤势达到重伤二级,应该如何判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二级的伤情已超出普通伤害的范畴,李大哥一巴掌致妻子重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恐怕李大哥的这一巴掌,要在牢里改造几年了。妻子王某是否可以向李大哥提出其他经济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导致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大哥的暴力行为已经对王某造成了身体上的重伤,李大哥作为过错方,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对王某的治疗费用、误工损失、精神抚慰金等进行相应的赔偿。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女子带着男友前往民政局和丈夫办理离婚,这个女子太过分!女子的公开行为激怒了丈夫,丈夫打妻子在情理之中!”还有网友说:“女的在挑战婚姻法,明目张胆di地带着情人来与丈夫离婚,这就是真实有效的证据,而且公安局办案人就是证人,婚内出轨净身出户!”
婚还没离,带来第三者,谁不生气
既然要离婚,迟早是他人的,不如放下怒火留在心中燃烧,以后当你披荆斩棘,腰缠万贯,说一定会有人在你面前低声下气,这梦想不行了,只能开几年缝纫机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