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精智律师
大家好!我是财经律师齐精智。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故事是:公司经营亏损了,股东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
话说一身奢侈品的李四和一生房贷的王五,分别实际出资60万和40万成立了明天就倒公司。李四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全面经营公司,李总经过一年起早贪黑的不懈努力,不出意外的明天就倒公司亏损50万。
随即,李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形成弥补亏损方案,要求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以借款形式承担公司亏损。王二麻子不同意。大家一言不合,便对簿公堂。
法院判决:股东会决议形成弥补亏损方案,要求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以借款形式承担公司亏损。其实质是在股东出资义务之外设定了股东的借款义务,在出借人未表示同意的情况下,以借款人单方的意思表示设立了借款关系,侵犯了出借人的财产权利,也有违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该决议内容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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