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46个经济体被联合国指定为最不发达国家 (LDC),它们有权享受优惠市场准入、援助、特殊技术援助和技术能力建设等优惠,具体分布如下:
1.非洲(33个)安哥拉、贝宁、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中非共和国、乍得、科摩罗、刚果民主共和国、吉布提、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冈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尼日尔、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南苏丹、苏丹、多哥、乌干达、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和赞比亚;
2.亚洲(9个)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柬埔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尼泊尔、东帝汶和也门;
3.加勒比(1个)海地;
4.太平洋(3个)基里巴斯、所罗门群岛和图瓦卢。
46个国家分布图
最不发达国家名单每三年由联合国发展政策委员会(CDP) 审查一次,发展政策委员会是向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ECOSOC) 报告的独立组织。其审查主要依据人均国民总收入 (GNI)、人力资产指数 (HAI)、经济和环境脆弱性指数三项指标。
如果想要从最不发达国家名单除名,该国家必须在三年期审查中连续两次达到至少两项指标的既定标准门槛。近年来,已有6个国家从该名单除名,分别是:
博茨瓦纳1994年12月、佛得角2007年12月、马尔代夫2011年1月、萨摩亚2014年1 月、赤道几内亚2017年6月、瓦努阿图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