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魏开始的府兵制主要包括兵役制度和军队编制两个方面。该制初现于大统八年(542年 ),当时宇文泰为了争夺正统地位,处处效仿古制,在军事上也仿周典置六军,合为百府。(大统)十六年籍民之有材力者为府兵"。这似乎是先整合编制,然后固定兵源的补充办法。
府兵的编成是,最上层为八位柱国大将军。其中宇文泰自大统三年起即任之,另一位广陵王元欣是挂名的,其余六位柱国"各督二大将军,分掌禁旅"。此下,"每大将军督二开府,凡为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仪同之下还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等各级军官,这府兵构成了西魏北周的中军主力,为了保证其战斗力,它还有着自己的兵役制度。府兵"自相督率,不编户贯。都十二大将军。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画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戈弩,并资官给"。其自备弓刀戎装,不仅反映出对部落征兵制度的一些承袭,对军队后勤来说也是一种简化,虽然这样在装备上可能外观有些不大整齐,但能使兵器在士兵手中平时保养得好,战时使用得更顺,因此是适合冷兵器时代之战争要求的。
府兵多由所谓"关陇豪右"所率的私家武装或地方武装上升组成,如令狐整"以国难未宁,常愿举宗效力,遂率乡亲二千余人人朝,随军征讨"。裴侠于"大统三年,领乡兵从战沙苑,先锋陷阵"'等。但在定制的时候,可能进行过一番简选。"初置府兵,皆于六户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选材力一人,免其身租用调,郡守农隙教试阅,兵仗衣驮牛驴及糗粮旨蓄,六家共备,抚养训导,有如弟子,故能以寡克众"。
这种官兵之间的关系引出了府兵制的另一大特色,就是套上了鲜卑旧制的形式。这样的好处一是等于把全军将士都变成鲜卑族人,这样消除了鲜卑族与汉族将士之间的界限与隔阂;二是士兵与官长同姓,也可视作改善官兵关系的一种努力;三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消除魏晋以来士家制的负面影响,对提高普通士兵的士气,对增强军队战斗力无疑有积极的影响。周军最后能战胜齐军,与此不无关系。
更具有实质性的是,府兵制的兵农合一,和士家制中的兵农合一是不同的,主要在于三个地方。一是在落实土地使用权的程度上,二是在租赋的优惠上。府兵既得到均田制下有土地的好处,又可"免其身租用调"。和魏晋时期比起来,府兵要比士家制中的兵士待遇好多了。军人的待遇好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就上升了,这样军队就会有较高的士气。三是这个"兵农合一"是主要体现在"户"上,而非在个人身上。魏晋时的士家由于主要是由屯田兵转化而成的,"出战入耕"、"且田且守"是常见的现象,所以兵农是合在一个人身上,户内的男子到了年龄后都有当兵的义务。可是西魏北周时期的府兵不一样,在"家有三丁者选材力一人"里,这"一人"并不是番上的,经久不息的战争需要他连续为兵,正如陈寅恪先生指出"《邺侯家传》所谓'郡守农隙教试阅'者,绝非西魏当日府兵制之真相,盖农隙必不能限于每隔十五日之定期,且当日兵士之数至少,而战守之役甚繁,欲以一人兼兵农二业,亦极不易也"。如此府兵之户内有农有兵,就像《木兰诗》中木兰去从军了,"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其父其弟则可在家务农。这样以户为单位的兵农合一,就使"户"依然处于与"民"同等的地位,从而与本时期一般的土家军户有很大的区别。故亦有百姓乐于充之,"是后夏人半为兵矣"?。
这样的兵制无疑对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有很大的好处,是本时期兵户制度发展的结果,可以说是一个进步,因而对隋唐以降的军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时代变迁,越来越觉得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