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复旦大学发布《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人工智能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规范。
《规定》中明确了禁止使用范围,包括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研究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设计、算法(模型)框架搭建、毕业论文(设计)结构设计、研究(设计)选题、研究(设计)意义及创新性总结、研究假设提出、数据分析、结果分析与讨论和结论总结等;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或改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原始数据、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和插图;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禁止答辩委员、评审专家使用任何AI工具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涉及保密内容的,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禁止上传任何数据和图片到AI平台。
《规定》明确,使用AI工具时,须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承诺书中明确披露使用的AI工具名称和版本号;使用的时间和具体用途;AI工具生成的内容或提供的建议;AI工具在论文中的具体使用部分,如方法部分或文献综述部分;须保留AI工具处理之前的相关重要材料,以备指导老师或评审专家对学生使用AI工具的检查和质询。
《规定》还显示,在责任与署名方面,作者须对使用AI工具生成的内容负最终责任,AI工具不能被列为作者或共同作者。使用AI工具时,应确保最终作品的原创性和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规定》中明确,学生违反相关规定使用AI工具的,视情节给予纳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成绩、不准答辩、取消合格成绩等处理;构成学术不端(不当)的,按照相关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撤销学位等处理。
作为国内高校首个专门针对AI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文件,《规定》的发布填补了这一领域的政策空白。复旦大学希望通过此举,树立学术诚信与技术创新并重的理念,培养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学术伦理意识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