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一场不同寻常的拆迁赔偿案中,一对老夫妻的幸运之喜转瞬即逝。
原本以为会享受晚年安宁的他们,没想到却被孙子告上了法庭,面临着要倒贴20余万元的窘境。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家庭纠葛?
一纸合同,一场官司,将如何重新定义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与义务?
在杭州,老夫妻林氏二老(化名)的生活因一纸拆迁通知书而彻底改变。
他们的房屋位于即将开发的新区,因此获得了393万元的拆迁补偿。然而,这笔意外之财却成为了家庭争议的导火索。
林氏二老有四个儿子,分家时,他们选择与三儿子林三(化名)同住。当时,他们签订了一个协议,房屋虽以林三名义审批,但老两口有权使用,直到去世后归还林三。
不久,林三因病重,林氏二老与林三的儿子林强(化名)签署了新的协议,房屋将归林强所有,并由林氏二老配合过户。
2013年,当房屋被征收时,林氏二老作为户主与征收部门签订了《安置协议》,选择了货币安置,获得了赔偿款。
然而,林强认为自己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应获得全部拆迁款。争执不下,林强将祖父母告上了法庭。
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拆迁补偿款的归属应基于合法的产权关系和有效的继承权。
林氏二老作为房屋的原始所有权人,有权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但他们与林强签订的协议涉及了“一户一宅”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协议部分内容可能无效。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要确认协议的合法性,然后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
林强作为继承人,确有权利对房屋的继承提出主张,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能对全部拆迁款享有权益。
法院需综合考虑拆迁补偿款的性质、原协议的内容及双方的实际贡献等因素,来公平合理地判定补偿款的分配。
最终,法院最终判决林氏二老应支付林强19万元的利息损失,确认他们对拆迁补偿款有部分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呢?